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
“回头看”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国家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内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和收支变化等指标,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举措,采取“乡镇(街道)全面自查、县直部门核查、县领导小组随机抽查”的方式,全面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质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在国家和省后评估中取得“好”成绩。
二、重点任务
按照“评什么查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后评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4方面要求,全面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
(一)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责任、帮扶责任、监督责任持续压紧压实情况。特别查看衔接过渡过程中是否出现责任没有完全压实的苗头倾向性问题。
1、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研究巩固脱贫成果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是否亲自安排部署;县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机制是否建立。①县是否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巩固脱贫成果相关工作。②是否继续推行定期研究部署制度,县委、县政府每月是否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等研究部署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乡镇(街道)、村是否定期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工作落实相关工作,是否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③是否继续推行书记遍访制度,遍访工作是否有计划、有重点,调研走访是否发现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是否建立工作台账。县委书记是否每月对县域内的脱贫村,或脱贫人口较多的村,或乡村振兴任务重的示范村进行了走访,每月走访村数是否做到了不少于4个;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是否每月对辖区内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了走访,每月走访户数是否做到了不少于20户。④是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包联制度,包联工作是否有计划、有重点,是否根据调研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包联的事项,制定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否建立工作台账。每位县级领导是否落实了包联1个脱贫村的任务,每季度是否完成了1次走访。⑤是否继续推行“擂台赛”制度,是否按要求每季度举办1次擂台赛。⑥是否保持了乡村振兴机构队伍总体稳定,是否选优配强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2、行业部门责任。县直部门巩固脱贫成果研究部署、政策配套、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情况。①县直部门是否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管责任,形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工作局面。②是否组建专班专组明确专人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③是否制定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督导调研和指导基层工作开展,推动行业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是否有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的会议记录,优化调整的政策文件资料,督导调研的方案报告等。④是否做好本部门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选派工作,组织实施好驻村结对帮扶工作;是否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或制度,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管理;是否有研究解决帮扶村实际困难或为民办实事的计划安排,是否定期督促指导本部门驻村结对帮扶工作,检查验收帮扶成效并建立工作台帐;是否有听取或指导驻村工作队汇报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帮扶责任。驻村帮扶、定点帮扶、结对帮扶责任落实情况。①是否制定驻村工作队调整轮换工作方案。②派驻力量与工作任务是否匹配,是否继续向脱贫村工作队,是否做到应派尽派。③驻村工作队是否到岗在位,驻村干部是否履职尽责,帮扶政策是否熟悉,帮扶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定期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并推动落实。④是否对驻村工作队组织开展培训,是否制定了培训方案或计划。⑤对驻村工作队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完善驻村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工作调度和考核等内容。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县和省直部门定点帮扶县是否与帮扶单位进行了工作对接,是否制定了帮扶计划。⑦是否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是否有走访排查和帮扶工作记录、有与帮扶户商定的帮扶计划和具体帮扶措施等巩固帮扶工作资料。(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4、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及县直部门调研、督促、指导巩固脱贫成果情况;督促指导整改各级反馈问题、行业部门发现问题等各类问题情况。县委、县政府是否定期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相关县直部门是否对本系统本领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是否有调研指导、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通报、报告等,是否有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问题清单或台账、整改报告等。(牵头单位: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二)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过渡期内主要政策整体保持稳定和调整优化有效衔接情况,国家、省出台的政策,县直有关部门是否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是否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度。特别查看衔接过渡过程中是否出现政策调整中的急刹车、断崖式调整问题,针对政策调整变化的风险压力是否进行事先分析评估、事后监测应对。
