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信息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
第二条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管理组织
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xxx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第五条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
第七条博士后申请资格: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
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站的项目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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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xxx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