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考评工作方案

为做好市社机关2011年度工作人员考评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全市科及科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东人字[2008]180号《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市社《“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内容

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评。

二、考评范围

机关各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农村流通科、农产品体系建设科、基层组织科),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评办法

市社考核领导小组对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结合工作人员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情况,对各科室、个人实行综合考核。

四、考评步骤

(一)按照《“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计分。请各科室长将相关考核材料于1月16日前向考核办公室提供积分结果和依据。由考核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对各科室和个人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计分统计、汇总,并进行公示。

1、督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2、宣传调研。由办公室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3、考勤。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分数统计、考核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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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2011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于2月6日(周一)前将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印)一式二份交人事教育科,由人事教育科上报审批后存入本人档案。(《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文档请到人事教育科拷制)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机关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考核科室要在“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核纪律,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