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新举措(信息)
第一篇:清源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新举措(信息)清源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新举措
随着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农资金逐年增长,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成为资金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为促使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青原区财政局严格项制度,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监管,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定期检查、跟踪服务全过程监督。
严格工程招标监理制度对凡属财政性投资的1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必须全部进行公开竞争招标,特殊情况情况无法开展公开竞争招标的项目必须审计、监察、政府招投标中心审核批准,严格把项目建设是否进行了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招标作为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
严格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对所有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无论项目金额大小,凡是在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或工程委托行为,属于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一律将自己打入政府集中采购资金专户,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和要求拨付和使用资金。
严格项目预决算验收制度对凡属财政性投资的10万元以上的支农项目,必须有严格、详细的项目预决算审批程序,做到项目预算有审批、项目决算有审计,所有支农项目必须经过区直项目主管部门、区审计、监察、发改、财政的项目部门共同验收(5万元以下可以委托乡镇党委政府验收),凡是缺少以上程序的项目,一律不予报账,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经过一年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余款。
严格工程全程监管制度项目开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发改、审计、财政等部门全程对工程实施进行跟踪评审监督,根据施工的建设情况,对项目工程发生的变更、签证予以有效确认,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严格进行项目评审和跟踪检查,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反馈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错弊和腐败。
加强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为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大额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加强财政直接支付力度,坚持在拨付项目资金时严格以合格的评审结论为依据,按项目实施合同或物资采购合同,按照工程进度验收结果直接将资金拨付到提供劳务或货物的供应商或工程队,做到对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负责。
严格财政审批报账及监督制度对10万元以上财政支农资金严格实行区级报账制度,对社会反映强烈、资金隐患较大的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审批报账制。强化对资金的下拨、落实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用到计划指定的项目上,有无挤占、挪用和转移资金的情况,有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任意增加开支标准,有意混淆支出界限,借机乱发钱物化公为私等问题,通过评审项目的进展情况、论证项目进度是否科学合理、检验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审核报账凭证是否真实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法等方式方法全面监督,有力地遏制项目资金的挪用、截留和浪费现象,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农业科)
第二篇:多举措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多举措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2013年,**镇把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农村财政管理重点工作推向深入。全年传递到乡镇的监管信息102条,乡镇公开公示各类资金信息90条,开展了抽查巡查46次,开展项目监管23次,监管资金的数额达到3057.25万元。
一、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建设。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财政资金监管的两个文件,结合基层实际,进一步制定财政资金监管流程图。安排一名资金监管员,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和记录镇级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建立政策信息和资金信息台账;调查掌握镇级财政监管的基本情况,分析反映镇级财政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镇级财政监管工作动态信息、监管工作经验及成效。加强资金监管协作、协同力量,按业务分工对应不同岗位监管信息员,例如补贴资金操作员为该岗位监管信息员,具体承担补贴资金监管职责。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个月召开1-2次信息员、监管员会议,核对信息传递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探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通过上下沟通、内外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构建财政大监督,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建立考核制度,把财政资金监管纳入财政工作各个环节,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提升资金监管在科学理财、依法理财中的独特作用和份量。
二、改革和创新服务手段,让资金监管有位有威。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多次组织职工学习省、市关于财政资金监管的有关文件、制度,把项目资金的办理流程、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落实到具体的岗位,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资金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项目申报必须坚持实地查看以及“村民组摸底评议、村级汇总核实、镇级抽查巡查”工作程序,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补贴数据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利用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性资金的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督促项目单位对项目名称、责任人、建设内容、项目地点、项目投资金额等进行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坚持“脚必粘土,眼必看实”。2013年,**镇开展形式多样专项检查达50多次,覆盖18个行政村,抽查项目点30多次,入户走访20多户次。通过进村入户,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积极参与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阶段工作,对重点项目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在今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美好乡村建设项目验收中充分征求群众、村民代表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群众不满意视为验收不合格,指出有问题的即行整改,同时积极做好项目资料以及财务会计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谁受益、谁管养”原则,对完工投入使用的项目工程鼓励通过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签订《管养协议》,落实管养资金,确保建成项目发挥长远效益。2013年,**镇对十大类民生工程项目分别确立了9个责任主体,投入管养资金达73.9万元。
