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扬附中规范收费工作信访举报制度

为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的积极性,加强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二、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按《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逐项填写;

2、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校领导本人阅批;

4、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的适当范围公布

5、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二)来访接待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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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不低于80%

3、努力控制越级信访,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4、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