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完善和优化与金融业生存发展有密切关系的各要素之间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过程。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的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维护金融稳定,实现经济金融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把握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按照“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企业广泛参与,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的原则,尊重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信用环境、市场环境、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建设,确保金融实力不断增强,金融服务不断优化,金融投入不断增长,努力开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从2009年起,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完善组织制度、健全中介机构、融洽银企关系,在全市形成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协调的市场环境,增强我市经济竞争力、资金吸引力和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的能力,实现经济金融发展的良性互动。

具体目标:

——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全市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与投资政策相协调;

——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加强,不良贷款有较大降幅,逐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不存在逃废金融机构债权现象;

——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同全市经济发展需要相协调,实现社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融通和流动;

——“诚信铜川”建设效果明显,信用户达到70%以上,信用村达到30%以上,更多的区县、乡镇、社区达到信用标准;

——企业遵规守信,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吸引和消化资金的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

——市场中介组织得到规范,市场化服务体系完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平稳有序竞争的局面基本形成;

——担保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各类担保机构运转正常,银行同担保机构、企业之间达到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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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担保体系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支持现有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增强担保能力;建立和完善商业担保体系,鼓励有资金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入股或成立担保公司,逐步形成多层面的担保网络体系;促进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建立相互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信息对称的合作机制,缓解企业融资“担保难”和银行“难贷款”问题;推动联合担保和互助担保模式的发展,结合铜川实际,探索新型担保模式,为银行、企业和个人开展互利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不断提高担保资质和担保能力。

(七)加强金融体系自身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的内部环境。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引导依法、合规经营,制止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和各类案件的发生,逐步降低不良资产,改善资产运行质量。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内控严密、管理科学、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经营管理理念,在强化经营风险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金融案件诉讼的抗辩能力,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八)严格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评价,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按照《铜川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依据相应评价指标,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研究机构,从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治环境、行政环境、中介服务环境、金融运行状况等七个方面,对各区县金融生态环境定期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铜川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由市经委牵头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之中,不断推动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