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安全与发展高层论坛上的演讲

尊敬的成思危副委员长,同志们、朋友们:

在首届“中小企业安全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幕之际,我谨代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衷心感谢思危副委员长的莅临和刚才发表的重要讲话,并向联合举办本届论坛的国家发改委,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国家有关部委和有关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出席会议的地方政府及企业的代表,向社会各界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确立和强调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和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这个论坛的举办,为我们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探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对引导中小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政府安全监管,尽快扭转事故多发状况,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下面,我就中小企业的安全发展问题,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安全生产问题也很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民营为主的各类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据统计,我国目前共有中小企业约1000万家,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约60%、税收的约48%、出口总额的62%;提供了城镇约75%的就业岗位。

在充分肯定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和巨大贡献的同时,又要看到其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的要求看,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是:

——伤亡事故多发。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今年1-9月工矿中小企业发生事故3917起、死亡4872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的46%和48%。2005年中小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7起,约占工矿商贸企业特大事故的70%。最近两年来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事故,约80%发生在小煤矿、小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小化工、小烟花爆竹作坊和建筑施工包工队。2005年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河北邢台石膏矿“11.6”坍塌事故,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11.14”特大交通事故;今年山西大同左云新井煤矿“5.18”透水事故,江苏盐城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7.28”爆炸事故等,都发生在小矿山、小企业。最近浙江湖洲吴兴区的服装加工销售企业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惨痛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非法违法生产问题尚未解决。经过近年来的集中整治,一大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从高危行业领域退出,小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但非法违法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还很严重。今年前三个季度,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重特大事故,约占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的26%;小烟花爆竹厂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重特大事故,占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3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中小企业,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非法违法和违规生产问题。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混乱;一些业主安全意识淡漠,有的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政府监管和员工生命,大胆妄为、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职业危害比较严重。乡镇企业和城市中小企业的就业人员,是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较为集中的两大人群。有关资料显示:34%的乡镇企业从事有尘、有毒和有害作,乡镇企业员工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患病率高达15.78%;约34.7%的合资中小企业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一些中小企业没有依法为员工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设施装备,也没有为员工办理医疗和工伤保险,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

我国多数中小企业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应该说,大多数中小企业是遵守国家法律、重视安全生产的;绝大多数企业负责人是有见识、有责任心的,在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和安全基础管理等方面也付出了努力。目前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些单位事故多发,除了主观原因之外,客观上也在于:

一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不少企业尚处在初期积累阶段,生产规模小,资金底子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缺乏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低下。如目前大型煤矿已经普及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而许多小煤矿仍然采用掘巷采煤、放炮落煤、井下人力运煤等原始落后的生产运输方式。2005年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高达5.33,是国有重点煤矿的5.56倍。

二是企业基础管理薄弱。我国的中小企业除了一部分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而成之外,许多是由家庭小工场、小作坊、小规模生产、个体运输等发展起来的。相当多的中小企业至今仍没有摆脱个人管理或“家族式”管理模式,没有建立科学决策和现代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上既有重视不够的问题,也存在着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改制而成的中小企业,则存在着安全生产作风失传、安全管理机构和力量削弱、规章制度松懈废止等问题。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难以适应需要。采掘业、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既是吸纳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低文化劳动力比较集中的领域。据安监总局对江西、内蒙古等9省区的调查,在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4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其中小煤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几乎全部为农民工。农民工中7%为文盲,29%为小学文化程度。一些小企业培训教育薄弱,安全技能培训缺失。从业人员素质现状加大了安全生产难度,违规违章现象屡禁不止。

四是一些行业管理弱化,缺乏有效指导和监管。近年来,煤炭、化工等行业管理弱化,是不争的事实。一些行业投资规模增长过快,盲目发展,资源、环境、安全、科技等市场准入门槛过低,隐患严重;一些行业协调和自律不够,竞相违法压低劳动、安全等成本,无序竞争现象严重;一些行业规程和标准未能及时制定修订,企业生产和安全缺乏可资遵循的规范。在中小企业安全监管方面,也存在着力度不够、方法缺欠、工作不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所有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

目前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问题,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必须坚定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健全法制,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依靠科技、增加投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好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充分认识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实现中小企业安全发展的信心

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概括起来:

——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各类企业必须自觉遵循的发展原则和道德准则。我们的一切努力,包括引导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说到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生命安全需要是人的第一需要,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在中小企业就业的所有人员,生命都同样珍贵,都应当得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的保护。忽视安全,漠视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的思想和行为,背离了科学发展观,不符合现代管理理念和社会道德准则。极少数业主甚至以牺牲员工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来牟取经济利益的恶劣行径,更是国家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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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服务宗旨,强化社会公共管理意识。政府安全监管是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要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教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档案,实施跟踪监督和动态监管,建立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不断完善。及时发现和总结交流新鲜经验,推行企业安全互助、工业区域联防,帮助中小企业改进安全工作;继续发展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评估评价、教育培训等中介组织,委托、监督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同志们,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重大,安全发展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六中全会《决定》,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规律、落实责任、创新思路,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进一步抓细、抓实、抓好中小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总量,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