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险全面保障依法治教的思考

一、校园安全风险制约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学在校生数2.1亿,幼儿园在园儿童2200万,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或安全事故;还有40万至50万左右的孩子受到中毒、触电、他杀等意外伤害。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呈现出易发性、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校园伤害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受伤害的学生、学生的家长造成身体和精神创伤,也会使学校和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未成年人年龄幼小,遭受的伤害后果可能对其终身产生严重的影响。巨额的赔偿费用常常令学校难以承受,正常的教学活动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更加让人忧虑的是,家长和学校对于校园伤害事件过度反应,出于安全起见,学校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伤害的集体活动。一些学校对社会实践甚至体育课也谈虎色变,下一代的体质问题令人担忧。如何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已经事关到下一代的全面发展,事关我国素质教育的整体推进,成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二、依法治教背景下的校园安全管理应引入保险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体现在教育领域就是依法治教。面对校园安全风险,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是,要借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校园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责任保险针对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提供风险保障。作为一种分散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市场机制,责任保险是保障依法治国落实的重要措施,正是因为有了责任保险,才保证了大量侵权事故的妥善解决,维护了民事法律制度权威的需要。

三、保险机制参与校园安全管理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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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推动了校园责任保险的发展,在校园风险管理、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上产生巨大影响。但随着社会发展、校园风险的变化,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命的价值也越来越被重视。建议:一是保费和保险责任限额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保费与赔付率水平应相适应;二是根据风险因素的变化,建立完善的责任保险产品体系,向学校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更好地保障学校、学生风险,进一步发挥校园方责任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三)加大校园风险防范体系投入

安全管理重在事前防范。要防止校园风险的发生,需要建立学校、家庭、保险公司三方互动的全面校园风险防范体系。一是保险公司要继续加大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教师、学生的安全意识;二是保险公司要继续协助学校开展校园风险管理,增加风险排查的频度,扩大校园安全风险排查的范围,从校内扩展到学校周边环境,通过与公安、防疫、城管等部门联合营造安全氛围三是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保险公司要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升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学校、家庭、保险公司齐抓共管,共同关心、共同维护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