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内控心得
银行业十不准内控制度
资金信贷业务“十不准
1、不准以贷谋私;
2、不准以贷收息(贷)
3、不准发放假冒贷款
4、不准对有不良信用的客户发放贷款;
5、不准化整为零发放贷款;
6、不准帐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7、不准越权办理信贷业务
8、不准违反程序办理贷款、票据、抵贷资产等信贷业务;
9、不准编报虚假资料,套取信用;
10、不准违规拆借、存放资金。
财务管理“十不准”
1、不准帐外经营;
2、不准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
3、不准挪用公款、客户资金,空库、白条抵库;
4、不准违规费用挂帐;
5、不准虚增或虚减收入支出;
6、不准乱调会计科目,编制虚假会计报表;
7、不准违规增加、处置固定资产;
8、不准违规干涉大额费用开支事项;
9、不准违规收取、支出手续费;
10、不准违规核销不良资产。
柜台业务“十不准”
1、不准无故拒绝受理、代理正常结算业务
2、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资金
3、不准签发空白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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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8、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同他人经商、办企业。
9、严禁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授意、指使、纵容、包庇其他人员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10、严禁利用职权点贷、指贷或以其他方式干预贷款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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