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贫困人口调查分析

一、基本情况

兰溪市总面积1313平方公里,辖六个街道六个镇三个乡646个行政村,2006年末全市总人口66.8万人,其中农户176239户,农业人口537821人。据调查,2006年全市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21189户54045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0.1%。其中: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9567户22549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2%;1001元至1500元的有11622户31496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9%。贫困人口主要分布黄店、梅江、马涧和柏社等四个经济欠发达乡镇。2006年底四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有8999户25622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8%,为全市贫困人口的47.4%。

二、贫困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造成农村贫困人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因缺少生产资金造成贫困的有2815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3.3%;

2、因自然灾害造成贫困的有43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2.1%;

3、因残丧失劳动能力造成贫困的有2138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0.1%;

4、因子女读书造成贫困的有2474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1.7%;

5、因病造成贫困的有3233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5.3%;

6、因缺少劳动力造成贫困的有1943户,占贫困户总数的9.2%;

7、因孤寡老人多造成贫困的有3858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8.2%。其中60岁以上人口4689人,占贫困人口的8.6%,贫困户60岁以上人口中绝大部分是身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农村的五保户;

8、因自然生存环境恶劣造成贫困的有109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5.2%。贫困对象大部分居住在偏远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基础设施落后;

9、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贫困有43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2.1%;

10、因思想观念落后、整体素质低等原因造成的贫困有310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4.6%。绝大多数贫困户思想观念陈旧,小农意识较浓,依赖思想严重。贫困户中文盲、半文盲的有3299人,占贫困人口的6.1%,而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了67.6%。

从以上情况分析,因缺少生产资金、因病、因子女读书、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因孤寡老人多而造成贫困的有14518户,占贫困户的68.5%,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

三、措施对策

1、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低收入弱势群体的扶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分管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继续坚持和加强部门单位联系贫困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决心和信心。

2、加快人口集聚和产业转移步伐。认真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下山移民搬迁计划,用5年时间,力争在2010年前对因自然灾害频繁、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恶劣的高远山区等地区的27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1484户5282人分期分批下山转移,梯度推进,逐步实现穷人下山,富人进城的预期目标。在下山移民中的贫困农民建房、生产、就业及子女就学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和扶持。并积极引导和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转产转业,组织发展来料加工、农家乐、劳务输出等非农产业,真正让下山农民搬得下、稳得住、能致富。

3、认真开展农业产业化扶贫。牢固树立“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就是发展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结对贫困户活动,从而带动贫困农户提高经济发展能力。积极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吸引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使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4、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整体素质。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是贫困家庭致贫的重要原因,我们要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资源,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突出农民转移技能培训重点,组织和引导群众向身边的致富典型学习,全面提高我市劳动力素质和转移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从单一的农业生产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

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贫困群众就医难、就学难问题普遍而突出。一是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在提高参保率的同时,提高医疗费报销标准,同时积极探索对特困户实行医疗救助制度二是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减轻和免去贫困家庭子女读书所交纳的学杂费、插班费三是继续办好敬老院,将孤寡老人吸收到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让他们既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又能安度晚年

六、加强小额信贷支持力度,重点解决生产资金问题。在农村建立以贫困人口为对象,提供免担保贷款(小额信贷)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一方面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他们投资理财,是一种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信贷机构可以将贷款支持和技术服务相结合,积极指导贫困人口投资,鼓励他们储蓄,帮助他们理财,提高他们的素质,最终实现扶贫、高还贷率和机构持续发展三者的协调。

第二篇:农村贫困人口调查分析***农村贫困人口调查分析

今年9月,我市组织各镇乡(街道)干部进村入户,对2006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溪市总面积1313平方公里,辖六个街道六个镇三个乡646个行政村,2006年末全市总人口66.8万人,其中农户176239户,农业人口537821人。据调查,2006年全市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21189户54045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0.1%。其中: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9567户22549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2%;1001元至1500元的有11622户31496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9%。贫困人口主要分布黄店、梅江、马涧和柏社等四个经济欠发达乡镇。2006年底四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有8999户25622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8%,为全市贫困人口的47.4%。

二、贫困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造成农村贫困人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因缺少生产资金造成贫困的有2815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3.3%;

2、因自然灾害造成贫困的有43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2.1%;

3、因残丧失劳动能力造成贫困的有2138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0.1%;

4、因子女读书造成贫困的有2474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1.7%;

5、因病造成贫困的有3233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5.3%;

6、因缺少劳动力造成贫困的有1943户,占贫困户总数的9.2%;

7、因孤寡老人多造成贫困的有3858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8.2%。其中60岁以上人口4689人,占贫困人口的8.6%,贫困户60岁以上人口中绝大部分是身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农村的五保户;

8、因自然生存环境恶劣造成贫困的有109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5.2%。贫困对象大部分居住在偏远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基础设施落后;

9、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贫困有43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2.1%;

10、因思想观念落后、整体素质低等原因造成的贫困有310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4.6%。绝大多数贫困户思想观念陈旧,小农意识较浓,依赖思想严重。贫困户中文盲、半文盲的有3299人,占贫困人口的6.1%,而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了67.6%。

