五阳煤矿新副井井筒装备改造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阳煤矿新副井井筒装备改造期间

相关措施与管理规定

2011年7月~9月,将对新副井井筒装备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工程量包括重新安装布臵罐道梁,更换罐道、梯子间;敷设两趟排水管路(管径¢273mm)、一趟动力电缆(myjv22-3*185);回撤井筒中不用的线缆;井筒现有动力电缆、信号电缆重新整挂固定;井底套架部分拆除和安装等。此次新副井井筒装备改造施工周期长,施工期间新副井提升运输工作将受到影响,为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以及改造期间新副井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程施工总体安排

工程由中煤第三建设公司机电安装工程处(以下简称“施工队”)负责实施,整个工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装标准段罐道梁托架(工期12天)。

每天8:00~20:00施工,20:00~22:00提升机及井筒设施检修,22:00~次日8:00提升系统正常运行,主要上下材料与设备。

第二阶段。安装新罐道梁,更换罐道(工期15天)。

此阶段,新副井提升系统停止运行,全天24小时施工分两班作业。

第三阶段:拆除、安装梯子间,安装备用两趟排水管路、敷设一趟井筒动力电缆;回撤井筒中不用的线缆,整挂其它动力电缆及线缆(工期52天)。每天8:00~20:00施工,20:00~22:00提升机及井筒设施检修,22:00~次日8:00提升系统正常运行,主要上下材料与设备。

第四阶段。安装井底套架、井底拉紧装臵及防撞梁部分(工期18天)。

此阶段,新副井提升系统停止运行,全天24小时施工分两班作业。

二、施工期间,新副井提升系统检修工作由运输一队、运输三队、施工队配合实施。运输一队负责每天对绞车房提升机、电控系统、保护装臵、信号系统等进行全面详细检查;运输三队负责对井上下摇台、安全门等进行详细检查;运输一队、施工队配合对井筒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施工期间,井上下要设臵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队负责在井上作业区域设臵警戒线,安调科安排新副井口安全员配合施工队巡查看护;井底东西码2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运输三队负责设臵警戒线并设专人看护。

四、施工期间,机电科、运输一队、运输二队、运输三队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施工期间需要解决的一些事宜

五、施工期间,运输一队新副井绞车司机正常上班,运输三队井上下分别各安排一名把钩工、一名信号工,负责打信号及井下警戒线的看护。提升机正常提升运输期间,运输三队信号工、把钩工要按日常要求上岗作业。

六、施工队在作业期间要执行如下规定:

1、利用罐笼搭设作业平台,作业期间要实行“双信号制度”,即严格执行五阳煤矿检修信号设臵规定,并采用无线对讲机作为后备信号。施工期间,施工队要在绞车房安排专人负责信号的联系与确认,运输一队提升机司机要判断清接收到的信号,并得到施工队绞车房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后,才可开车。每次开车时必须两套信号系统确认无误后,才可开车;

2、施工队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贯彻学习五阳煤矿新副井提升系统各项管理规定与制度,所有检修人员必须了解新副井提升系统技术性能和结构,所有井筒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新副井提升系统检修信号设臵规定。施工作业期间,施工队井筒作业人员必须有专人负责打检修信号,与车房联系开车;

3、施工队所用的氧气、乙炔要放臵在专用护栏内,并且保持间距;

4、警戒线以内区域由施工队负责警戒,外部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5、全天停罐期间,施工队要做到每6天左右要恢复罐笼运行半天,主要用来运送火工品;

6、施工队要确保施工范围内环境卫生、材料配件摆放整齐,收回的废旧物品每2-3天拉至矿方指定位臵(废料堆)

七、新副井停运施工期间,各队组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如下规定,按要求从南丰进风井、主斜井上下井

1、7

4、7

5、7

6、78采区以及主四皮带、主五皮带的作业人员由南丰进风井上下井;

2、主一至主三皮带、51采区、73采区、新副井井底车场、主井底煤泥巷、主斜井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由主斜井上下井;

3、皮带一队、通防队(瓦斯员)、运料队、运输一队、运输二队、运输三队(把钩工)、供电队、安调科(安全员)要对本单位从主斜井上下井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将人员名单报安调科,统一办理主斜井行走临时通行证

