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保险情况摸底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区将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同时也将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为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启动实施,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应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我区无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养老问题。通过此次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城乡未参保居民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为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摸清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对象、应享受待遇对象以及区内被征地农民的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对象情况是指具有我区城乡居民户籍,截止调查之日已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但不满60周岁,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和计生户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情况,包括农业户口、居民户口情况、16-59周岁人口情况、特殊群体人口情况、外出务工情况、参保意愿情况等。

应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象情况是指具有我区城乡居民户籍,截止2012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未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和计生户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情况,包括农业户口、居民户口情况、特殊群体人口情况等。

被征地农民系指在我区所辖范围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用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土地的现有在册农业人口以及征地后农转非人员情况,包括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员、承包耕地面积、被征地面积和就业、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等。

三、调查方式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调查摸底工作必须深入到户,逐项了解清楚调查内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公安、统计、计生、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严禁从公安、民政、计生等系统信息资料中照抄照搬,坚决杜绝闭门造车。

(三)认真细致开展工作。调查表中所列调查内容不得缺项,必须逐项调查核实清楚,要注意表间逻辑关系,做到数据准确、逻辑相符。

(四)调查结束后,各镇(街)将所有调查表汇总,主要负责人签阅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调查明细表一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附电子文档)。若各镇(街)对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反映的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意见及其它需要反映的问题,请附文字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