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统计分析报告
为客观反映我局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节能数据和分析资料,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作如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分析报告。
一、基本信息情况
根据2012年统计,我局总用能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用能人平均数为8人。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用电、日常用水、等。
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2012年用电消耗2890千瓦时;用水消耗277.7吨;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为48.1度/平方米,人均用电量为361.25千瓦时/年,人均用水为34.7吨/年。
二、能源资源消耗变动情况
经统计,2012年能源资源消耗呈现下降的态势。其中,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同比下降8%,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
6.2%,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7.5%。
2012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同比总体下降,实现局本级用电、用水、用油能耗指标有所节约,但下降幅度还应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13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成效。
(一)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对大能耗设备的监控,尽量减少使用并加大改造力度。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办公设备,完成节能灯管的更换,积极推进办公室资源循环利用。
(二)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处室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宣传,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我局已有的各项节能制度规定,强化公务车节油、车辆维修、办公节电、日常节水、办公耗材及其它节能事务管理措施。
(四)完善节能考核评价。不断完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处室通报批评和问责。
第二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分析报告第一季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客观反映凉州区教师进修学校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节能数据和分析资料,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作如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分析报告。
一、基本信息情况
根据2012年第一季度统计,我单位总用能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用能人数为161人,公务用车1辆。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的用电、用水、取暖及公务用车耗油等。
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2012年第一季度用电消耗3196千瓦时,费用1598元;用水消耗514立方米,费用1079.40元;汽油消耗316.29升,费用2340元;热力费26797.20元。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12年第一季度我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总体上看,与上级政府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成效。
(一)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对高耗能设备的监控,尽量减少使用并加大改造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办公设备,完成节能灯管的更换,积极推进办公室资源循环利用。
(二)深化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我校已有的各项节能制度规定,强化公务用车节油、车辆维修、办公节电、日常节水、办公耗材循环利用等节能事务管理措施。
(三)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季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客观反映凉州区教师进修学校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节能数据和分析资料,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作如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分析报告。
一、基本信息情况
根据2012年第二季度统计,我单位总用能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用能人数为161人,公务用车1辆。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的用电、用水及公务用车耗油等。
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2012年第二季度用电消耗2823千瓦时,费用1411.50元;汽油消耗531.228升,费用4070元。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12年第二季度我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与上级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单位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成效。
(一)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对高耗能设备的监控,尽量减少使用并加大改造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办公设备,完成节能灯管的更换,积极推进办公室资源循环利用。
(二)深化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我校已有的各项节能制度规定,强化公务用车节油、车辆维修、办公节电、日常节水、办公耗材循环利用等节能事务管理措施。
(三)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办公厅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银川市政府办公厅2010年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2010年,银川市政府办公厅紧紧围绕节能工作目标,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办公厅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告如下:
1、节水率较2009年同期下降6.60%
我们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使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发现阀门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从去年的7414吨用水量减少到今年的6922吨,不仅做到了目标制定的5.0%的下降率,更让我们的机关人员养成了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2、节电率较2009年下降5.80%
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
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各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将去年的122766千瓦时的用电减少到了115613千万时。
3、加强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
公务用车耗油量由去年的56814.8升增加到57271.9升,比去年增长了0.79%,因公车数量由原来的19辆增加到今年的21辆,所以用油量增加,整体看来我们的公车耗油量较去年相比是减少的。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内外出尽量步行,不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努力做到公共结构节能条例的规定。
4、节约用气较去年下降8.7%
我们在天然气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合理用气,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期抄录燃气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
常,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管网检查。并及时实施燃气设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燃烧器具,燃料充分燃烧,防止燃烧的热量流失。严格操作规程,加强节气培训教育,杜绝空火燃烧,使其燃烧热量利用效率最大化,使天然气用量由去年的26141.65升下降到今年的23871.43升。
5、节约办公经费支出
我们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与发放,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重复清印次数。在大量节能措施的合理应用下,我们的办公费用由去年的205387.60元减少到174841.48元,较去年下降15%。我们将在今后更好的利用节能措施,将经费支出减少到预期目标。
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的制定新措施,每年实现节能5.0%,逐步建立健全职工自觉参与的良性运行长效机制的目标,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o一o年十二月十日
第四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说明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说明
(一)为全面掌握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和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
(三)统计内容。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资源消耗量。
(四)统计对象:全县全部或者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五)统计范围。各镇(乡)、国营农场,县直各部门。其中,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如国税、海关、人行、气象、地震等)和省本级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工商、质监、国家安全、无线电管理)驻当地单位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六)统计形式。以报表形式进行统计。其中《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表》为基础表,由各公共机构填写,并报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表》由像教育局、卫生局等有下属单位的部门将下属单位上报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表》汇总后填写上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报送要求。能耗统计按统计制度要求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单位的要求为半年报和年报。
1、报送时间。半年报为7月5日前,年度报为次年2月5日前。
2、报送内容。没有下属单位的报送《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表》,有下属单位出报送以上两个表外还要报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
(八)本制度统计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可根据需要,在本报表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得改变本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统一编码。
(九)各公共机构和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填写基础表和综合表时,务必注意各数据的计量单位,相关费用须按当时价格计算。
(十)青县公共机构节能数据接收邮箱:
电子邮箱:qxjgsjjs@163.com联系人:冯雷电话:4320259
第二部分:报表填报说明
(一)表头部分
1、部门名称(盖章)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本部填写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于次年度的3月1日前报送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办。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要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