4、井下业务科室、其他一二线队组要根据工作实际与作业计划安排,提前到安调科办理主斜井行走临时通行证

5、安调科要加强南丰进风井井口、主斜井井口入井检身、验证管理,主斜井上下井人员必须持有主斜井行走特别通行证,要做好主斜井上下井人员登记管理

6、因生产需要,没有办理通行证需走主斜井时,主斜井安全员在接到生产调度和安全调度调度员通知后,可安排相关人员经主斜井上下井

7、所有人员在主斜井行走时,必须严格遵守皮带巷行人管理规定,不得打闹、嬉戏,不得触摸主斜井皮带沿线急停、跑偏等保护,不得乘坐皮带

8、主斜井行走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携带长于2米工具、材料;不得拿铁丝等拴住工具、材料后从人行道斜坡底板上滑着下;未经允许不得从主斜井上下过重的材料和工具

八、在新副井提升系统边运行边改造的施工阶段:

1、8点班:8点班上班入井作业人员可以从新副井下井,8:00前必须全部下井,8:00准时停罐施工;0点班下班上井人员遵守上述第七条之规定

2、4点班。4点班上班入井作业人员、8点班下班上井人员遵守上述第七条之规定。

3、0点班:每日20:00施工结束,提升系统开始检修,22:00前检修完毕。0点班上班入井作业人员和4点班下班上井人员可以从新副井上下井。

九、新副井施工期间,矿井安全出口的临时规定:

新副井停罐施工期间,新副井将不再担负矿井安全出口的功能,期间矿井安全出口为:主斜井、旧副井、北风井、西山底安全出口、旧西风井、西湾斜井、南丰进风井。

特殊情况井下作业人员的撤退路线如下:

1、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75.5#区段、7

3、51等地点人员直接进入南大巷或主皮带巷,到主斜井上井;

(2)、76.2#区段、75采区人员选择就近路线进入75.3#皮带巷、经75行人进风巷到南大巷,由主斜井上井;

(3)、76采区人员选择就近路线进入76架空人车巷或76皮带巷、78架空人车巷或78皮带巷,由南丰进风井上井;

(4)、78采区人员选择就近路线进入78架空人车巷或78皮带巷,由南丰进风井上井。

2、水灾(1)+760水平工作人员就近从北风井、旧西风井、西湾斜井、旧副井升井;

(2)+600水平井底车场、西大巷、51采区、南大巷外段所有作业人员从主斜井上井;

(3)原1#、2#主皮带工作人员从主斜井上井,3#、4#、5#主皮带工作人员从75.1#皮带转75总回,由西山底安全出口上井;

(4)7

3、75.5#区段、75采区、76采区南部回采区、掘进头、运输、排水、供电、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就近75总回,由西山底安全出口上井;

(5)、78采区、76采区北部、南丰泵房及南丰进、回风井井底附近作业人员由南丰进风井上井。

十、生产科要及时掌握井下各作业地点生产材料储备情况,根据新副井施工进度安排,做好锚杆、金属网、各种规格型号工字钢梁、水泥、河沙、石子、料石、圆木等生产材料的备用工作

1、在边运行边改造期间,各队组利用开罐时间正常从新副井上、下料,保证合理有序,避免拥堵、挤塞现象,生产材料的审批与发放由生产科坑代组全面负责,协调管理,运输三队及运料队积极配合,保证各队组生产材料的正常使用

2、在全面停罐改造期间:

(1)综掘预备队、准备(3)队根据停罐时间,积极备料,保证队组正常用料所需;

(2)、锚杆、锚索、工钢、坑木等支护用品由调度室统一安排用车(或新世纪公司)运至南丰工区,各使用队组及生产科坑代组必须安排专人全程监管生产材料的运输过程,从材料出库到运至南丰工区,各使用队组及坑代组、供应科(新世纪公司)必须有专人验收签字,保证发放与收料的统一,调度室及南丰工区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下井,满足队组日常所需;

(3)、河北沙、水泥等建工材料,由供应科负责运至南丰工区,南丰工区负责提供合理的堆放地点,并保证材料的完好;运输三队必须根据各队组的使用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建工材料的装车与下井,实际使用数量以南丰井底车场的数目为准。材料运至南丰后,供应科、生产科及各使用队组必须现场验收签字,确保材料的规范管理。