从以上情况分析,因缺少生产资金、因病、因子女读书、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因孤寡老人多而造成贫困的有14518户,占贫困户的68.5%,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

三、措施对策

1、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低收入弱势群体的扶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分管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继续坚持和加强部门单位联系贫困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决心和信心。

2、加快人口集聚和产业转移步伐。认真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下山移民搬迁计划,用5年时间,力争在2010年前对因自然灾害频繁、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恶劣的高远山区等地区的27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1484户5282人分期分批下山转移,梯度推进,逐步实现穷人下山,富人进城的预期目标。在下山移民中的贫困农民建房、生产、就业及子女就学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和扶持。并积极引导和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转产转业,组织发展来料加工、农家乐、劳务输出等非农产业,真正让下山农民搬得下、稳得住、能致富。

3、认真开展农业产业化扶贫。牢固树立“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就是发展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结对贫困户活动,从而带动贫困农户提高经济发展能力。积极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吸引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使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4、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整体素质。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是贫困家庭致贫的重要原因,我们要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就业竞争力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资源,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突出农民转移技能培训重点,组织和引导群众向身边的致富典型学习,全面提高我市劳动力素质和转移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从单一的农业生产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

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贫困群众就医难、就学难问题普遍而突出。一是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在提高参保率的同时,提高医疗费报销标准,同时积极探索对特困户实行医疗救助制度二是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减轻和免去贫困家庭子女读书所交纳的学杂费、插班费三是继续办好敬老院,将孤寡老人吸收到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让他们既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又能安度晚年

六、加强小额信贷支持力

度,重点解决生产资金问题。在农村建立以贫困人口为对象,提供免担保贷款(小额信贷)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一方面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他们投资理财,是一种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信贷机构可以将贷款支持和技术服务相结合,积极指导贫困人口投资,鼓励他们储蓄,帮助他们理财,提高他们的素质,最终实现扶贫、高还贷率和机构持续发展三者的协调。

第三篇:榆林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榆林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的调查报告

□中共榆林市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组

贫困是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了解和掌握农村低收入人口的贫困状况,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期由市委政研室和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卫生、教育、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神木、清涧、佳县、横山4县8个乡镇20多个村,采取入户走访、听取汇报、座谈研讨等形式,就我市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经济发展情况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是榆林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经济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756.67亿元,增长18.3%,是“十五”末的5.5倍,比“十一五”规划目标800亿元翻了一番多;财政总收入达到400亿元,是2005年67亿元的5.8倍。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25.5亿元,增长37.7%,是“十五”末的5.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先后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0年分别达到5113元和17545元,增长18.1%和23.9%,是“十五”末的2.9倍和2.8倍;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神木、靖边、府谷先后进入全国百强县,定边进入西部百强县,南六县在全省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大幅提升。

二、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主要措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头等大事,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改善农村贫困状况。“十一五”期间,全市扶贫开发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84亿元,其中,中省财政投资5.98亿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86亿元。累计投放扶贫贴息贷款6.28亿元。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发展。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建设重点村1950个,新修和拓宽维修乡村道路11579公里,建人畜饮水工程869处,扶持12万户发展产业,实施灶、圈、厕三改6.7万户,建设基本农田21万亩。搬迁贫困人口9657户4.55万人。二是扶持主导产业促发展。利用小额到户扶贫贷款、互助资金扶持3.2万户发展草、羊、枣、薯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贷款扶持企业176个。三是连片开发示范促发展。全市启动建设13个板块扶贫、连片开发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区总面积2273平方公里,涉及215个村,

14.8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5.6万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60万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9000多万元,项目做到水、电、路、讯、产业、社会事业全覆盖,为全市扶贫开发走出了新路子四是动员社会扶贫促发展。组织实施“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安排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1120个企业结对帮扶1205个低收入村,进一步拓宽了社会扶贫的领域。“十一五”以来,中省市县共1810个部门参与帮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和捐物折资10.2亿元。五是组织劳务输出促发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户劳力52万人次,实施“雨露计划”技能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2.2万人。六是争取反贫困国际合作促发展。争取外资66.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5.98万元,同期汇率)。争取到世行五期扶贫项目,总投资1.67亿元。通过各类扶持措施,全市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十一五”期间脱贫60.6万人,贫困人口减少到19.9万人。

在加强开发式扶贫的同时,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实际困难。

一是着力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全市农村低保从2004年全面启动,8年来,保障人数从3.5万人增加到40万人(其中临时救助15.2万人),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不足70元,经过7次提标,达到每人每年1600元。2010年底,全市共筹集农村低保资金34523.13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7809.13万元,市级财政配套9844万元,县区财政配套6870万元。保障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神木县按照“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民生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了城乡低保一体化新模式。全县首批1.8万人农村贫困户享受城市低保标准,保障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80元,人均差补标准按城市低保的c类每人每月265元实施。

