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一、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确立的背景自大韩民国政权建立之后,虽然出台了很多有关扩大农民医疗保障的政策,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医保制度,是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韩国经济的发展和由新村运动引发农民维权意识的提高而逐渐确立的。与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全民医保制度一样,韩国也没有专门针对农民的医保制度以及单独的医保法律,农民的医疗保障从属于整个韩国的全民医保体系。为促进公民的健康和社会保障,韩国于1963年通过了第一部医疗保险法,并且实行自愿参保的原则,但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参保人数并不多。1977年7月,韩国开始在雇用500人以上的企业中实施医疗保险,后又逐步推广到300人和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到1989年7月最终把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农民在内的整个社会群体。其中,1981年开始在农村进行首批强制性医疗保险试点,1988年开始在全国农民中全面推开,强制实施。韩国在发展医疗保障制度上采取先城市再农村、先政府机关和大企业工人再到农民的这一渐进发展的道路,有其独特的原因。¹
1、经济方面的背景。医疗保险费是和企业的人工费负担紧密相连的,实行医疗保险,势必加大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使其降低国际竞争力。所以,韩国采取了在征收和消化医疗保险费比较容易的大企业和国家机关单位率先实行医保制度,给予中小企业一个可以延缓经济压力的缓冲期。
2、医疗服务供给的背景。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在短期内激发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如果同时在全国实行这一制度的话,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供给能力来应付激增的医疗需求。采取渐进式分阶段逐步发展的方式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一压力。
3、医疗保险技术方面的背景。为很好地实施和运行医保制度必然需要一定的保险技术,特别是对于收入比较困难的居民和农民来说,更需要极强的保险技术。所以,韩国采取了先在收入相对稳定的城市劳动者中实行医保,然后再把它推广到农村,分阶段地在全国推行医疗保险制度。在这种渐进式发展医保制度的思想指导下,韩国比较顺利地逐步在全国推广了被称之为低费用高效率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目前,韩国农村实行两种医疗保障,一种是加入医疗保险,通过医保解决医药负担等问题;另外一种是接受国家的公共医疗补助,免费享受看病就诊。
(一)医疗保险的分类。韩国的医疗保险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保险,一类是商业保险,二者的差异可以通过下面的表格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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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农村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韩国逐渐建立了一个由城市到农村、由城市居民到农村居民相对比较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同样具有国家和法律规定的医疗权利,可以享受前所未有的医疗保障,即使是对于花费相当多、比较难以治愈的癌症,现在也正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医疗保障的范围内。除国家强制实施的健康保险外,韩国民间私营的医疗保险机构也在为农民的健康保障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弥补国家健康保险方面的不足。在某一规定时间段内单位货币兑换美元与前一时期相比的变化情况。但是,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与农民的经济能力相比,医疗保险费过重。这主要表现在保险费的征收方式上,与城市职业人士不同,对农民是按照财产比例和家庭成员比例来计算保险费的。这种计算方法脱离了城市和农村之间本来就存在的收入方面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二)农村医疗问题还体现在医疗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平衡上。1989年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占总人口28.4%,而医疗服务人员只占总服务人员的8.1%,医院也只占全国医院总数的10.2%。¹所以,当农民需要医疗服务时不能享受到所谓的临近原则,只能到离居住地很远的城市就医。由于存在这些问题,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正在进行不断的改革。从以前的国家独自经营到目前公私两个方面的参与,从受保范围的扩大到财政补助的增加,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一直都在不断的摸索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