(4)、各种材料所需用车管理,由调度室统一安排,必须保证满足井下的实际需要;

(5)、如因特殊原因导致生产材料当日不能下井的,各使用队组必须安排专人看管,确保材料不丢失及正常使用。

十一、机电科、生产科、运输科、调度室、供应科要根据作业计划与生产实际情况,协调配合做好井下各作业地点备用设备的管理与储备工作,做好掘进面开拓延伸所需皮带、皮带架、托辊等设备部件的备用工作,做好新开作业面和作业面调整时所需设备的调整储备工作,做好井下主辅运输线相关设备材料的备用工作

十二、运输科要合理调整安排大巷及轨道运输,制定特殊时期辅助运输管理方案

1、南丰工区(1)、要保证井下各单位从南丰所下材料、设备及时下井,并运至井底车场风门之间,持料单与运料队交接;

(2)、井下机车运行期间,必须设专职跟车工担任警戒,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s,且不断鸣笛示警;

(3)、新副井改造期间,从南丰进风井上下井人员从西码出入罐笼,东码专做车辆调车使用。

2、运料队

(1)、从南丰进风井下井的各种材料必须及时运至各使用单位;(2)、每天四点班派专职司机和把钩工,先把各单位急用材料、设备运输完毕后,再进行巷道施工时出渣运输。

3、运输二队

(1)、每班必须在75车场保持一趟人车;

(2)、加强各部架空人车运行管理和正常检修,确保架空人车正常运行;

(3)、各部架空人车所配备急救担架必须保证完好,并存放至各机尾。

十三、企管科、财务科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承包组做好各队组备用设备、材料计划的审核,帮助解决各队组备用设备、备用材料所需资金

十四、计划科、机电科、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工程质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程变更签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实施。十

五、总工办、地测科要密切关注罐道梁托架固定施工期间井筒淋水的变化情况,要建立变化预警机制

十六、施工队所用氧气、乙炔,由供应科办理出售单,施工队将费用交至财务科;机电科配合施工队办理矿灯借用手续和更衣箱的领用手续,生产服务科安排20个悬吊式更衣箱或更衣柜

十七、新副井施工期间,将面临7301工作面的回撤工作,为此调度室、生产科、运输科、机电科、安全部门、施工队要根据施工进度灵活协调安排,确保回撤设备上井

十八、施工期间,安全调度、电车队要安排好南丰通勤车

1、电车队对四辆大轿车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车辆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2、安排好司机的轮岗排休,确保四辆大轿车全天安全运行;

3、上下班高峰期,车辆不得停留,确保人员及时运送

2011年7月5日

第二篇:信湖煤矿副井井筒掘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修改5信湖煤矿副井井筒掘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暂行)

为加强信湖煤矿副井建井期间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和筹备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1、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结合信湖煤矿实际编制而成

2、矿井建设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国家煤炭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等,建立健全工程验收及考核制度

3、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二章

工程技术管理

1、井筒掘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开工报告,由筹备处、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无开工报告施工的必须停止施工,并罚款2000元。

2、筹备处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更、业务联系函,施工单位接收后要在筹备处要求的期限内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否则,视为认可。在施工时必须按图纸、设计变更及业务联系函进行施工,否则罚款2000~10000元,造成返工的,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自理。

3、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规定审批,并贯彻到每位职工

4、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补充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方可施工

5、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无措施不得施工,否则,罚款5000元

6、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禁欠挖,局部超挖量必须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否则,视超挖情况,给予1000~3000元罚款

7、掘进段高应根据井筒所处深度的岩(土)层性质,冻结壁强度以及掘进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段高的选择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第5.2.24条的规定

8、钢筋混凝土井壁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9、要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主要工序(如掘进荒径、保温层辅设、钢筋绑扎、稳模等)转换必须经监理和筹备处现1场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或工艺,监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旁站,发现问题必须停工整改。

10、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制定好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到措施、材料、设备、人员、资金准备“五到位”,其防范预案报筹备处备案

1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隐蔽工程,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⑴施工单位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筹备处,不得私自隐蔽。

⑵监理单位和筹备处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应立即抽专人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勘测。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隐蔽工程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⑶若隐蔽工程是施工单位人为造成的,则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监理单位和筹备处将不予确认和追加隐蔽工程费用。

