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生态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和支持金融业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实现地方经济与金融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金融生态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0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抓住新机遇、树立新标杆、实现新跨越”的发展主题,积极开展金融生态县(市)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着力破除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金融事业共同繁荣。
二、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市建成“政策环境更加规范、信用环境更加良好、法制环境更加完善、金融环境更加稳健、服务环境更加和谐”的金融生态良好县(市),并顺利通过金融生态县(市)建设验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产业政策与央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市场体系比较完善,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社会信用环境显著改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金融执法环境良好;银企关系融洽,各种类型企业的有效资金需求基本得到满足;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显著改善,内控体系健全;金融市场竞争有序,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创建步骤
金融生态县(市)创建工作分两步走:
1、2009年4月—2010年4月,创建“金融生态达标县(市)”。
全面启动金融生态县(市)创建工作,详细制订创建工作规划,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开展各种形式的动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创建金融生态县(市)的浓厚氛围。优化高邮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政策环境,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中介服务和金融业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发展能力,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金融生态达标县(市)”。
2、2010年4月—2011年4月,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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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抓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道德建设、经济环境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五”普法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金融生态县(市)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来。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金融知识、金融政策进基层、进乡村、进社区,增强社会各界的金融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有利于金融生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3、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催办查办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举办金融生态建设新闻发布和金融生态建设成果展活动,定期公布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中介名单,建立信用企业“红名单”制度,对信用度较差的中介和从业人员在金融机构内部通报。
4、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兑现。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