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综合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加强我局党组(直属机关委员会)的廉政建设,更好地使经济商务局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认真地贯彻执行县委的指示、决议,保证我局工作在党组的绝对领导之下。

二、强化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各中层正职按所分管和领导范围各负其责,做到分管领导既管住自己,又管住下属,即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经济商务工作者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凡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人事任免、晋升、调动重大问题等,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凡是经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个人不得改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

五、党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政务财务实行“阳光作业”,定期公开,领导工作实行责任制考核。做到团结进取、务实创新,自觉克服工作不讲效率、办事拖拉、相互推诿、不负责任的不良作风。

六、严禁耍特权和以权谋私,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不准为家属、子女、亲友谋求政策规定以外的利益和特殊照顾;不准参与家属子女经商

七、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超标准招待客人,超出工作范围或标准的各项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八、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严禁酒后开车或把车交给外单位驾驶员及非驾驶员驾驶,职工因特殊情况用车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九、坚持检查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党组成员每年自查一次,全局职工每年对党组成员和副局级以上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表扬廉洁自律、勤政高效的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对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

机关学习制度

为使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学习制度

1、学习形式。机关主要实行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半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一次,时间半天,时间定为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平常以自学为主。

2、学习内容。主要以县委统一安排的学习内容、当期重要时事政治以及与经济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为主。

3、学习时间。坚持学习时间签到制。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前向主持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作旷工处理。

4、学习要求。坚持学习有笔记、学后有体会、活动有专栏。机关统一配备专用学习笔记本,领导对学习笔记实行不定期抽查。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的基础上,原则上要求每人每二个月撰写1篇学习心得,办公室每年创办3-4期学习专栏。切实做到“学习有笔记、学后有体会、活动有专栏”。

5、学习组织。集中学习一般由局长、副书记或分管机关的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准备资料,作好记录和组织协调。

(二)学历进修制度

1、鼓励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不断提高个人的专业理论水平。

2、凡参加学历进修的,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单位将从时间上予以支持,学习期内,视为正常上班。

3、学历教育进修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理,进修毕业后,单位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视单位经费情况适当予以补助。

(三)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适当安排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1-2期

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党务公开

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强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都必须以公开发布的形式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质询。要求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并把党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延伸和升华。

2、政务公开

凡不涉及保密工作的一些重大事项,能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如:局的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领导分工情况和工作职责,各股室工作责任制,年度工作目标、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要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学会依据法律法规来行使管理经济的职能;要注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发展县城经济。

3、财务公开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有关的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各种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福利待遇发放情况;机关经费收支和平衡情况;预算外资金包括各项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标准、数额和使用情况。

二、公开办法和时间:

采取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以定期公开为主,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为主,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

三、公开的形式:

会议公开、传阅公开与设立固定公开栏相结合的形式。

1、不定期的在干部职工会上,将有关公开内容予以通报;

2、通过文件、资料的传阅,将有关的公开内容向全局人员予以公开

3、定期以每季度或每月在固定公开栏予以公开

四、公开工作的实施

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分别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具体实施由局政工人事股负责,确定需公开项目的内容、相关股室和人员,按本制度要求,将公开内容报局长审批后公布。并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各种反映和意见,及时收集起来向局党组汇报,指导和解决实际工作。

机关宣传工作制度

1、机关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主动的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全县经济商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好的作法和经验,弘扬正气、鼓励斗志。

2、办公室及相关股室要继续办好《经济与商务》内部简报,要在形式、内容和质量上寻求创新,文字上由办公室把关,每月刊发4期以上。

3、倡导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准确真实的反映基层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党组成员每人每年力争撰写1篇调研文章。办公室每星期要向上一级单位报送1-2条信息,全年要撰写2篇以上有份量的调研文章,全年被“两办”采用的信息不得少于10条。其他股室每月1条信息,全年不得少于1篇调研文章。

4、凡各股室及个人撰写的调研文章及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打印上报。

5、对宣传工作实行奖励制度。《经济与商务》内部简报除每月一期生产简报外按5元/期(条)标准奖励。凡被县级(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远安网等)以上媒体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信息及文章(在同一级别上多家发表的同一信息和文章只计奖一次,同一信息和文章在不同级别上发表的可分别计奖)分别按以下标准奖励。

级别新闻信息调研文章

县级20100

市级50200

省部级150400

国家级300600

凡被以上各级载体采用的稿件,凭录稿通知单或载体原件按季度在办公室登记,每半年通报兑现一次。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秩序,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管理人员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确保财务管理质量,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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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讲究礼貌,不准说脏话,严禁在机关内打架、吵闹

五、不准在局机关办公室、会议室打牌赌博,上网玩游戏

六、实行值日制度,确保办公楼清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