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制度

第一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制和“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如下重大事项:

(一)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改

(三)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或改制

(四)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规划建设

(五)涉及到诸多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六)党委、政府或信访领导小组认为应到进行评估的其他事项。第四评估内容:

(一)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反展的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给涉及

群众的生产、升后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三)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有可能就哪些范县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

(四)对涉及群众有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对设计群众能够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否与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海洲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4年9月

第二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各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三、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是否超过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龙田乡人民政府接受提案后,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负责人对所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

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列入

评估的五个方面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开工、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必要时由乡综治办牵头,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

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内容包括:

(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二)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

(三)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

根据前

一、

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

(一)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

(二)预测评估情况;

(三)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

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县综治办。县综治办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会议审定,审定未通过的则重复第

二、

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和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在乡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并物色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

(二)加强协作配合。正确处理好乡综治办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能依靠其他职能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工作进行相关稳定风险评估,又能坚持新区综治办主动深入一线有重点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体现绝大多数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方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

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新区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如未经评估或经评估制定预案后仍擅自做主,造成重大纠纷、群众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各部门各年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学校矛盾,推进民主文明和谐的校园建设,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大黄山实验小学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全体师生员工利益的决策、政策、建设项目和改革措施。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全体教职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一、范围和内容

(一)涉及较大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应品的决策;

(二)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的决策;

(三)涉及学校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四)涉及到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

(五)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

(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决策;

(七)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

(八)执行重大事项出台前和重点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实施前维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部门和年级。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校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分级负责制

3、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校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实施程序

1、对涉及到第一条规定内容之一的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评估方案必须书面报告维稳领导小组。

开展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以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特别注重征求与拟定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的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形成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的文字材料,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组织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深入讨论、研判和科学论证,准确反映民意调查情况,形成明确的评估意见。

编制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该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会议的成员签名。

评估报告的运用。风险评估小组应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对重大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准实施的定性意见。

(一)对符合国家政策,相关工作已经到位,风险较小的重大事项应同意实施;

(二)对决策正确并急需实施,但存在一定风险的事项,实施主体应制定维护稳定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分步实施;

(三)对决策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或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事项,应暂缓实施;

(四)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项,应不准实施

提交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必须将风险评估报告报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社会事业局相关部门。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对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项目建设和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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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办法由乡信访办具体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从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大河北乡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