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读后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解读

作者:薛勇秀发布时间:2003-12-2909:33:2

4中国法院网综合报道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于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银监法》以法律形式,系统地建立了对政府机构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

制,这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次立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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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业务范围。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银监法》有两大特点:一是大量吸收和借鉴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银行业的法律制度。二是既明确了监管机构职责,强化了监管手段和措施,也对监管权力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银监法》一方面适当授权监管机构使用监管手段和措施,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与此同时,《银监法》也对监管权力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形成了对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比如,《银监法》规定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规定了监管机构行使监管权力、采取监管措施时的程序要求和监督制约措施;规定国务院审计、监察等机关,依法对银行业监管机构实施外部监督,要求监管机构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规定了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和义务、行使监管权力、采取监管措施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