二是着力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我市新农合制度从2005年开始试点,到2007年覆盖全市12县区。目前,全市新农合参合率已由2007年的88.17%上升为94.95%;补偿率由34.53%上升为47.1%;人均补助由1103.32元上升为1812.6元,新农合制度逐步迈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针对看病贵的问题,2004年全市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六年来,共计投入资金755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7399万元,市级配套157万元。2010年底,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29元,其中省级补助每人89元,市县负担40元。全市全年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454万元,其中中省补助3278万元,市级安排157万元。全年资助12.2258万农村低保和1.2544万农村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资金262.3万元。对26997人次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住院救助,支出资金3848.62万元。农村困难群众人均享受农村医疗住院救助水平1425元。全年大病救助市财政投入700万元,共救助3300余户,全市救助标准为1000元-8000元不等。神木县从2009年3月实施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县财政累计投入2.9亿元,报销住院患者70447人次,农村居民占93.93%。继神木县之后,府谷县实施“双管双补四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医改模式,即在投入改革上,既补医疗服务机构,又补城乡居民;在管理创新上,既对医疗机构实行绩效管理,又对医保机构和医保对象实行规范化管理;在重点环节的把握上,坚持疾病预防与医疗救治相结合、财政补贴与内部激励相结合、基本医保与大病救助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捐助相结合。该县明确提出卫生事业投入每年不低于县财政支出的10%。

三是着力解决“上学贵”的问题。目前,我市的贫困大学生资助渠道主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慈善机构资助、政府部门资助、企业、个人和社会赞助等。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我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于2007年在吴堡、绥德两县进行试点,2008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几年来,全市共为36829名在校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2.18亿元。②慈善机构资助。从1998年至2010年,市慈善协会累计出资719.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046人受益。2006年以来,县区慈善机构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251名,资助金额1386.1万元。③政府部门(团体、乡镇机构)资助。2006年以来,我市县、乡两级政府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3852名,资助金额951.4万元。④企业赞助、个人资助。2006年以来,企业、个人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达1914人,资助金额478.4万元。

四是着力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据调查,2006-2008年,我市有3.48万大中专毕业生未稳定就业。近两年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全市组织开展了“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或服务月活动”、“大型网络招聘会”、“大学生创业贷款”、“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多项就业服务活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办人才交流会30余期,有1000多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为2万多名专业人才、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机会。2009年起,全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其中,2009年选聘450人,2010年选聘760人。全市还组织2006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见习。2010年我市设立500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实施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政策,扶持28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发放贷款总额204万元。

五是着力解决子女多的问题。我市农村现行的主要生育政策是根据《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一个女孩的,由本人申请经县计生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未经批准违法生育的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给予各种奖励和优惠。从2008年起,我市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父母的保健费,由每月10元提高到50元,子女年龄由十六周岁延伸到十八周岁,并给双女绝育户女孩也发放了每人每月25元的保健费。截止目前,我市已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家庭115139户,双女绝育户家庭4126户,落实兑现了保健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2010年我市有386名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中享受了加分政策;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我市得到充分落实,截止2010年10月,全市共确认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3442人,其中2010年新增对象355人,农村独女户奖扶对象299人,特别扶助对象117人,主动放弃生育二孩家庭32户。在落实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中,府谷县将所有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父母,从55周岁起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800元发放,神木县提高到1200元发放。2010年我市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象中的独生子女家庭199887人,双女户家庭15898人,现无子女户526人,都享受到了每人20元的计生补助。市、县两级建立了“关爱女孩行动基金”,由市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8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30-50万元,用于帮助独女户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市财政每年拿出60万元,县财政每年拿出5万元,重点帮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户,每户帮扶1000至2000元,连续帮扶3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施行节育手术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系双女户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在农村集体林权改革中,我市府谷、靖边、佳县、清涧四个县,有8681个独生子女家庭得到优惠照顾,承包林地5047.35亩,可获得收益分配105.47万元。在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制度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都得到了奖励和优惠。近年来,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奖励扶助等措施,多孩生育问题在我市基本得到解决。从“七五”至“十一五”期间有生育行为的已婚育龄妇女中,一孩户所占比重逐渐增大,二孩户所占比重逐渐减少,多胎户由“七五”期间的25.64%下降到“十一五”期间的0.36%。2010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339.17万人,出生35537人,人口出生率为10.5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6%,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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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亩,其中耕地1310亩,成林240亩,幼林110亩。1999年养老基金11,206元,解决特困老年人疾病、生产、生活等问题45户,老年人51人。东梁镇东五道桥子村,建立养老基地210亩,每年收承包费8000余元,主要用于为特困老人发生活补贴,保障老人们的生活。

发放标准是70—79岁每人每年60元,80—89岁每人每年80元,90—99岁每人每年100元。对老复员军人、老共产党员还多增加20元。目前,全市农村共有养老基地2万多亩,积累积金100多万元。

二是鼓励低龄健康老人老有所为,参与社会生产,劳动脱贫致富。市老龄委从加强老年思想教育入手,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引导老年人克服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