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找准对象是前提。否则,就尤如据枪射击,差之亳厘、偏之千里,犯方向性、原则性错误。诚然,通过反复识别、查漏补缺,新一轮脱贫攻坚的对象已十分精准,克服了过去有的不良现象。

按照“不管用什么办法,都必须把最困难的群众找出来”的要求,通过“十对比八排除”等办法,反复核查,精准识别了贫困对象。但是,实事求是地讲,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完全泾渭分明是做不到的,有的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之间的差别并不大;有的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的差别也不太大。

因此,对于贫困对象,应实事求是地分析、处理。建档立卡、数据库里的,当然应当作为重点对象,紧盯不放,一个一个地梳理,不达脱贫标准不罢休。但数据库里的,也不一定非要将错就错,硬性要求按识别时初定的政策措施到位。应给予“一线指挥部”一定的权限,按照脱贫标准继续甄别,已达到脱贫标准的,应及时调出;初定的政策措施不对路的,该调整的调整。对数据库之外的,也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对照脱贫标准衡量,未达到脱贫标准或者返贫的,应及时纳入,不让其掉队。

对贫困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表面看是对识别工作的纠错,但本质上是对工作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否允许动态管理贫困对象,是否允许变更初定的政策措施,事关脱贫攻坚的成败。若硬性要求凡数据库里的,凡以前录入、确定的,都必须一定不变、不折不扣地到位,并按此进行检查、评价,则可能适得其反,偏差、成败不难预见。脱贫攻坚的目的是托底保底,而不是一跃富裕。脱贫攻坚的目的是什么。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主持召开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强调。“扶贫开发是底线性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吊高胃口,严格把握好度。”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脱贫攻坚工作,首要目的是使贫困对象摆脱贫困,而不是使贫困对象大大超越非贫困对象,一跃富裕。脱贫攻坚工作中,有的没有把握好“托底”原则,搞所谓高标准、严要求,有的甚至对一部分贫困对象搞大投入、大扶持、树典型。这样做的结果是贫困对象虽然高兴了,工作也有了标杆、形象,但却没有推广、复制的价值,也不可能持续。有的不顾条件,动不动就成百上千万地实施大河堤、大堡坎、大整治等所谓脱贫工程。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有了形象工程,但与贫困对象脱贫没有直接关系,不能真正起到帮助贫困对象,尤其是贫困户脱贫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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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是因病、因学、因房、因灾、因意外等,支出突然增加,造成经济困难。不同的情况,脱贫之道亦应不同。有劳动能力而缺就业门路的,脱贫之道在于帮助其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实现增收。因支出突增而造成经济困难的,脱贫之道则在于帮助其减支或不支,缓解其一时困难。对无劳动能力的,则只能依靠低保、养老等政策给予保障,使其衣食无忧。贫困村之所以贫困,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地处深沟远寨,交通不便;有的是因产业无特色,有产品无市场,或附加值不高,换不成钱;有的虽临近城镇,但因土地被征用、缺乏土地等生产资料。村都是村,但远近高低各不相同,脱贫之道也应因村而异。综合起来看,脱贫攻坚工作,一方面是增加收入;另一方面是济困解难。两个方面,都不可或缺,都应着力。但比较而言,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增加收入才是关键。仅抓增收不行,远水解不了近渴,解不了一时之困;仅抓济困也不行,改善不了“造血”机能,利不了长远。

因此,脱贫攻坚应“三要三更要”。即。既要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的条件,更要着力推进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增收;既要济困,帮助贫困对象解决现实困难,更要着力激活贫困对象的资源、资产,实现增收;既要注重硬件建设,改善公共服务,更要树立新风正气,消除社会矛盾。脱贫攻坚的资金是因需切块,而不是依靠整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脱贫攻坚没有必需的资金保障,也必将成为无米之炊。长期以来,扶贫资金存在着“分散在众多的渠道”、“申报、下达路漫漫”、“文不对题,急需的不来”、“下半年才到,当年难以实施”、“要求严,打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汇报得多、人脉越熟、支持才多”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开了“打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的禁忌,一反“不允许挪用”的规定,180度大转变,提出了“不整合,造成资金闲置的反而要受追责”的要求。禁忌虽开,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资金整合仍然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窦孝解以为,所谓资金整合,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过渡办法。既然允许整合,何不采取一步到位的办法,如按照农村人口、贫困人口数量,加幅员面积、地域差异、脱贫难度等系数进行综合评价、切块,通过转移支付形式,直接将资金下达给“一线指挥部”,由更了解实际需求的“一线指挥部”来安排资金,让资金顺畅地流到该去的地方。当然,给了权,就一定要有责。“一线指挥部”可以自主地把钱用在认为应当用的地方,但也必须保证依程序使用,用出效果,没有效果要背书。脱贫资金由依靠整合改变为因需切块下达,既减少了申报、下达的繁琐,又减少了资金“文不对题”的可能性,还实实在在地强化了“一线指挥部”的权责,一举多得,岂不是更有利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

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有特定对象、有严格标准、有时间限制的硬任务,只有冷静思考、深入辨析、实事求是地处理具体问题,才能强有力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现真扶贫、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