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年来,我局统计法制工作按照上级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要求,结合新化统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扎实开展统计巡查、加大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为营造统计工作良好环境,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推进统计改革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继续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继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之中。
1、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等工作、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基层统计人员知法守法。
2、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情况列入检查的内容,同时对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以案说法、以事说法,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收效明显。另一方面,对一些做出行政处罚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公开进行曝光、彰显统计法的严肃性和警示作用,促进人们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实现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最终目的。
3、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学习活动。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和新修订后的《统计法》颁布为契机,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乡镇统计站的领导与统计员、企事业单位基础统计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一法一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深远影响,特别是其中包含的新理念、新规定和新要求。
4、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去年12月,根据省、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专门发文、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系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制作电视游动字幕、宣传广告牌、横幅标语、政府门户网络专栏宣传《统计法》及统计知识。二是印制和发放介绍统计常识、专用语和统计法宣传的小册子。三是在《统计工作》上刊登有有关宣传《统计法》,介绍我县统计工作发展情况的专版文章。
二、积极组织、扎实开展统计巡查
今年,根据省、市《20xx年统计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继续组织开展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主管部门的统计巡查工作。3月25日印发了新统发〔20xx〕04号《关于开展乡镇和部门统计巡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巡查工作。4月份,在全县各乡镇、县直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领导带领的巡查小组对游家、炉观、荣华、天门、金凤、琅塘5个乡镇的统计工作进行了扎实的监督检查,仔细听取了乡镇领导对巡查内容的工作汇报,检查了基层统计站的建设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和开展统计服务情况,事后写出巡查报告,将监督检查情况反馈给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整改到位。从而不断夯实我县统计工作的基础,从源头上、从组织上确保我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规范统计工作行为
1、强势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餐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资质以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性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依法加强检查指导,努力提高其基础建设水平。
2、扎实开展统计基础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统计年报、定报制度,规范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和登记制度,明确统计调查范围,扎实培训统计业务。
3、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工作程序,实行查前通知、亮证执法、规范使用统计催报、查询、迟报登记法律文书,不断提高统计依法行政的水平。
4、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今年,根据市统计局《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三月十三日就全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印发了新统发〔20xx〕02号《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确定新化县白塘煤矿等40家单位为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其中工业企业6家、批零贸易企业4家、住宿餐饮企业2家、服务业企业4家、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4家、行政事业单位18家,检查范围较广,涉及了各统计专业,为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现已完成36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对14家有轻微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有2家单位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总之,我局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先进的兄弟县市比较,还有不少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我县法制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二篇:年度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年度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年度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结合我县统计工作计划,2005年,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要充分发挥统计法规的保障作用,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全员执法,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为提高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加快信息现代化建设营。今年以来,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制宣传和检查工作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了我县的统计数据质量。在检查和执法过程中讲求方法与策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统计法制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此,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05年统计法制主要工作
2005年,我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扩大统计执法的宣传报道,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县根据市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从二月份就开始,分为自查、检查、处理、总结四个阶段,作到长抓不懈。我们向统计调查单位和基层统计机构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安府办字[2005]42号),要求各单位围绕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的步骤和要求,先作好认真的自查,填好自查情况表,写出自查报告。针对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我县统计局还专门下发文件,加以布置安排。从上报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可以看出,大部分单位都能实事求是、认真开展组织本单位的统计法制自查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有关材料与表格。对存在的问题,都能提出中肯的整改意见。大部分单位领导对统计执法检查有一个比较正确认识,对统计执法比较支持理解。
二、全面完成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2005年是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年。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了实际效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以及宣传画、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搞好宣传。同时要对我们在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以取得统计执法工作的最佳社会效果,提高统计执法的威慑力。
(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确保统计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可操作性。组织好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培训、考试、《资格证书》的核发和管理工作以及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利用统计“四五”普法的机会,在县委党校全县性的科级后备干部培训上,由我局有关人员讲座《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及有关知识问答。在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县城街心公园进行了《统计法》、《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有关材料8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通过以上措施、大造声势、有效地营造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良好工作氛围。
强化措施、努力做好统计执法工作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为了认真抓好我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我县统计局高度重视,迅速统一了思想,大家一致认为:统计执法检查必须搞,也一定能搞好。局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执法检查事宜,积极争取支持,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执法检查工作。在县统计局树立全员执法意识,将统计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调整《安远县统计局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工作考评办法》,明确每位干部的身上的重任。
(二)强化措施,确保统计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我局将全局执法人员分成4个组,每个组2个人,明确每个组在今年之内要完成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起以上,罚款金额总计在2000元以上。大家在合理安排统计专业报表与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的前提下,每个组自主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何一个统计起报单位都可以去检查,给每个组工作上于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规范执法,促使统计法制工作步入正常化、制度化。在各单位自查结束后,我县抽查了26个单位,其中乡镇5个、工业企业7个、其它企事业单位15个。在抽查中发现有统计违法现象的,进行认真的立案、调查、处理。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实践中,我们做到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准准确、处罚得当,严格以程序办案。到目前止,我县共查处包括县自来水公司、县通威公司、县粮食局、县果业局、县社会福利院、县农业银行和双芜乡政府等在内的18个单位,对其中12个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罚款金额共计15000元,对另外6个单位进行了全县的通报批评。强有力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四度有效地促进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的好转。全县各单位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为全县做好统计年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我县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统计数据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队伍不很稳定,统计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的难度加大、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争取县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方面有待进一步努力。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深感统计工作法制化的道路还任重道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往年统计法制工作好
