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惠民政策明白卡”让教育扶贫精准明白

前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围绕这一时间节点和宏伟目标,省委省政府强调:要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举全省之力、集全省之智,冲破贫困桎梏、撕掉贫困标签,坚决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研究制定了《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鲜明地提出了全省精准扶贫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作战图和时间表。

为了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我省扶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以上文件进行了梳理精简,汇编成《贵州省“33668”、“1+10”扶贫政策明白卡》,供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学习参考。政策运用时以各部门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2政策1: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我省现行标准下62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0个贫困县、934个贫困乡镇全部摘帽,9000个村全部出列。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160万人左右的“两无”贫困人口,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全省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

解释部门:省扶贫办联系电话:0851-86833305

政策2: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目标任务。分两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步,扎实推进“33668”扶贫攻坚计划,大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个小康建设”,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按照省定标准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58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第二步,深入落实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措施,到2020年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实现623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迈上新台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发展实招: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

(二)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

(三)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

(四)实施教育扶贫行动

(五)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

(六)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

(七)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

(八)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

(九)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

(十)实施党建扶贫行动。解释部门:省扶贫办联系电话:0851-86833305

政策3: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

目标任务。到2017年末,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末,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现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发展实招。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帮助贫困农户就地发展生产增收二是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就业增收三是大力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的旅游业,

3帮助贫困农户就近增收就业。四是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帮助贫困农户销售商品和就业五是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帮助贫困农户增加工资性收入六是大力加快城镇化带动步伐,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七是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帮助贫困农户增加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

解释部门:省扶贫办联系电话:0851-85828506政策4: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补助对象:50个贫困县和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村组,优先搬迁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补助标准:在原有人均补助标准不变基础上,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建房补助标准,每人补助2万元;非贫困户每人补助1.2万元。差别化补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为“十三五”期间计划搬迁的142万人,政策不追溯已实施计划搬迁的62万人。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扶贫生态移民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户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补助资金→兑现群众建(购)房补助款。

解释部门:省水库和生态移民规划计划处联系电话:0851-86856321

政策5: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以上资助对象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

资助项目和标准。农村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项目。

一、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一)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二)免(补助)学费,标准为760元/生﹒年;

(三)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四)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二、中职学校“两助三免(补)”。即对就读中职学校

一、二年级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和

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一)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二)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三)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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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一)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二)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免(补助)住宿费的对象应为在校寄宿学生,寄宿制学校应优先满足农村贫困学生在校寄宿需要。

办理流程: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免学费项目按原规定执行。新增资助项目按学年申请、审核,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受理单位分工:省内学校→学校受理;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县教育局受理申请;省外技工学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具体流程:县级扶贫部门通知学生→学生向受理单位申请→受理单位审核→在本地本校媒体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请省财政厅下达预算资金→受理单位通过学生资助卡(省外学校通过财政部门统一规格的银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

解释部门: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5284136,85280185,85282078政策6: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推进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

(一)试点地方:

1.市(州)级。毕节市(含威宁县)、贵安新区。

2.县(市、区)级。息烽县、务川县、道真县、六枝特区、紫云县、关岭县、沿河县、玉屏县、榕江县、从江县、长顺县、三都县、望谟县、册亨县、晴隆县等15个县(区)。

(二)救助保障对象范围: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

2.特困供养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4.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5.计生“两户”家庭成员;

6.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7.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8.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9.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

10.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享受标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救助保障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计生医疗扶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平均水平达到90%以上。

办理流程:

(一)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含省外直补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流程

1.试点地方优先接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即时结报平台,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医保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县级相关职责部门出具的特殊属性证明(扶贫手册、低保证、独生子女证、残疾军人证、抚恤证、转诊单等),即可办理就医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进行相应资格确认,必要时与患者参合(保)地经办机构核对,以便准确兑现各项医疗救助保障政策。

2.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政策待遇及补偿资金等情况初审后,打印补偿结算单据交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即完成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各层次的报销补偿资金

5统一实行垫付制,按照相关规定一律现场减免补偿,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见流程图1)。

(二)省外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补偿流程

1.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在其参合(保)地县级或乡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均可申请报销费用,只需提供医保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县级相关职责部门出具的特殊属性证明(扶贫手册、低保证、独生子女证、残疾军人证、抚恤证、转诊单等)、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清单、个人金融账户复印件、完整病历(含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等材料

2.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申报材料、患者基本信息、疾病情况、人员属性,在15个工作日内(疑问病案情况除外)完成信息系统病案登记录入(含费用清单)、病案调查核实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政策的初审和复核无误后,即将补偿费用支付到患者指定的金融账户,实现资金兑付“一卡通”(见流程图2)

(三)对尚未认定的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已经发生医疗费用的,不实行即时结报。由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认定,并在2个月内完成审核报销补偿程序。

图1:省内即时结报流程

图2:省外就医结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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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联系电话:0851-86828706,0851-86818530政策7: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

一、精准扶贫“特惠贷”

享受对象。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凡可以创收增收的项目均可申请贷款。

享受标准。“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低利率、低成本贷款。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办理流程。农村信用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5万元以下的“特惠贷”授信→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农村信用社向贫困农户发放贷款→县级扶贫部门与农村信用社按季度进行贴息结算。

解释部门:省扶贫办信贷扶贫处联系电话:0851-6839389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享受对象。入学前户籍在贵州省,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7享受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按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最高不高于8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最高不高于12000元/人/年。

办理流程。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xiexiebang.com)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由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县(区)级资助中心进行贷前审查后签订合同→就读高校录入回执→贷款发放后由支付宝统一划转学费及住宿费到学校。

解释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联系电话:95593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享受对象:城乡居民(新农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开办市州新农合、城镇居民参保(合)人享受标准:根据各市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商业保险机构与当地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后由商业保险机构具体承办并理赔。根据各市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执行,部分市州医疗机构试行新农合补偿和大病赔款同步现场减免,患者只需要在医院结算窗口缴纳自负部分即可出院。

解释部门:贵州省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851-85871215

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享受对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购买人

享受标准。由投保人自愿购买,保费缴纳及保障金额均由双方以保单形式约定。

办理流程。由投保人根据各商业保险公司理赔流程进行理赔。目前我省经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商业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太保寿险。贵州保监局对销售误导等市场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解释部门:贵州省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851-85871215

五、农房保险

享受对象:全省农房居住农户

享受标准。第一个保险年度,省级政府为全省符合条件的每户农户提供农房灾害保险基本保额5000元,平均每户保费补助不超过5元;市县两级政府为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每户农户提供基本保额不低于5000元,保费补助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

办理流程:签订保险协议书→保险费支付和收缴→出具保险单→定损理赔→争议处理解释部门:贵州省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851-85871215

六、农业保险

享受对象:全省种养殖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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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审批“七流程”。省下达资金计划→县制定项目申报指南→乡镇申报项目→县级扶贫部门初选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后下达项目资金。

(2)项目管理“十步骤”。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竞争立项并立项批复→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审批实施方案(县乡录入电子平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及时报备→分级分类公告公示→请款、实施及报账→项目验收和评估→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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