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告知同意制度
根据医保中心有关规定,医院要对所有住院患者履行告知义务,特定制度如下;
一、经治医师要告知参保人在住院2日内,持医保本,身份证到住院处登记。
二、经治医师要告知患者或家属必须执行城乡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参保人不得冒名顶替,不得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的进行住院登记与补偿。
三、住院处要详细的向患者说明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程序。
四、如需使用目录外药品及目录外耗材等项目时,须经家属同意签字后方能使用,并将目录外药品(耗材)同意书一同入病历保存。
五、在使用目录外药品或诊疗项目及大型仪器检查时须经家属同意签字并由上级医师同意后方能执行,并将签字后的知情同意书一并入病历保存。
第二篇:城乡医保管理制度城乡医保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管理制度,成立医保领导小组及医保办事处,严格遵守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定期培训考核,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二、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在显著位置对医保政策、补偿政策、患者补偿情况、就医流程、常用药品和诊疗收费价格进行公示。
三、医院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实行身份核实制度,经治医生或护士负责对收治的患者进行身份核实,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报告医保办,杜绝出现冒名顶替现象。如因帮助参保患者弄虚作假、造成医保基金流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医保办核对有效证件、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及医保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联系医保中心更正。
四、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不超过7日量、慢性病不超过15日量、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不超过30日量,不得带注射济(胰岛素除外),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五、严格掌握入出院指征,执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制度,严把入院标准不得为不符合指征的参保居民收入院,不得出现挂离床现象,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住院参保居民办理出院手续,不允许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增加的医药费用。要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审批,控制不应转诊的病人外转,为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办理相应事宜。
六、做到合理检查,对大型设备检查要建立分级审批制度,避免为参保居民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认真执行相关告知制度,对于参保病人自费、大型检查等项目履行告知同意签字手续,因自费药品或大型检查未签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七、严格控制住院医疗总费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的次均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好费用,对超标人员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严格控制药品比例,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制定各科药品比例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原则上不使用自费药品;严格内置材料及特检、特治工作,要求尽可能使用国产、进口价格低廉、医保材料目录内产品,对药品比例超标人员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政策,不能分解收费、多收费、漏收费、套用收费,因乱收费造成的拒付费用由科室承担。
十、对参保病人施行“先诊疗后结算”,方便患者就医。
第三篇:城乡医保工作制度城乡医保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城乡医保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二、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三、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
四、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的请销假制度与医院相一致。
五、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各项工作,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六、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七、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例行节约,反对浪费,凡破换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九、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篇:医保病人告知书医保病人告知书
尊敬的病人
您好。
欢迎您到我院就诊,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我院是宜宾市(翠屏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方便您的就诊和报销,在此提醒您:
一、每天上午8点30分开始是医生查房,护士集中进行治疗护理的时间,因此,请您在8点20分以前到达病房。
二、在我院“即医即报”,居民补偿80%,起付线100元,在职人员补偿83%(公务员补偿95%),起付线350元,退休人员补偿88%(公务员补偿98%),起付线250元。
三、职工医保多次住院,当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逐次下浮10%,但最低不得少于起付标准的50%。
四、使用乙类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支付10%,剩余部分进入总费用报销比例。
五、红外线等辅助治疗项目按60%报销,体外碎石按65%报销,核磁共振、ct、彩超按70%报销。
六、医生使用自费药品、卫材、诊疗项目,须征得您的同意并签字,否则,您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七、入院24小时内您须提供。医保证(原件)、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八、凡外伤,需提供外伤证明,据实写明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居委会(单位)签字盖章证明。注:违法、犯罪、打架、斗殴、戒酒、酗酒、自杀、自残、服毒、工伤、交通事故(含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有第三责任人)、各种美容、整容、矫形等手术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不属于医保补偿范围。
九、入院时请及时预交医疗费用。
十、住院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因导致的意外,病情加重、住院费用不能报销等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本院咨询及投诉电话:
谢谢您的支持,祝您早日康复。
病人(或家属)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城乡医保问答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1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作了以下三方面的调整:一是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我市取消了原一档筹资标准,分设220元和320元两个筹资标准,分别对应市政府第155号令
二、三档,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180元和220元/人.年。二是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一个保险有效期限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提高到2009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三是取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额补助,增加了门诊医疗待遇。明年《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实施后,在不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可以按比例报销门诊费用。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缴纳多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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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一、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生育定额补助是多少。产前检查每人定额补助100元。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住院分娩每人定额补助700元,在二级和三级医院住院分娩每人定额补助800元。十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的成年人和中小学生、儿童可以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定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作为参保人员当年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年内不能变更。温馨提示:
①市医保局即将为参保人员发放社保卡,为确保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准确提供并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