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息安全责任书

第一篇:

2.信息安全责任书(定稿)信息安全责任书.doc信息安全责任书

网站主办者除遵守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各类产品使用协议外,在通过首都在线接入互联网接入网站时,还需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

2.网站主办者应当在网站显著位置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网络信息服务规则,并提示上网用户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网站主办者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类别或者另设栏目提供服务。

3.网站主办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们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以非法机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网站主办者应加强行业自律,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相关管理机构、主管部门和北京首都在线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5.网站主办者所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应真实、有效。当网站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包括主体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增加域名等内容)时,应及时到北京首都在线提交更新信息。

6.北京首都在线在接到有关国家机关通知或者通过举报等其他途径发现网站主办者所属网站传播上述违法或不良信息,或备案信息不真实、或备案信息变更不及时的,北京首都在线有权要求网站主办者立即删除、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服务或单方终止协议,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网站主办方需保证在备案中提供的相关证件、信息和核验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北京首都

在线保证信息安全不泄露。

网站负责人:

网站主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二篇:信息安全责任书信息安全责任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我部门保证做到以下五点: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若发现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对网站所传输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三、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四、建立和健全法人代表、总经理或行政负责人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格对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安全责任到人。

五、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责任部门:

部门经理:

第三篇:信息安全责任书篇一: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信息与网络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单位应认真落实以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等行政处罚。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三、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

二、

三、四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告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单位网络中含有以上第二点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八、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终止经营活动,应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有关备案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篇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xxx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二、不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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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用户直接赔偿。我单位有权停止服务。

用户承诺认真履行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上述信息安全书中的各项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合法和信息安全。如违反规定,将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用户签字(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