三、围绕县乡一体化监管平台的应用,夯实监管基础。加强资金监管网络平台的建立,充分运行网络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资金的科学监管。建立了网上录入、网上监管、网上传递监管信息的模式,初步实现了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实时监管、动态监管和前沿监管。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制订与监管平台相呼应、相联系的监管工作计划;实现监管前置、中心前移,变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做到资金监管时现场有图片、抽查巡查有资料,实现资金监管“踏雪有印、抓铁留痕”。2013年,资金监管对内会商9次,对外会商8次;反馈资金监管信息5条,提出监管建议5条;监管项目个、涉及金额367.17万元,补贴资金55笔、涉及资金1976.25万元;行政村18个、涉及资金131.63万元;预算单位8个,涉及资金582.2万元。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三农”政策、规避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分局将结合实际,找准力点,细化办法,强化措施,不断在规范化、日常化、实效化、最优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三篇: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贺方志
近年来,中央财政对农业政策的投入扶持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拨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财政支农资金为新时期破解“三农”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针对新时期呈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特点,如何管好、用活财政支农资金,如何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链条效应和带动作用,必须有效利用国家积极的财政支农政策,主动调整支农方向,逐步完善支农措施,着力转变支农方式,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运行,提高效益,努力形成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支农政策体系,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低。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投资结构不合理。投入增长幅度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目前,由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收支结构不合理,地方财政主要依赖上级财政的投入。具体表现为:县级预决算安排支农资金的比重呈下滑趋势,支农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低;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事业费比重较大,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改善生活环境、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资金比重较小;虚列支农资金数额高、比例大。
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支农资金由于涉及部门多,职能交叉、机构重叠,形成财政支农资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格局;再加上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平均分配资金,影响到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支持效果,分配拨付制度制约支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其次,各部门对政策的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政策和资金分配上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影响财政支农资金的正常运转和及时拨付,滞留支农资金。
三是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严。在财政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有的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督,存在帐外核算、出借、白条顶库、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项目资金及损失浪费等问题。具体表现在项目实施单位不按程序申报审批、立项和建设,重要钱、轻建设、轻管理。由于支农政策涉及农、林、牧、渔、副等产业,主管部门多,投资渠道广,不利于对资金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没有按规划要求实施,容易产生资金“黑洞”和诱发侵占资金等犯罪行为。
四是资金分散重复,缺乏整合。由于财政支农资金主管部门多,缺乏归口综合管理,致使资金管理松散,领导个人支配使用的随意性大,分散重复使用相当普遍,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将财政支农资金分散拨付到各个部门或乡村使用,点、线、面统筹发展不突出,真正用于项目建设上的少,项目资金整合效应差,白白浪费的多。
五是资金投入类型单一。近年来,财政支农资金无偿资金多,如农村投入的低保资金、民政救助资金、开发扶贫资金等,一些部门领导将各类资金混为一类,对资金投入批示干预的多,没有严格按预算投入使用。不管资金的名目类别,或巧立名目,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拘泥于就扶贫而抓扶贫,对财政支农资金缺乏深层次开发利用。没有从启发农民思想、拓宽农村发展思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作文章,无偿投入使用的多,收到社会回报的少。
二、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增加财政对农业投入力度,提高资金预算比例。“三农”问题必须长期关注,要从战略的意义来加快农村的发展,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积极调整财政支农政策,有效增加财政资金支持“三农”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完善农业财政政策制度,建立有效的农业保护机制,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支出方式,拓宽支持范围,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预算投入,特别是支农生产、发展科技、改善基础设
