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申请书

大病保险,能兜住底吗。

记者王君平

2015年12月18日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大病保险,能兜住底吗。(聚焦·大病保险新探(上))

朱慧卿绘

随着国办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启动。所谓大病保险,就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制度性保障。如何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切实提高百姓医疗保障水平。近日,记者在浙江、重庆等地进行了调研。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大病保险新探”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编者

大病保险重在保大病

大病的概念是按医疗费用界定的,覆盖范围拓展到所有疾病,避免出现病种歧视,维护了政策的公平性

在杭州市富阳区社保中心报销大厅,记者见到了由儿媳陪着来报销医药费的大源镇居民蒋云英。蒋云英被确诊为蛛网膜下腔出血,从患病到今年8月共花医疗费53万元。对于无生活来源、靠儿子赡养的蒋云英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

截至目前,富阳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68万人,覆盖全区99%人口,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但是,广覆盖政策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保基本,很难保大病。

富阳区人社局局长丁中苏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达到15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能享受城居医保报销待遇,即15万元封顶。重病患者医药费往往远超报销“封顶线”。在如此高额的医疗费面前,15万元的报销费用显得微不足道,因病致贫、返贫的可能性非常大。

幸运的是,大病医保政策出台了。根据规定,蒋云英报销了医药费3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0万元。由于蒋云英家属于低保户,人社部门还发放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金6万元。蒋云英说:“多亏有了大病保险,真是救了急、救了命。”

2014年,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含金量很高的文件,为5069万参保人员撑起抵御大病的保护伞。

浙江省人社厅医保处副处长倪沪平说,以大病保险制度为杠杆,整合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形成了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兜底、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启动大病保险制度,减轻了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负担,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本医保基础上再提高10%—20%,综合报销率达到80%以上。这对于一些贫困家庭的确是雪中送炭,减少了灾难性医疗支出。

浙江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参照各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设定。当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达到当地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时,应视为灾难性医疗支出,将会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需要得到二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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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保合作”是大病保险的一个重要特色。该省鼓励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委托商业承办的地区要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统一招标。今年9月6日,通过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以15元/人年的价格中标台州大病保险服务项目,参与2015—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参保人员120万。

台州市人社局局长王如考介绍,通过保险公司的参与,台州实现了把服务窗口延伸至偏远乡镇,提升了服务群众的能力。参保人员可以在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内跨区提交理赔材料,不必返回本人户籍所在区办理理赔手续。同时,通过保险公司全国性网络优势,建立异地协查机制,异地核查人次及金额比例均不低于20%,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管控,防止基金流失。浙江保监局监管处副处长卢珩说,在保证保险公司保本微利的前提下,商业保险承办大病保险为参保人员带来了更便捷高效的服务。驻点理赔、实时结算等服务方便了群众费用报销,缓解了看病难。

倪沪平认为,政府通过委托商业保险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利用了市场机制,增强了公共服务能力,缓解了基层医保经办人手不足和经办服务压力增大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