1、义务教育方面。是否继续落实攻坚期义务教育保障相关政策,是否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和“七长”责任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预警及帮扶机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各类工作台账并持续进行更新。(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2、基本医疗方面。是否继续落实基本医疗、大病救助、脱贫人口参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慢病认定和家庭签约医生服务等政策;是否有健康帮扶政策优化调整的文件或方案,是否有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工作举措,是否建立各类工作台帐;县级是否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县乡村三级医疗和服务情况,标准化乡卫生院、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是否达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3、住房安全方面。是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率100%,所有农户不住危房;是否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排查体检,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4、饮水安全方面。饮水安全达标后,饮水保障水平是否保持不降;是否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机制和长效管护机制,定期组织对已建农村饮水工程、水源性、季节性缺水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分别建立常态化排查和整改工作台帐;是否建立失能特困人员工作台帐,切实解决失能特困人员取水困难问题。(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5、兜底保障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是否继续落实低保政策,纳入低保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规模是否保持总体稳定,增减变化情况是否符合实际;防止防贫监测对象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了临时救助;残疾人低保人口是否及时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持证残疾人是否按时发放了护理补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排查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脱贫人口就业、乡村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扶贫资产管理和衔接资金项目等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查看衔接过渡过程中是否出现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出现断档空白问题。是否定期对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帮扶举措落实到乡到村到园区到项目到户到人。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防贫监测程序运行是否顺畅,各部门是否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是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相关行业部门是否按要求开展常态化筛查,发现风险信息及时预警;纳入是否全面,是否存在只帮扶不纳入系统,体外循环、规模控制情况;农户自主申报渠道是否畅通;纳入是否及时,是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纳入;帮扶措施是否精准,是否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帮扶成效是否明显,群众是否认可;是否存在对监测对象实施全部脱贫政策导致过度保障的情况;是否定期开展规模性返贫风险排查,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消除程序是否合规,风险消除监测户是否认可。(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2、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社区建设方面,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否配套。社区融入方面,搬迁群众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是否完成;是否在安置点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各种自治组织;是否存在搬迁户已归属安置区所在行政村,但土地承包、低保救助、纳入监测等事项需回迁出地办理情况。产业方面,特色产业发展是否良好,是否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就业方面,安置区脱贫人口就业是否稳定,是否实现脱贫户至少1人就业,是否存在1户7、8人,仅1人就业的现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3、脱贫人口就业情况。外出务工规模总量是否达标或超过去年水平;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是否稳定;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是否实现就地就近务工;公益岗位设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会议记录、聘用协议、责任分工、履职协议等档案资料;公益岗位政策调整后,岗位数量变化是否明显,原公益岗位撤销或人员辞退后收入是否有保障,是否及时纳入监测或采取其他帮扶措施;扶贫车间运营是否正常,是否优先安排脱贫户劳动力就业,并达到安排脱贫户劳动力不少于30%的规定标准;扶贫微工厂是否正常运营或使用,帮带小区是否正常运营,收益是否按时提取并分红;是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脱贫户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参加培训的劳动力是否实现就业;是否建立了就业培训台账;当地实施的扶贫产业项目、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是否优先安排脱贫户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等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4、乡村特色产业情况。产业帮扶政策是否仍在延续;脱贫产业项目是否稳定,是否持续带动脱贫人口,是否存在规模性“销售难”问题;脱贫户和监测户是否实现产业扶贫项目100%全覆盖,政银企户保贷款分红、产业带动分红和资产收益分红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了分红台账;入股分红到期后,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分红是否有稳定的增收来源或利用其他方式进行扶持;是否利用产业就业和科技摸底结果,建立了清单和台账,是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村制定了产业帮扶方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发改局等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5、扶贫资产管理和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是否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经营性资产产权是否明晰,公益性资产是否落实了管护主体,是否建立资产资本分类管理台帐;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投入是否加大,用于产业发展的整合衔接资金比例是否保持逐年增长,资金项目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支付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资金闲置问题,安排年度预算财政衔接资金资料,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项目方案和资金拨付凭证,资金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库建设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6、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原有基础设施项目是否继续正常管护;教育、医疗、科技等公共服务是否满足村庄需求,新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进是否满足需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7、消费帮扶情况。预算单位是否完成了采购任务;是否对带贫企业和经济组织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报纳入,不符合条件的报县取消,并完善审批手续;是否建立了消费帮扶台账,每月更新并及时上报;扶贫产品是否出现大规模滞销卖难问题;消费帮扶销售额统计是否覆盖本辖区内所有带贫企业和经济组织,总额是否达到或超过去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8、小额信贷情况。脱贫户新发放的小额贷款规模是否达到或超过去年;脱贫户贷款户数是否存在锐减问题;贷款贴息下发后是否及时补贴到户;是否将防贫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小额信贷支持;脱贫户小额贷款是否有用于非生产和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四)巩固成效情况。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效、脱贫人口收入、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情况。特别查看衔接过渡过程中“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是否出现问题反弹风险,是否出现收入大幅波动风险。是否出现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规模性返贫。