施、保护生态环境的投入比例和增幅,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户直接拨付。针对财政支农资金难以及时拨付到位的现状,减少沿途跑、冒、滴、漏,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设立支农项目资金管理专户,简化报账程序,减少中间拨付环节,规范资金的管理运行,直接将预算内的支农项目资金拨付到各乡镇的财政支农专户上。如莒县招贤镇在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化肥柴油补贴、库区移民补贴推行“一卡通”信息化管理,直接拨付到农户的“一卡通”上,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办事效能,减少了支农的中间环节,方便了群众。要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的运行管理,规范资金账户管理、资金报账管理、物资采购及调拨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从规范、安全、高效的角度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是规范操作,严格审批报账手续。由于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只注重前期申报立项,而不注重后期跟踪服务管理的苗头,上级政府和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的后期跟踪管理,不断加大支农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予以验收,并由验收负责人签署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再由实施项目的乡镇凭合格证到县财政局报账中心填写报账审批表,申请办理拨款手续。要不断完善防腐防渎机制,对重复立项、违规挪用、虚报开支、巧立名目等方式套取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并根据责任大小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四是调整支农方式,多种形式并存。为了有效改变直接向农村投放资金的模式,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综合利用率,对支农投放方式不仅仅以现金的形式,还可以通过实用技术培训、购买种苗、提供生产资料等方法,利用科技扶贫、物资投放、完善基础设施等模式和政府集中采购等手段,促进资金向物质和技能转化,延伸资金发展链条,有效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整理地方比较优势产业,选准选好适合地方发展带动性强的优势项目和优质主导产业,集中资金优先开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如2006年莒县招贤
镇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大搞农业开发项目,在黄埠、土岭、仕阳三个管理区的丘陵地带争取国土部门的1.5万亩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在双庙、相官庄平原地带争取农业部门的5000亩中低产田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是加强资金归口管理,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为了有效克服财政支农资金分散重复使用的弊端,要充分理顺支农管理部门,避免各部门之间相互争利,简化办事程序,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清晰、用途清楚、职责明确,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归口管理力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的申报办理,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层层滞留、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现象,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资金使用管理有效机制。要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结合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全面整合支农资金,对有开发价值的项目如农村的能源建设、生态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治理项目等优先发展,其他项目有序发展,切实增强财政支农资金的活力,促进资金健康流转。从广泛性扶持向择优性集中扶持方向发展,加快发展扶持“三高”农业,开发名、优、特、稀新型产业,促使支农工作取得实效。如我镇紧紧围绕“突破招贤,带动莒北”的战略目标,在财政支农方面,突出特色,重点在山丘区搞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在平原区搞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几年来,争取上级财政支农资金近千万元,在资金的争取上,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本着“山丘区搞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在平原区搞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原则,促进了全镇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同时,通过良种补贴向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倾斜,重点支持发展丘陵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形成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山东莒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第四篇:讲稿_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支农资金监管(2011.4.12,提纲))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省财政厅农业处
一、财政支农政策简要回顾
第一阶段(1978—1987年),是财政支农全面改革阶段。主要特点:
1、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对象,注重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2、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结构,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3、对国营农口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农口事业单位增收节支。
第二阶段(1988—1997年),是多层次、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特别是支持粮食生产攀登新台阶的阶段。
主要特点:
1、多渠道、多方面筹集资金,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2、建立重点突出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政策。第三阶段(1997—2002年),是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机制和方式深化改革的阶段。
主要特点:
一是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二是完善财政支农机制和方式。三是支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第四阶段(2003年以来),是财政支农政策开始实现战略性转变的阶段。
主要特点:
1、全面取消农业税。
2、财政支农力度显著加大。
3、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断改善。
4、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5、逐步将农村事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内容
财政支农政策可以概括梳理为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项目补助政策两大类。
1、直接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
2、项目补助政策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旱作农业目、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财政扶
2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
(一)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1、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补贴品种:玉米、小麦、棉花、水稻、马铃薯、青稞;补贴标准:玉米、小麦、青稞每亩补助10元,水稻、棉花每亩补助15元。马铃薯脱毒种薯
一、二级种薯扩繁150元/亩、30元/亩。