的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出原因,在工作实践中加于改正与提高,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促使我县统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一是层层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全员执法工作。
二是健全法制机构,充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量,强化执法工作。配齐不少于8人的统计执法检查队伍,使之与所承担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相适应。
三是加强对统计执法大队、各专业(股)室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考核制度,促进各项执法检查任务的落实,统计执法股采取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回查访问的方式核实统计执法工作质量。
安远县统计局
第三篇:统计法制工作湛江调查队”三方面”谋求突破做好统计法制工作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根据总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努力在制定计划、抓好培训、加大宣传等方面谋求新突破,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保证新《统计法》学习有序开展。湛江队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都作出具体布置,并采取分组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巩固学习的效果。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队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要求领导以身作则,当好学法普法的表率。
二是抓好培训,努力营造全员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抓好队内干部职工的培训。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的基础上,邀请广东调查总队法规制度处专业人员对湛江队、廉江队、雷州队干部职工进行新《统计法》相关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抓好调查对象的培训。各专业采取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回访评估、基层情况调研等多种途径进企业、下基层、访住户,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放由队内印制的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资料,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无锡队四明确全面启动统计执法检查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无锡队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全年统计执法检查的序幕。《方案》严格按照总队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全队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全面部署。
一、明确检查对象。一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各处室,二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直接管理的各调查样本点。
二、明确检查内容。包括各处室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情况;各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情况;各处室基础建设工作情况;各调查样本点的基础工作、调查数据上报情况及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情况。
三、明确检查步骤。《方案》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自7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自查整改、接受检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二是抓好落实,要求各处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滨海队三措施认真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滨海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队长任组长的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队10个专业中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一是提高认识,准备充分。7月4日,滨海队召开队务会,队长郁步生强调,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是推进“三个提高”,尤其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根据总队的通知要求,明确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制定检查方案,抓紧部署落实。7月6日召开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这次检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是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科室自查,时间从7月10-23日。各专业科室严格按照《江苏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对照各专业基础工作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自所负责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第二阶段,交叉抽查,时间从7月24-27日。全队成立检查小组,由队分管领导负责,对各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指出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希望和要求。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时间7月底。各专业根据自查和交叉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着力解决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求各科室妥善处理好基础工作检查与执法检查、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检查报告和检查表,确保全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基础工作检查的重点和关键,明确责任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淮安队全面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7月2日,淮安队下发《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总队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通知》对检查内容、方式、进度安排、注意事项等予以明确,并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淮安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队办公室总协调。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推进措施有力,此次检查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处室自查。时间为7月1日到10日,由各处室对本专业源头数据的规范性、帐本及原始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机表数据的一致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为领导抽查。时间为7月11日到7月20日,由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专业自查情况一一过堂,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处室整改。时间为7月21日到7月底,各处室进行整改,同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扬州队四措并举推进201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扬州调查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2012年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队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综合处协调执法检查活动,各专业根据总队相关要求对数据质量、基层基础工作、依法开展调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二是迅速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学习总队文件精神,结合扬州实际制定《2012年扬州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各专业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检查行为。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培训,对全队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强化全员执法意识,提高全员执法能力。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制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四是“三个结合”谋求检查实效。根据《扬州调查队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将调研走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基层基础工作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谋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调字〔2012〕号),南通调查队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处长办公会,结合南通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对检查工作进行了
部署。胡亚生队长要求各专业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以胡亚生队长为组长,施方明、张莉云副队长为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领导本次检查工作。南通调查队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对各项检查内容和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组织了全体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对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方式、具体要求、检查人员的责权利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了相关培训。
三、深入实际,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要求,结合南通实际,物价、住户、农业等专业将深入调查点,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法》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统计人员的配备、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情况;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及统计调查资料的管理工作情况等。
四、制定措施,及时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当场讨论分析,总结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为下一步总队质量抽查做好准备。
目前,执法检查工作正有序进行,市队检查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局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扩大统计执法影响,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市统计局2007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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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法制工作提前介入统计业务工作,有效预防了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县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科室密切配合,加强统计监督,督促统计单位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做好对统计单位所报送填报统计数据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不断强调政府统计部门的保密义务,切实预防了统计数据的弄虚作假,有效保障了报表数据质量和报送的及时性。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规范化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确保办案质量。在统计执法工作中重视执法程序的规范合法,对办案程序严格要求。在今年的案件查处过程中,县局执法人员不仅认真做好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使笔录更加符合法定要求,而且更加重视收集各种物证材料,力求做到各类证据齐全,相互印证,让所办案件不留疑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开封县统计局在2010年以来的统计法制工作实践中积极开拓,进行了普法、执法方法的有益探索,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起了正确的执法理念,规范了办案程序。通过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提高了统计工作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