1、“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效情况。脱贫人口控辍保学是否存在增量,对辍学学生是否及时劝返,是否对存在厌学辍学倾向的学生建立“一人一策”帮扶台账,提前预警风险,提前采取措施,提前消除风险;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是否到位,参保补助政策调整是否影响到脱贫成果巩固,是否采取有效举措巩固参保率,化解因病返贫风险;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率是否达到100%;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是否有提高,是否对安全饮水保障水平不高、存在季节性缺水断水等问题的脱贫户纳入监测、巩固提升保障水平,化解后续跟踪解决不到位引发的舆情风险。(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2、脱贫人口收入情况。对享受产业项目分红或政银企户保带动分红的户,项目分红到期的,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确保脱贫户收入不减少;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增幅是否高于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原则上比20**年增幅在10%以上,是否能够达到;是否存在脱贫户和监测户中2021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户,若有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对符合重点防贫对象识别条件的及时纳入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和救助,多渠道化解后续增收困难风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3、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持续加强,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后期建设管护机制;教育、医疗、交通、公共环境等公共服务水平是否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4、日常风险排查。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是否存在产业帮扶项目失败风险;是否存在市场、技术等风险;是否存在负面舆情事件;是否就风险开展排查预警。(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安州街道)
三、方式方法
乡镇全面自查、县直部门核查、县领导小组随机抽查三个环节要统筹部署、压茬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广泛动员部署,按照统一时间步骤抓紧启动实施。
(一)乡镇全面自查。各乡镇(街道)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对“回头看”重点任务进行全覆盖自查。
(二)县直部门核查。县直牵头部门对本系统本单位承担的“回头看”任务做出安排部署,分别核查本系统负责的“回头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核查方案自行制定),并全程督导检查本系统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汇总本系统“回头看”核查情况。
(三)县领导小组随机抽查。县领导小组组织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街道)自查情况和县直部门核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跟踪工作进展,把握工作质量。
四、时间步骤
全县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8月29日前)
此阶段各乡镇(街道),县直牵头部门对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1年8月30日-9月20日)
此阶段各乡镇(街道)要对“回头看”重点任务进行全覆盖自查,县直牵头部门要对本系统负责的“回头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县领导小组要对各乡镇(街道)自查情况和县直部门核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当下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深入研究推动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全面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9月20日-9月30日)
此阶段各乡镇和县直牵头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成效,9月21日前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和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302室),各乡镇“回头看”工作报告和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需经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县直各牵头单位工作报告和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县级“回头看”报告,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经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郭峰,电话:7069335,邮箱:lhxfpb@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重要任务,全面摸排,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回头看”的责任主体,严密组织、坚持标准,全力推进;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认真安排和指导本系统迅速开展“回头看”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行业部门“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调度、亲自把关重要方案、重点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调度,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在“回头看”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并重。要紧紧盯住决策部署、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堵点和关系群众利益的痛点,深入了解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能立行整改的要立行整改,不能立行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边查边改,确保工作扎实、数据准确、结果真实。
(三)注重工作统筹,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与人大监督、舆论监督、信访平台和大督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回头看”工作,对各类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情况真实可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牵头部门要勇于负责、加强协调,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回头看”工作。
(四)严格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要迅速安排部署“回头看”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推进,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要合理设计工作程序、精简工作步骤,能合并的事项尽可能一并进行,避免同一事项重复安排部署、重复进村入户、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工作组织不力或虚假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
1.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
2.xx乡镇、xx局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的报告(模板)
附件1
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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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