⑷对确认为客观原因造成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隐蔽工程资料和预算。隐蔽工程费用、申报程序按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⑸隐蔽工程实况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和筹备处签字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6)有关隐蔽工程的处理、记录、隐蔽图等资料应在隐

2蔽工程隐蔽后7天内移交监理单位和筹备处存档。

12、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相关的资料汇总、归档,竣工时,将资料一并交筹备处归档保存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对井筒中心线进行校验,严格按设计井筒中心线施工

2、井筒净半径误差应控制在0~+50mm以内,否则,不予验收

3、竖筋间距控制在设计值±20mm以内,环筋排距±10mm以内。钢筋表面不得有泥、锈等污物。钢筋搭接长度不小于设计值。每个钢筋交叉点处必须绑扎牢固。不符合要求的当班必须处理,未处理就浇注混凝土的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4、井壁厚度局部(长不大于井筒周长1/10,高不大于1.5m)不得小于设计值50mm。不符合要求的当班必须处理,未处理就浇注混凝土的罚款2000元,并按要求整改。

5、井壁接茬整齐严密,不得有错台现象;接茬处的泥土、松散混凝土必须清理干净。每出现一次错台超过30mm的现象,罚款2000元。

6、井壁表面平整度控制在设计值±10mm以内,不符合

3要求的,不予验收。

7、混凝土浇注和振捣应符合规范要求,表面无裂缝、蜂窝、麻面、孔洞及露筋现象,在每平方米范围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超过两处,每处罚款2000元,并责令返工

8、每20m井筒按规定做混凝土试块(每组三块、每块规格150×150×150mm),并按规定养护、送检。试块试验强度不符合标准的,该段井壁不予报验,并要求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9、混凝土搅拌站配料严格按配比操作,并满足混凝土入模温度(15~20℃)要求;自动计量装置不能使用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通知监理和筹备处,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返工

10、采用直螺纹连接套进行钢筋连接,必须紧固牢靠,被连接的两钢筋端面应处于连接套的中间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当班处理,未处理就浇注混凝土的罚款2000元,并责令返工

11、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误差控制在±10mm以内,不符合要求的当班处理,未处理就进行下道工序罚款2000元,并责令返工

12、混凝土添加剂必须按设计剂量加入,用专用器具做好计量。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并责令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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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黄砂、石子使用前必须进行淘洗;铲车在装黄砂、石子前必须将铲车清理干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4、配制混凝土必须有雨季防雨、冬季防寒措施,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5、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监理单位是过程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现场跟班,并成立井筒掘砌工程质量管理小组、制定质量奖罚办法,并将小组名单及奖罚办法及奖罚情况报监理单位、筹备处。

16、施工单位完成一道需报验工序,应先自验,确认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及筹备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验收不合格,罚施工单位200~5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于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给予加重处罚

17、不按规定报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按不合格论处,并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罚款

18、监理单位应制定针对井筒掘砌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旁站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细则及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19、筹备处成立井筒掘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

组长:魏胜田

副组长:朱美君、王守新、孙毅、李振华

成员:工程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监处、机电科相关人员组成

5验收小组、监理单位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设计和相关规范验收,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20、施工单位必须安装工程质量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转

第四章材料进场管理

1、井筒主要材料,施工单位要积极与监理单位、筹备处联系,按程序对所用材料、混凝土配比科研单位、混凝土强度测试单位进行调研。要求每种材料初选供应点不少于三家,现场取样送有资质的实验单位进行配比实验,根据调研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所用材料。全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筹备处三家单位人员参与。

2、井筒主要材料进场时,水泥、添加剂、钢筋及直螺纹连接套管、塑料板等,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黄砂、石子必须具备产地销售单据。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落地验收,确认合格后,再报请监理单位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再报请筹备处工程管理部验收。三方均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原件交监理单位存档,复印件交筹备处工程管理部存档。

3、施工单位是进场材料验收的第一责任主体,监理单

6位是现场把关的责任主体。

(1)每批进场材料必须现场验收,发现不在现场验收并签字的,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罚监理200~500元。(2)施工单位一旦提出验收申请,则视本批次进场材料已自检合格,如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对施工单位给予2000~1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

