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信访责任追查的通知

工作责任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信访维稳工作有关规定,根据2011年10月28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现就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管责任

按照信访维稳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生由个访、集访问题引起的封门堵路事件,相关各镇、所属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必须切实负起主要责任,根据情况第一时间如实向县联席办报告情况,并迅速组织应急工作机构,及时到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劝返工作,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所属辖区内,严格把好信访维稳工作第一关。

凡发生群众走出所在辖区、采取过激方式进行集访或封门堵路情况,所在镇、所属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要在迅速进行阻拦的同时,及时向县信访局、维稳办报告情况并视情况请求支援;县信访、维稳部门接到求助后,将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工作预案,部署警力,配合事发单位迅速控制事态,疏导交通,维持、恢复正常秩序。一旦发生此类信访事件,事发单位必须如实向县信访联席办、维稳办及直接主管单位报告情况,县信访联席办、维稳办将及时向联席会议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并根据情况上报市主管部门,以便协同解决问题。

二、落实领导主体责任

信访问题往往有其复杂的原因和背景,不能仅靠信访部门或一个业务部门单独处理。因此,各级分管领导要主动过问,积极介入所分管领域信访问题的处置以及对话、解释、解答等具体工作。凡发生个访、集访等封门堵路事件,事发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牵总头、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领导责任,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发生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较大规模集访、封门堵路事件,事发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与群众对话,进行疏导劝返,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不得上交矛盾;县级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召集人、维稳领导小组组长也要到达现场参与处置;对个别重大情况或在省、市发生的特殊集访情况,县级主要领导将会及时亲临一线,进行指挥处置。

三、落实督查督导责任

县联席办、维稳办将积极发挥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督查作用,及时跟踪督办各镇及县级职能部门、相关单位有关领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情况和解决信访维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不足,将对推诿责任、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月。。日

主题词:信访工作领导干部责任通知

抄报。‘’、。。。。联席会议各位领导

。。。访联席会议2011年。。月28日印发

第二篇:信访局转发《关于开展信访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渭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信访工

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渭南市驻韩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省、渭2012年信访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渭南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落实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落实年活动(以下简称“落实年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渭南市《关于开展信访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通知》(渭市办字[2012]17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市委市政府要求:

一、充分认识信访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

信访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年活动”方案,并于3月26前上报市联席办(5194297)。-1-

二、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本职、卓有成效地开展好“落实年活动”。一要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二要坚持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书记、市长接访日暨全市大接访活动三要按照时限要求,做好接劝返工作四要按照韩办字[2011]63号、韩办字

[2012]17号文件要求,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逐一落实信访案件化解责任,解决到位,稳控到位。五要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六要继续开展创建“三无”镇(办)活动七要灵通信息。对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提前知晓、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三、切实强化信访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为了保证“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强化两项机制,促进信访工作开展。一是建立信访案件督查机制。从3月份起,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信访督查室将定期对“落实年活动”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月考核”机制。从3月份起,市联席办每月按《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各镇(办)、部门“一控下降”、接处访、案件办理、劝返处置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年终进行汇总。

四、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从关心群众、爱护群众的角度出发,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避免产生-2-

不稳定因素。凡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方法简单,上报情况不及时,稳控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信访人赴渭赴省进京越级上访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韩城市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

-3-

第三篇:落实开展“责任、阳光、质量”信访中共岳池县西板乡委员会

关于开展“责任·阳光·质量”信访举报工作

主题活动的情况汇报

县纪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及时、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岳纪发[2011]9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责任〃阳光〃质量”信访举报工作主题活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安排召开了党委会议及机关干部职工会,认真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在充分讨论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相关的落实措施,现将第

一、二阶段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西板乡关于开展“责任、阳光、质量”信访举报工作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责任〃阳光〃质量”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广泛参与。乡主要领导带头再次学习了信访举报业务知识,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直接面对群众做好办理回复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我乡主题活动领导小组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排查了

辖区内自2007年以来开始反映,调查处理后于2010年1月至今又重复反映的信访案件,没有发现重信重访的情况。

三、认真总结,积极进取

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继续秉承“建设和谐西板”的理念,以“推行阳光办理”为抓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开拓创新,继往开来

坚持以案说法、以案促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乡纪委将通过办理信访案件这一途径,教育乡村干部要廉政勤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的诉求,正确处理好干群关系。同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教育群众对自身权益进行维护时要依法有序信访,不得进行非法闹事或越级上访等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严格按照中纪委今年提出的“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中共岳池县西板乡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

