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机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没有农业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经济的长发展。没有农民生活的富裕小康,国家的现代化和社会和谐只能是空中楼阁。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对社会的稳定、快速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如果因把资金集中在城市、集中在大项目、大企业而导致三农融资不足。后劲乏力。出现金融服务畸形发展的局面,不仅将限制金融的发展,也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出现结构性失衡。因此。建立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支持机制,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是进行市场调节。在“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在采取行政手段促进金融支农的同时,运用市场手段。利用利率这个价值杠杆,使金融支持“一农”能够获得丰厚的收益,矫正农村金融资源配用利益机制,吸引金融机构向农村倾斜,将信贷资金投向农村,从而实现平等竞争,互动选择。一方面,使金融机构感到支持“三农”有利可图,乐于投人;另一方面,在资金充裕。服务机构众多的条件下,客户可以进行比较,选择自己满意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价格。
二是纳入法制轨道。引导金融机构把资金投向“三农”,不能只靠宣传,也不能只靠市场手段,还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国家应该就农村的融资制定相关法规,依法规范农村的融资行为,依法管理金融市场。依法保护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健全的法制,可以让农村得到相对优质的金融服务。也可以免除金融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同时,还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全社会金融机构齐心合力
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全社会各类金融机构共同的责任,涉农金融机构责无旁贷,其他金融机构也应该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变革,是一项浩大而长期的系统工程,为此提供持续的金融支持,就成为城乡金融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所以,必须依靠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互动共促,政策金融、开发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合力支持,才能完成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
首先,金融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创新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支撑。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确保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次,要建立政府、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相关部门配合,各金融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按照国家对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和要求,在发挥主力军及支柱作用、政策导向作用、重要补充作用、保障和支撑作用五个层次上细化各金融机构的支农措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以小城镇建设为载体,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稳步推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加大农村消费贷款支持力度,促进农民消费升级和农村经济增长;农业银行系统重点在支持县域经济和业务发展上实行金融资源倾斜政策,打造经济强县和产业集群县(市),着力打造一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农业保险创新和推动力度,积极研发涉农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贷款利率市场化。不如此。农村金融商业上的可持续性将难以为继。从农村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冈为贷款难,许多农村企业担忧的不是利率高低,而是能否取得贷款;另一方面,因为农村贷款相对额度小。但管理成本高,加上利率低,收益也不高,金融机构普遍不愿在农村发放贷款。如果贷款利率随行就市,“三农”贷款效益可观,各家金融机构自然有积极性向农村投入。才会出现“心往农村想、钱往农村投”的可喜局面。成立农村信用担保中心。以农民的房屋使用权和房基地等,通过发证确权等方式,促使农民将自己的资源转化为金融机构认可的、可流转的、叮抵押、可用来担保的资产;吸收以亲友链、社区链、企业链为主的担保成员,相互制约,相互担保。发挥集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于一身,中小氽业、农户融资与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担保职能作用。政府建立激励机制。采取灵活的市场化手段和经济手段,鼓励农村资金回流到农村,通过财政资金的注入,有针对性的促进和引导金融资金向农村的投入。另外,可将某些给农业的补贴转移为金融部门的贷款贴息或贷款风险准备金,调动金融机构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地方政府要注意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经营。避免强制干预带来的伤害。采取有效措施,为金融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激励会融机构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持续的金融服务。
增设新的金融机构。鼓励支持在农村开设村镇银行等新的农村金融机构或其他民问融资组织,以拓宽融资渠道,引进金融竞争,激发金融机构的创造力,提升服务水平。综上所述,不仅有利于融资、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不断繁荣,农村资金的回流也就顺理成章。
市场化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经济金融有着本质上的诉求。要做到切实维护农村经济与社会稳定,既要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又要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更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