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精准防贫和防止返贫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精准防贫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确保脱贫防贫长效机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切实兜住防返贫防致贫底线。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及其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将防止致贫返贫作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县在确保全县剩余135户339人贫困人口全部如期高质量脱贫的同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重点群体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落实防贫救助措施,持续提高脱贫稳定性,确保不出现返贫人口;筑牢社会保障网,确保不出现新发生贫困人口;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推进举措

(一)全面开展防贫监测。防贫监测以户为单位,主要针对不稳定脱困户、边缘户2类人群,同时鼓励各乡镇(园区)结合实际针对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提前开展防返贫预警。一般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返贫风险为主要标准。并建立监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疾病、灾害、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重大支出。监测对象实行台账管理,一般每季度识别一次,与建档立卡对象动态管理同步开展。纳入监测范围后,动态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等基本情况及致贫返贫风险。(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园区))

(二)强化预警监测分析。一般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确定帮扶救助对象,履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建立救助对象工作台账,录入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县级担任预警主体责任,县级扶贫部门牵头,相关县直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及时发布防贫预警信息。同时,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接受个人救助申请,核查确定预警信息。县乡村各级明确专人负责防贫工作,实地开展预警信息核查。(责任单位: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队)

(三)完善帮扶救助措施。根据致贫返贫风险和救助需求,参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力的防贫帮扶救助措施。防贫措施主要包括重大疾病生活保障、教育专项救助、社保兜底救助、防贫保险救助、专项基金救助、产业就业扶持、社会力量帮扶等。鼓励有针对性地对救助对象开展集中供养。鼓励适度简化防贫对象临时救助程续,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各乡镇(园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政策指导作用。多方发力开展防贫帮扶救助。(责任单位:扶贫办、卫健局、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人保公司、农业农村局、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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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政策保障。鼓励各乡镇(园区)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筹措防贫救助资金,设立专户,加强监管,确保防贫资金规范精准安全高效使用。相关行业部门要支持乡镇(园区)探索有效的防贫工作措施,在确保资金项目规范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防贫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防贫机制。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乡镇(园区)每季度汇总上报《防贫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件)。县扶贫办定期开展进度通报和实地核查,对防贫监测不力、工作进展缓慢、造成大范围致贫返贫的约谈问责,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切实改进作风。防贫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扩大范围、吊高胃口,引发攀比,既不留死角,也不养懒汉。要切实用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重点任务清单和各级各部门台账资料,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灵活开展入户走访、现场核查,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