(3)如监理验收合格,筹备处验收不合格,除给予施工单位2000~10000元的罚款外,另对监理单位处以500~2000元罚款。

(4)如对材料验收结果存有异议,三家共同把有异议的材料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

4、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要按规定进行材质试验,对于所用材料小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范规》规定每批次数量的按一批次处理,对材料的现场取样、送检,必须在监理单位及筹备处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和筹备处提供检验报告。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报验,罚监理单位500~1000元,罚施工单位2000~10000元。

5、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每发现一次使用不合格材料,罚施工单位不少于2000~10000元,并予以返工,费用自理,工期不延

6、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储备,监理单位、筹备处

7原则上每天18:00时至第二天7:00时不予验收。

第五章考核奖罚

1、筹备处和监理单位实行每天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监督

2、每周二由筹备处和监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

3、质量验收、检查和督查必须从细从严,对查出的问题由筹备处和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好后,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筹备处和监理单位存档备案。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全面的,由筹备处和监理单位联合对其进行加重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

4、筹备处建立安全质量管理奖罚基金,专款专用。罚款由筹备处工程管理部出具罚单,报筹备处领导签字生效,由筹备处经营管理部从工程款中扣除,用于奖励各单位在井筒施工技术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另行编制。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煤矿井下皮带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皮带机标准化管理补充规定

2015年3月26日,由机电信息管理部牵头,所有井下队组值班人员参加,共同研讨、制定了皮带标准化管理补充规定,现下发本规定,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1、井下皮带机头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沙箱,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个,消防锹不少于2把,并且完好有效,消防沙不得少于0.2m³

2、皮带机头必须安装消防支管,消防支管长度不得小于25米且能覆盖整个机头储存部范围,单独的皮带机尾也必须安装消防支管且长度能覆盖整个机尾

3、集中皮带各搭接点前后各20米范围内的标准化由搭接单位负责,原则上搭接单位不负责集中皮带的维护,但有责任检查、发现集中皮带搭接点前后各20米范围内的隐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闭锁、停机,并向调度台汇报,同时积极配合管理单位处理隐患

4、集中皮带机尾距离最近搭接点超过20米的,由集中皮带机管理单位回缩机尾或派专人进行看护,未超过20米的,由搭接单位负责看护

5、集中皮带的看护及维护原则上由本单位负责看护和维护

6、皮带机的滚筒、布什座、皮带卡、胶带等备件必须准备到井下现场。考核:

1、集中皮带司机擅自脱岗,造成其他单位不能正常出煤的,对责任单位考核2000元/次,对责任单位正职考核500元/次

2、皮带机头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完好,对责任单位考核1000元/次,对责任单位正职考核200元/次

3、皮带机头或机尾未安装消防支管或消防支管覆盖范围不足的,对责任单位考核500元/次,对责任单位正职考核100元/次

4、皮带机无相关备件,影响生产的,对责任单位考核500元/小时,对责任单位正职考核50元/小时。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电信息管理部

2015年3月26日

第四篇:煤矿井下电瓶车顶车管理规定煤矿井下电瓶车顶车

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井下电瓶车运行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轨道辅助运输机车调车操作安全行为,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电瓶车顶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瓶车顶车区域的规定

⑴、电瓶车运行区域、始末端之间长度不小于80米。

⑵、电瓶车严禁长距离顶车,只能在正常运行受限的区域内顶车。⑶、采区装车点、车场、运输巷道顶车运行距离不大于100米。⑷、斜巷上车场摘挂钩区域严禁进行顶车,摘挂钩区域以外顶车时必须设有防止车辆进入摘挂钩区域的阻车装置。

二、电瓶车顶车指挥人员的站位及信号联系:

⑴、顶两车以上时要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应在顶车方向的前端轨道一侧距车辆最短距离不小于5米处,严禁站在列车两侧和车辆运行的线路内。

⑵、要明确电瓶车顶车运行的联络信号。左右摆灯列车停止运行、用灯画圆圈列车向前远行、上下摆灯列车向后运行。

⑶、弯道、交叉口等特殊地点顶车,电瓶车司机必须持续敲响警铃、指挥人员要使用哨子作为联系信号、哨子要清晰响亮,一声停、二声向前运行、三声响后运行。

三、电瓶车顶车数量:

