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政务信息工作,健全交通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加强交通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交通政务信息工作需要和交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现将交通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上报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

政务信息是上级机关了解情况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各单位汇报情况、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省厅对交通政务信息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将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历年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报送高效运转。

二、政务信息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1、加强本单位政务信息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信息收集、综合、整理,及时向省厅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

3、加强调研分析,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

4、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政务信息工作研究和调研活动,努力改进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

三、政务信息稿件的基本要求

1、行文规范。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文字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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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性强。要用精炼的文字反映事物的概貌,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6、时效性强。报送及时,涉及的情况、内容、数据有较强的时效性。事件、会议类信息请于当日或次日报送,阶段性总结、分析类信息请于对应工作阶段结束后十日内报送。各单位上报政务信息应尽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数的达标考核将以电子邮件报送数为准),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请各单位务必于元月16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按照规定格式内容上报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