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要领导的亲历亲为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信访形势平稳可控。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县群众到县以上上访x批x人次(含县级领导接访室),同比批次下降x%、人次下降x%。进京上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x%,其中非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x%;赴省上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x%,无集体上访;到州上访x批x人次,同比上升x%、x%,其中集体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x%;到县上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x%、x%,其中集体访x批x人次,同比批次、人次下降x%、x%。

二、主要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改革,大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网上信访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依法逐级走访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逐级走访”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xx联办发〔x〕x号),通过印发《依法逐级走访办法》等宣传资料x余份、开展相关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标语x余条、悬挂宣传横幅x余条、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为期一个月的《依法逐级走访问答》节目等各种方式,使逐级走访家喻户晓。加快网上信访信息平台建设,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为x个单位x名网上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购买网络数字证书。积极组织县直相关单位、重点乡镇的信访信息系统管理员参加了x月x日全州网上信访暨依法逐级走访业务培训,并于x月x日至x月x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全县依法逐级走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来信办理等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信访干部业务素质。

二是突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及时就地处理群众初信初访初网问题,努力提升信访人的满意度。一年来,接待到县群众上访x批x人次,共受理来访信访事项x件,当场答复解决x件,及时交办x件,按期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中。收到群众来信x件,到期应办结x件,到期已办结x件,到期办结率x%。其中:网上直转件x件,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国家投诉办网上投诉信件x件,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国家信访局三初信件x件,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省长信箱交办x件,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州长信箱交办x件,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各级领导签批信件x件,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本县级网上来信x件,办结x件,x件正在办理,本县级其他来信x件,办结x件。

三是狠抓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狠抓了“两节”、“两会”、“阅兵及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等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息预警,整合驻吉首、张家界、长沙、北京等地的接访工作力量,加大处置力度,充分发挥情报信息作用,较好地把握了信访维稳工作的主动权。今年以来周边县市发生了串联上访、集体闹事等社会反响大的事件,我县均无人参与,得到了省、州领导的充分肯定。确保了特护期间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是抓好基层排查化解工作。以建设完善县网格化指挥中心平台为契机,把信访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着力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完善了县直单位、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达到了“七有”、“三有”标准。配齐配强县直单位、x个乡(镇)、x个村(居)委会和社区信访专(兼)干,落实相应报酬。要求乡镇信访调处室和村级信访代办站严格履行职责,运用多种方法扎实化解信访问题,真正实现“困难在格反映、问题在格解决”,达到“群众诉求快响应、服务群众零距离”。一年来,乡镇信访调处室共受理信访事项x件,调处成功x件,正在办理x件;村级信访代办站共受理信访事项x件,调解成功x件,代办x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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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抓好源头预防、排查稳控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资源,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台帐,积极开展结对疏导帮扶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严防散户抱团聚访、严防人员失控倒流、严防集访非访发生。

3、进一步抓好初信初访、积案化解工作。重视初信初访初网办理工作,力求将问题及时就地化解,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对省、州、县交办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未办结、办结效果不好及新交办案件,要研究化解方案,强化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集中力量,确保任务按质按时完成,减少信访问题增量和存量。

4、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秩序。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或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程序,促进问题化解。对问题已解决,信访人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抓好工作机制创新,促进信访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