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工作总结

2008年,我市医保中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得到财政和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市医保基金得到良好有序的发展,通过市医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2008年医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我市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8945人,州局下达我市的任务是18943人,完成率为100%;我市农民工参保人数为1166人,州上下达任务为1166人,完成率为100%;我市回收基本医疗保险历年欠费360万元,州局下达的任务是312万元,完成率115.4%,大大增强了我市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我市社会保障卡发放率为100%,州局下达的任务是80%;各项工作任务均已超额完成,为今后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工作情况

到2008年11月底止,我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76户,参保人数18945人,在职14165人,退休478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2396人,企业4718人,灵活就业人员1831人;新增参保人数509人。今年参保人数净增较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老企业基本已经应保尽保,而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个体户等新生企业大部份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其原因除了不了解或不知道医保政策外,主要问题是好多用工属于农民工,参加了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上这些用人单位因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不愿意为其雇工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医疗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情况

到11月底核定医疗保险基金单位缴费基数33884.83万元,月均单位缴费基数3080.45万元;核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28468.21万元,月均个人缴费基数2588.02万元。缴费基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的参保人员近年来工资增长以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致使今年缴费基数有了较大增长。到11月底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367.41万元,其中:单位应缴2710.78万元;个人应缴656.63万元。致11月底应缴大病医疗保险费189万元。到11月底预缴249万元,补缴360万元(其中财政补缴历年欠费312万元),实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994.7万元,本期收缴率88.9%,其中:单位缴纳2346.94万元,收缴率86.97%;个人缴纳647.78万元,收缴率98.65%。原因:个人收缴率大于单位收缴率主要是个人参保采取了一年一次全部征缴的办法,因此,个人参保的基本上已将全年的医疗保险费基本缴清。到11月底实缴大病医疗保险费171万元,大病预缴72.7万元,补缴7万元,收缴率90%。

(四)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

到11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支付医疗费用2227.8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278.84万元;个人账户支出949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240.2万元;工伤医疗费用收入14.7万元;支出14.2万元;生育医疗费用收入31.8万元;支出32.6万元。

(五)离休及特殊照顾人员管理情况

今年离休人数94人;特殊照顾人员2人;建国前老工人4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收入165万元;支出169.3万元(其中兑现离休干部2007年医疗费用节约奖励11万元)。

(六)基金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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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继续完善基金征缴工作制度,积极同财政、地税、银行等部门协调工作,争取各有关部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收缴。加强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加强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制约医、患双方的不合理医疗行为。

(三)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职工和医务工作者的认识,并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努力提高中心的社会化服务水平,简化各种手续,方便参保对象,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

(四)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实施办法》,做到应保尽保,覆盖城镇所有居民,使幼儿、学生、无职业者、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和其它所有城镇居民都能得到医疗保障,都能享受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十七大”提出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