补贴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直接补助给农户。
2、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覆盖范围。农机具购臵补贴范围覆盖14个市(州)的85个县区、14个农垦农场。
补贴种类。共有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目1000多个型号。
补贴标准。机具价格的30%。另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马铃薯、玉米等机具进行累加补贴。
3、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范围及标准。2010年我省享受种粮补贴县区84个,种粮农户447.62万户,补贴面积3924.3万亩,粮食直补资金25518万元,亩均标准6.5元/亩,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48341万元,亩均标准37.8元/亩。我省的粮食补贴品种包括小麦、玉米、马铃薯、稻谷、小杂粮等。
3补贴资金分配方式。补贴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各市州、县市区的平均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和倾斜性调剂因素(适当平衡地区间差距),直补资金按因素核定的具体权重为,粮食播种面积40%,三年平均粮食产量45%,粮食商品量10%,倾斜性调剂因素5%。补贴面积统一以《甘肃省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制度、措施。一是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的原则,粮食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分配上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面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采用因素法进行补贴核定。
三是补贴资金通过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四是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避免截留、挪用和扣款的问题。
五是建立综合补贴公示制度,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畜牧良种补贴
补贴品种:生猪、奶牛、肉牛和绵羊四个品种。补贴对象:项目区内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及县内存栏绵羊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户。
4补贴标准。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40元补助;奶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奶牛每年30元补助;肉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肉牛每年10元补助;绵羊良种补贴每只绵羊种公羊补贴800元。
补贴范围。生猪良种补贴6个县区(凉州区、临洮县、民乐县、永靖县、甘谷县、庄浪县);奶牛良种补贴对全省12万头荷斯坦奶牛实施;肉牛良种补贴选择存栏能繁母牛5000头以上的15个县区实施;绵羊良种补贴选择能繁母羊饲养量10万只以上的22个肉羊产业大县区实施。
5、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补贴品种:能繁母猪、奶牛、藏区牦牛、藏羊、青稞。保额、费率和补贴比例:
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为1000元,费率6%,保费60元;中央财政补贴50%、30元,省财政补贴15%、9元,市县财政补贴15%、9元,农户承担20%、12元。
奶牛。每头奶牛保险金额为3000元,费率6%,保费180元;中央财政补贴30%、54元,省财政补贴30%、54元,市县财政补贴20%、36元,农户承担20%、36元。
玉米。每亩保险金额为250元,费率6%,保费15元;中央财政补贴40%、6元,省财政补贴20%、3元,市县财政补贴20%、3元,农户承担20%、3元。
青稞。每亩保险金额为250元,费率6%,保费15元;中央财政补贴40%、6元,省财政补贴30%、4.5元,市县财政补贴20%、3元,农户承担10%、1.5元。
5牦牛。每头保险金额为2000元,费率6%,保费120元;中央财政补贴40%、48元,省财政补贴30%、36元,市县财政补贴20%、24元,农户承担10%、12元。
藏羊。每头保险金额为300元,费率6%,保费18元;中央财政补贴40%、7.2元,省财政补贴30%、5.4元,市县财政补贴20%、3.6元,农户承担10%、1.8元。
保险承办机构。2011年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所开展的险种由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承保。
6、退耕还林补助。
退耕还林补助分为三部分。一是粮食补助,二是现金补助,三是种苗补助。
补助标准。生活补助费20元/亩,不分流域;长江流域210元/亩,黄河流域140元/亩。种苗补助每亩50元。
补助期限。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
补贴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
7、退牧还草补助
退牧还草补助分为草原围栏建设资金补助和饲料粮补助两部分。
补助标准。草原围栏建设资金,西部荒漠草原按每亩1.65元补助,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按每亩20元补助。饲料粮补助,西部荒漠草原全年禁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11
6斤,季节性休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2.75斤;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全年禁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5.5斤,季节性休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1.38斤。
每斤饲料粮按0.45元折算补助现金,饲料粮补助资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安排用于退牧户牲畜饲草料、暖棚建设、规模养殖等方面支出。
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对生存环境恶劣、草场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平均6元/亩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1.5元/亩的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二是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增加畜牧良种补贴,将牧区牦牛和山羊等纳入畜牧良种补贴范围;按照10元/亩的标准,对人工草场实施牧草良种补贴;按照500元/户的补助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降低牧民生产生活成本。
三是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省”机制,由各省区组织实施。
我省是草原牧业大省,现有天然草原面积2.68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4%,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41亿亩,人
7工草地面积2212万亩。全省现有牧民106.2万人,
22.1万户。按照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助标准测算,我省2011年预计可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亿元以上,其中,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8亿元左右;牧民生产性补贴2.6亿元左右;绩效考核和奖励0.2亿元左右。
(二)对农业项目的专项补助政策
1、农业产业化项目。
扶持重点。省上确定的优势产业范围内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加工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主要包括马铃薯加工,中药材加工,畜产品加工,蔬菜保鲜储藏,苹果储藏及加工等重点内容。
