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1.每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原则和有关规定要求逐条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做到闭合管理并进行效果评价

按效果评价情况分为a、b、c三级。

a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位。b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基本整改到位。c级:隐患及问题未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安全科对当月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对隐患建立台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情况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3.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根据安全科提供的月度统计分析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每月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向全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5.及时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第二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月份

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告

批准:

校核:

编制:

单位:

年月日

(公章)

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告

为了保障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于本月24日开展安全大检查的下旬检查,在检查中查出如下各项隐患,但是都及时对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

1,雨天施工现场容易产生积水。进入八月份以来,我项目施工进入了防汛度汛的关键时期,由于项目施工大部分属于土方开挖工程,在下雨天气容易形成多处积水深坑,影响施工作业的进度,针对此情况,对雨天容易形成积水的地方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2,施工现场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现在属于高温作业的天气,现场施工人员有不带安全帽的行为,针对此情况,派专兼职安全员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3,不按规范使用电焊机。渠道衬砌现场,存在工人不按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现场安全员发现后当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

现对存在的隐患的原因做以下分析:

1,安全防护措施有缺失,虽然按照规范要求做了防护,但是有时有人随意拆除,没有及时修复,安全标志张挂不够,有些防护不够规范。

2.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尤其是对施工现场违章违规行为的教育不足

3.安全奖惩力度不强。项目部不能对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和批评教育,致使施工作业人员意识不强,态度敷衍,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南水北调郑州2-1标项目部

2012年8月25日

第三篇: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1、煤矿每月末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矿长、副矿长、技术员、大班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3、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4、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5、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小组副组长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6、季度统计分析会议应参照各月相关统计进行分析、评比,通过量化考核,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班组给予处罚

7、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修改相关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8、年终进行年度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9、年度统计分析除上诉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

10、年终分析总结结束后,全年的所有记录和台帐,全部集中交归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

第四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规范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临离高速公路建管处制定的《临离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我部安全生产领导组决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施工项目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应当及时向第六总监办以及建管处安全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类别;

(三)、主要危害(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估计损失等);

(四)、隐患的整改措施(临时防范措施);

(五)、整改资金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三条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本项目部上报第六监理部以及临离建管处安全质检部。

第四条、本单位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安全部报告或者向总监办和建管处报告.安全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

第五条、项目部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第六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等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

9、以往生产活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第六条、每周安全部应会同工区长、技术员,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七条、对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队限期整改,对整改要求及时回复并组织复查验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案。

第八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隐患应制定方案,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施工队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作业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设备、设施,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工区长、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由安全部上报建管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难以整改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有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队组织整改,整改负责人为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二条、安全部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能整改地不准推向下一班组,凡施工队能整改地不准推向项目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整改责任施工队要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项目部安全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施工队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部会同工区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

第十五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立即停止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安全部每月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建管处、监理部。

第十七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工区,施工队以及班组主要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的处安全部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第五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3、有关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4、对重大隐患整改所需的资金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

5、公司财务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安环部应有效监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