第四篇:严格责任抓信访层层落实促稳定严格责任抓信访层层落实促稳定

**县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特别是土地作为资产的价值日益显现,广大群众的土地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由此引发的涉土信访案件总体呈多发态势。据统计,2008年度*县发生涉土信访案件86宗,317人次;2009年度83宗,302人次;2010年度79宗,284人次;2011年以来发生65宗,210人次。虽然对涉土信访案件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但近年来*县涉土信访数量在逐步回落。究其原因,主要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精心指导;得益于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全力配合;也得益于我局内部团结一致,全员办信访。经过近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局受理的信访案件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目标,为“严格责任抓信访、层层落实促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分析案例,发现规律

经对土地信访案例的调查分析,发现我县的土地信访案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规律。一是按案件性质划分为:土地信访案件有因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因违法占地引发的、因个别单位越权批地引发的、因补偿不到位引发的、因不满国土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等二是按发生时段划分:秋末小麦播种前易发生土地权属纠纷;春夏季节和冬闲季节易发生宅基纠纷;农闲时易出现缠访现象等三是按照案件处理难易程度划分:80%为需要由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应对认真调解的普通型信访案件;其余20%为需要由部门联动解决的复杂型信访案件、-1-

由国土资源工作人员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解决的缠访型信访案件这三种类型。

二、以案定策,综合施治

针对普通型、复杂型、缠访型三类信访案件,我们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认真研究法规政策、创新思路,实行提前预防、集中精力,分类处理的办法,妥善化解各类土地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应对,调解为主,切实化解普通型涉土信访案件。我们根据**人地矛盾非常突出的特点,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调查分析问题、研究处理对策,坚持以调解处理为主要手段,积极应对,落实“五包”责任制,限时办结,将矛盾解决到基层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此类短期高发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土地信访量大幅度下降。

二是理清思路,部门联动,巧妙破解复杂型涉土信访案件。这类案件往往发生时间久远,牵涉法律政策多、涉及部门多,有的还涉及民族问题。我们采取的办法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查清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研究好相关的政策,理清思路,对症下药,妥善解决国土信访案件中的疑难杂症。三年来共调查处理复杂性信访案件10余起,得到了群众和基层政府的好评。

三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公正解决缠访型涉土信访案件。县城是一个熟人社会,在一部分土地信访案件中,由于少数当事人自持“关系多、后台硬”,为解决土地信访问题平添了不少难度。我们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一直坚持从“公”字入手认真处理。在处理此问题上,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公开包案人员名单,公

开办案程序,公开办案时限,公开调查听证,公开办案结果。注重信访听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有关问题,近年来使4起多年的胡搅漫缠、威胁甚至辱骂办案人员的缠访型案件得到了彻底解决。

三、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源头预防责任。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首先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涉土信访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好国土资源协管员“千里眼、顺风耳”作用,确保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查处理。其次,配合乡镇政府深入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采取“五到户”的方法,逐户逐单位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边排查、边化解,力争就地消化解决;对问题比较复杂、解决难度大、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限定时间,责任到人,确保调解处理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实践证明,领导包案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既能拉近与上访人的距离,又能快速、及时、高质量的办结信访案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均确定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辖区国土资源所所长和承办人员组成的协调处理工作组。建立信访台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五包责任制”,确保调查处理责任有人承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落实。该解决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解决,一次处理到位,确保停访息诉;对不能解决或者因条件不具备,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对一些积压多年、涉及面广的老大难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有关方面联合办理,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对有可能发生越级上

访的,配合辖区乡镇政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稳控措施,落实稳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重大信访案事件。

三是严格落实共同办理责任。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信访事项办理模式,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特别是信访维稳部门的协调,形成参与、共同联动调处国土信访案件新格局。主要做法:首先明确国土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和要求。对发生的每一件信访案件,国土部门首先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及时指定承办单位和专门人员及时调查处理,承办单位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查清实事,调查完毕,制作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答复信访人,达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对属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国土部门不仅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交调查处理报告,说明案件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还要研究政策,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停访息诉,不再发生新的上访。其次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审和诊断。每个案件情况不一,各有特点。为此,国土部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集体研究有关法规政策,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技巧,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使案件处理结果既符合法规政策,又切实可行;既解决问题,又达到群众满意的目的。

四、主要工作体会

在当前新形势下如何去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调处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除了领导重视,落实制度以外,我们的体会是要树立“五心”:一是解决信访问题要有耐心;二是解决信访问题要有诚心;三是解决信访问题要有恒心;四是解决信访问题要有公心;五是解决信访问题要有公仆心。

各位领导、同志们,“信访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乘这次会议的东风,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发扬“人要回去,事要解决,心要安定”的理念和“动真心、动真情、动真格”的精神,扎实深入开展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畅通解决群众诉求的渠道,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水平,推进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上是*局信访工作的一些做法,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谢谢大家。

第五篇:1事故追查、责任追究制度大全中煤鄂尔多斯分公司事故追查、责任追究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最大限度挽救生命、减少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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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本规定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司。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修订权和解释权归中煤鄂尔多斯分公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