⑴、电瓶机车在车场调车运行,顶车长度、吨车严禁超过15辆、平板车严禁超过8辆、大物件重车严禁超过1辆。

⑵、采区内装车点、车场、运输巷道内进行顶车作业时,顶车长度吨车严禁超过5辆、平板车严禁超过3辆、大物件重车严禁超过1辆。

四、顶车掉道处理。⑴、将掉道车辆前后端的连接三环摘掉,把前后道上的矿车推开。与掉道的矿车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做好防止车辆滑动措施。

⑵、抬道人员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两端操作,严禁站在车辆两侧,防止矿车歪倒伤人。⑶、严格遵循“人工抬道,重载卸车、大件车辆起吊“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顶运超长件车辆:

⑴、顶运工字钢车、4寸钢管及皮带串管车辆等,电瓶车与超长件车之间要使用专用硬连接杆、连车顶运。

⑵、连接杆长度要适中严禁超长物件碰触机车。

六、电瓶车完好标准:

⑴、缓冲装置(碰头)固定牢靠。弹簧无断裂,伸缩长度不小于30mm。连接装置可靠,碰头销孔、连接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20%。

⑵、轮缘高度不超过30mm,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30%⑶、制动手轮转动灵活,螺杆、螺母配合不松旷。

⑷、各连接销轴不松旷、不缺油。

⑸、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10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10mm。在完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为3-5mm。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调整间隙装置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大于5mm。

⑹、撒砂装置灵活可靠,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砂子干燥充足、粗细适中严禁使用参杂石屑等杂物。

⑺、换向和操作手把灵活,位置准确,闭锁装置可靠。

⑻、照明灯齐全明亮,照明有效光距离不小于40m,防护装置齐全,与控制器有闭锁装置。

⑼、警铃完整,声音清晰洪亮,音响距离大于40m。

七、安全技术措施:

⑴、电瓶车顶车时,车辆和电瓶车必须处于同一线路,无安全措施严禁异线顶车。顶车操作时,电瓶车和车辆之间、车辆和车辆之间必须用专用连接环或连接装置进行连接,严禁车辆在不连接的状态下进行顶车。

⑵、顶车速度严禁超过0.5m/s。

⑶、挂钩工联挂车辆时,电瓶车与车辆必须缓慢靠近,缓慢顶车,严禁猛顶、猛撞,联车时电瓶车必须处于停止状态,严禁在顶车过程中联车。

⑷、电瓶车顶车,前后40m区域内严禁有运行的机车。⑸、采区内装车点、车场、运输巷道内进行顶车作业时,必须由该区域的责任单位划定顶车区域,责任单位标识电瓶机车停车位置区域长度可大于一列重车长度的3米距离,列车前端3米距离处必须设置常闭式挡车装置。

⑹、电瓶车运行的巷道,其巷道坡度严禁大于7‰。

⑺、车场两道矿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00毫米,车场两侧、底板以上1.6米高度内矿车边缘距巷道两帮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00毫米,车场料车最突出部位距巷道敷设的管线距离不小于200毫米。⑻、司机处于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严禁伸出车外。电瓶车司机与指挥人员信号联系不清的、严禁顶车。

⑼、凡不符合以上规定需要顶车的要经专业领导签字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顶车。

八、考核规定

1、电瓶车在不完好状态下顶车的,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2、电瓶车顶车过程中,指挥人员站在列车两侧及线路上,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3、机车司机与指挥人员未明确停车与运行信号的,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4、在弯道、道岔、巷道偏口顶车,司机不持续敲响警铃的,对责任者轻微违章登记

5、电瓶车不完好进行顶车或无证上岗的,对责任者一般违章登记

6、异线顶车,无安全措施的,对责任者一般违章登记

7、车辆在不连接状态下进行顶车的,对责任者一般违章登记

8、顶车速度超过规定速度(0.5米/秒)的、对责任者并轻微违章登记。顶车速度超过规定速度1.5倍的,对责任者罚款一般违章登记。

9、机车司机井下单独顶车,无人专人指挥的,对责任者一般违章登记

10、矿车挂钩工在电瓶车运行状态下连接车辆的,对责任者一般违章登记

11、装车点顶车不设置区域和缺少阻车设施的,对所属区域管理单位责任人一般违章登记

12、电瓶车顶车过程中,司机任何部位伸出电瓶车外的,对责任者并一般违章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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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情节处以100—1000元罚款,责令其恢复使用,并追究责任科室及负责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