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干部人员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拟稿)
xx银行干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体现干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价值,充分调动全行干部人员的积极性,克服在经营上的短期行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在职期间案件防控目标和反腐倡廉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行干部,包括总行部室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主任助理);分支机构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行长助理(总经理助理),以及纳入总行干部管理,享受同等职级待遇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
1、利益保障原则保障干部的合法利益。
2、预交原则
切实缴纳资金,而不是从年薪中扣除。
3、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
既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又不损害其它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
四、风险抵押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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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月度、年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由公司党务工作部联合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责任追查,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公司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扣除全部或部分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七、各分行参照本办法制定权限范围内管理人员的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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