扶持方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方式。其中马铃薯、苹果加工根据企业收购原料数量给予以奖代补扶持;中药材饮片加工企业取得gmp认证,蔬菜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绿色食品、原产地认证等,也按一定标准给予以奖代补奖励。同时,对其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如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项目等,则按照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
扶持标准:马铃薯加工企业以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为基数,在基数之上按收购每吨马铃薯原料奖励20元,果汁加
8工企业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基数之上收购苹果每吨奖励15元;对新建5000吨以上苹果和蔬菜贮藏保鲜库,每千吨奖励20万元;对获得gmp认证、年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中药材加工企业,在获得证书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每新增1000吨加工量再奖励10万元。
对贷款贴息项目,原则上只对基本建设贷款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一年,贴息比率为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资金直接支付到贷款银行。
2、旱作农业项目
扶持方式:主要为地膜和起垄覆膜机具补贴。在地膜补贴方面: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每亩约需6公斤地膜,省级每亩补贴1.5公斤;在配套农机具补贴方面:省财政重点对机械牵引起垄覆膜一体机和人畜力起垄机两种机型给予补贴,其中机械牵引起垄覆膜一体机每台补贴1400元、人畜力起垄机实行全额补贴。
扶持重点。全省5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
全省5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庆阳市8个:环县、镇原县、华池县、庆城县、宁县、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平凉市7个:静宁县、庄浪县、崆峒区、灵台县、泾川县、崇信县、华亭县;陇南市7个:文县、礼县、武都区、西河县、徽县、成县、宕昌县;天水市7个:秦安县、甘谷县、秦州区、清水县、张家川县、麦积区、武山县;定西市6个: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临洮县、渭源县、漳县;临夏州7个:广河县、永靖县、东乡县、临夏县、积石山县、和政县、康乐县;兰州市2个:榆中县、永登县;白银市3个:会宁县、靖远县、平川区;武威市3个:古浪县、凉州区、天祝县。
3、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
支持环节: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
9建设、饲草料加工利用、基础母牛补贴、质量检测设备补贴等关键环节。
扶持方式。省级草食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项目为载体,采取政府引导、业主参与、信贷支持相结合,通过直接补助、以物代资、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补贴等多种投入引导方式,由省级按照确定的项目和建设内容分解下达到县,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扶持范围。18个肉牛产业大县,31个肉羊产业大县。
18个肉牛产业大县:玛曲县、凉州区、甘州区、夏河县、宁县、崆峒区、灵台县、肃州区、泾川县、张家川县、临泽县、岷县、清水县、礼县、徽县、康乐县、高台县、崇信县
31个肉羊产业大县。民勤县、凉州区、金塔县、永昌县、环县、会宁县、肃州区、景台县、山丹县、古浪县(以上为肉羊产业强县);靖远县、玉门市、瓜州县、民乐县、敦煌市、华池县、安定区、庆城县、陇西县(以上为肉羊产业大县);夏河县、肃南县、天祝县、玛曲县、碌曲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县、阿克塞县、苏北县(以上为民族地区养羊大县)。
4、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
产业现状。马铃薯是全省第二大粮食作物,种植涉及13个市(州)的60个县,其中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县(区)有30个、30万亩以上的有10个、50万亩以上的有5个。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中部高淀粉及菜用型、河西及沿黄灌区薯片(条)及全粉加工型、陇南和天水早熟菜用型三大优势生产区域,优势产区种植面积占全省的70%以上。
扶持重点。(1)原种生产网棚及储藏库建设。(2)马铃薯
一、二级脱毒种薯扩繁补贴。(3)马铃薯一级脱毒种薯贮藏库建设。(4)马铃薯加工龙头企业改造。(5)马铃薯质量
10检测体系建设。(6)新品种选育和基础瓶苗生产。
马铃薯种植大县:马铃薯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2009年底):榆中县、永登县、会宁县、靖远县、甘谷县、秦州区、清水县、秦安县、武山县、山丹县、民乐县、凉州区、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临洮县、渭源县、岷县、武都区、文县、礼县、西河县、宕昌县、静宁县、庄浪县、环县、庆城县、东乡县、积石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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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切实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自2005年开始,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提高资金整合的质量和效益,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继续扩大整合规模和范围,积极创新整合方式,认真研究探索有利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体制性、机制性和制度性措施,逐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财政与有关部门、项目单位协调配合的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推动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横向整合力度。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按照“存量优化,增量集中,预算内外统筹,跨部门整合”的原则,全面梳理现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对到期、过时或效益不高的及时压减、撤消或转变投向;对资金用途和性质相近的进行合并、归类;新增专项资金要尽量安排综合性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组织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实施;认真总结市、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安排使用的经验做法,努力扩大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部门之间资金结合使用的范围。在继续做好“资金”层面整合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加强资金之间的有机衔接,切实推进“政策”层面的整合。重点探索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科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等重点项目为平台,有关支农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发挥政策和资金的拢聚效应。
二、进一步创新纵向整合的体制机制。省财政厅加大了改革创新力度,努力为市、县整合上级财政支农资金创造条件。一是逐步下放专项资金审批权限。将资金审批权限下放范围由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扶贫开发、村村通自来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专项资金,扩大到防汛抗旱等各类防灾救灾资金以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户用沼气、农民科技培训、绿化山东、森林生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