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专项调查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8]160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2003年以来医疗保险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于2003年起开始施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截止2008年6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023人,其中在职职工11536人,退休职工4487人。2008年7月,我县启动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正在参保过程中,估计参保人数共计33万人(其中城镇居民4万人,农村居民29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很大(为便于分析,我们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因为个人账户基金实际上不能用于统筹支付,所以只分析可以统筹支付的基金,在本报告中称为统筹基金)

我县基金收入的基本稳定与基金支出的大幅度上升的矛盾十分尖锐。从2003年至2007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为6%,而基金支出的平均增长速度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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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报销政策较为优惠。我县2007年平均报销率为医疗总费用的78.1%(包括医疗补助),在全市处于高位。据考察,其他区县在65%左右,主要原因是其他区县均未实行医疗补助政策。我县优惠的报销政策对参保职工是有利的。但是,部分政策在实践中被参保职工“过分合理化”运用,增加了基金平衡的难度。

①基本医疗补助政策影响。(按政策,只有公务员才实行医疗补助,但我县的作法是将医疗补助政策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参保单位按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筹集医疗补助资金,目前按2%左右,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解决;补助办法是对报销比例较低的情况进行补助,提高总体报销水平)。我县基本医疗补助政策在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也减弱了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政策(暂行办法)中对住院“门槛费”和转外就医的控制,使职工普遍小病住院,住院人次大幅度上升,转外就医成风。可以说,对起付线和转院自付部分的补助促进了小病住院和盲目转院的发生。

a、小病住院使住院人次率陡增。我县2003年住院人次率6.6%、2004年13.65%、2005年20.1%、2006年19.7%、2007年17.8%。2004年小病住院(此处指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在800元以下的;此种情况在医疗补助政策实行前由于个人支付比重高,一般情况不住院治疗)159人次,2005年小病住院478人次,比2004年增加319人次。2006年小病住院607人次,2007年687次。2007年小病住院占同期总住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