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嘴村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

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服务和支撑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肥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肥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

(一)公开内容

1、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政府、职责部门及行业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镇、村级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及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办公地点、河长职责、河长制工作动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河湖管理保护落实情况

3、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内容

4、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不予公开及未经相关部门确认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应通过政府公报、官方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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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两级河长,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共享责任

信息提供单位应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使用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保证在许可的范围内和指定的用途上使用该信息。超出指定范围或指定用途使用共享信息、篡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