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为使我校小学生及家长能够了解当前国家对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确保我校2018年春季资助贫困寄宿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办法。

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作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只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在评审时,优先资助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其次为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困难学生,还要保证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优先考虑孤儿、烈士子女、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上年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家庭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学生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全年1000元。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制定学校工作管理办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正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建议档案。班主任对全班所有学生建立家庭基本情况档案,主要包括家庭现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及困难情况等。对每个学生做到心中有数,为确定准享受补助资金的对象奠定基础。

3、学生申请。家庭困难的学生根据享受补助的条件,写出书面申请。

2、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互评活动,每位学生根据平时同学之间的了解,除本人外推荐3-5名家庭最困难的同学,班主任汇总掌握。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5、协助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的发放工作,认真核实补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严禁将补助金挪作它用

6、检查考核。年终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在检查中有不了解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补助金未发放到位等现象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枣林坪镇沟口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