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管理统计考核奖惩规定
(暂行)
为了加强分公司停电综合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1停电管理的目标:
通过3至6个月的短期停电综合管理“百日攻坚”工作,确保110kv系统无计划不停电;确保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部位不停电;确保城区无计划不长时间(30分钟)停电;确保战略大客户用户无计划不停电。
在此基础上,通过2014年和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后,确保35kv及以上系统无计划不停电;确保乡镇所在地无计划不停电;确保vip用户无计划不停电;确保10kv及以上系统无计划不停电。
2考核办法
2.1计划性停电考核:
2.1.1对于不按分公司相关规定所要求的时限及格式报送检修计划或检修计划内容填报错误的,扣填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2.1.2对于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已安排的停电工作,检修申请填报单位或调度机构由于非正常原因而未执行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
2.1.3对停电延期的考核:
2.1.3.1超过计划停电时间而延期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
1级停电工作延期4小时以内,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停电延期2小时以内,第一次延期扣责任单位300元,以后每发生一次在前一次考核的基础上加倍考核。
2.1.3.2超过计划停电时间而延期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停电工作延期超过4小时,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停电延期超过2小时,第一次延期扣责任单位600元,以后每发生一次在前一次考核的基础上加倍考核。
2.2非计划性停电考核:
2.2.1未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安排,但停电范围、设备停电状态、停电期限与计划检修相同的配合工作,不列入考核统计。
2.2.2因直击雷、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上级电源、人为破坏等非管理责任引起的停电不列入考核统计。
2.2.3各部门(站所)涉及生产性项目(大修、技改、迁改、一般缺陷处理等)、基建性项目及营销性等项目的非计划停电次数超过本部门(站所)月度总停电次数的5%时,对每次非计划停电的项目责任部门(站所)扣500元。
2.2.4同一设备设施在连续三个月出现两次同类故障非计划性停电,扣设备设施管辖单位和维护单位各800元。
2.2.5出现非计划停电,设备设施管辖单位和维护单位应进行停电原因分析和提出整改办法,并书面上报生产技术科和企业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和企业管理科从安全和技术角度审核把关并出具具体的整改方案和办法。未进行分析、分析原因不清晰、未提出整改办法,扣设备设施管辖单位和维护单位负责人500
2元。
2.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中规定的停电考核:
2.3.1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自然灾害和上级电网原因除外)出现停电事故(事件)的,依据事故(或事件)情节轻重程度,扣罚责任部门及相关联责任人200~800元/例。
2.3.2线路设备停电故障率考核:
2.3.2.1一类变电站。康绪变、水南变、朝阳变、沙子江变、罗尾变、湘永变、江家变全年110kv或35kv变电站内所有主要电气设备故障不超过1次/月,每超过一次且故障停电时间在30分钟至4小时内扣款1000元,超过4小时扣款2000元。全年35kv及以上线路故障率不超过1次/线〃年,每超过一次且故障停电时间在30分钟至4小时内扣1000元,停电时间超过4小时扣款2000元。
2.3.2.2二类变电站。太和变、柏林变、复和变、戴家洞变、油市变全年110kv或35kv变电站内所有主要电气设备故障不超过1次/月,每超过一次且故障停电时间在30分钟至4小时内扣款800元,超过4小时扣款1000元。全年35kv及以上线路故障率不超过1次/线〃年,每超过一次且故障停电时间在30分钟至4小时内扣800元,停电时间超过4小时扣款1000元。
2.3.2.3其它变电站。全年110kv或35kv变电站内所有主要电气设备故障不超过1次/月,每超过一次且故障停电时间在30分钟至4小时内扣款600元,超过4小时扣款800元。全年335kv及以上线路故障率不超过1次/线〃年,每超过一次且故障停电时间在30分钟至4小时内扣600元,停电时间超过4小时扣款800元
2.3.2.410kv线路故障率不能超过1次/线〃年,每超一次且每次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扣款1000元。城区如出现长时间(4小时及以上)、大面积(2回整条线路或10个台区及以上)、重要节日、重大政治活动停电每次扣2000元,并按分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2.3.3因停送电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用户投诉扣信息报送单位和电力110负责人200元/次。
2.4停电恢复操作时间
以调度指令执行时间参考标准为考核依据。每超过标准操作时间50%扣相关责任单位200元。
2.5停电信息上报及事后处臵2.5.1信息上报:
2.5.1.1经批准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停电计划,由停电申报单位在每月22日上报到生产技术科(安监办);
2.5.1.2经批准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停电计划,由停电申报单位在每月21日上报到电力营销科汇总,电力营销科汇总后在每月22日上报到生产技术科(安监办);
2.5.1.3非计划性停电(事故抢修除外)应在事前及时上报到相关领导,同时报一份到生产技术科(安监办)。
上述信息上报应及时,否则扣相关责任部门200元。
42.5.2事后处臵:
2.5.2.1对于非计划性停电(含事故抢修),生产技术科要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办法(或下达整改督办函),否则,每次扣200元。
2.5.2.2各相关部门对生产技术科提出的整改办法应及时整改到位(必要时生产技术科应适时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把关),否则,每次扣200元。
3本暂行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行,此前分公司关于停电的考核与本规定有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由分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二篇:培训和考核奖惩规定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基三严”是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医疗水平的重要途径。“三基”即: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三严”即: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全院医务人员应提高认识,加强“三基三严”训练,“三基”考核必须人人达标,“三严”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为确保全员三基考核过关,特做如下规定:
一、培训
1、培训目标
确保在乡镇医院评审中三基抽考都达标,力争在同期评审卫医院中名列前茅。
2、培训内容
1)湖南省医医务人员护理三基训练指南+习题集;
2)核心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
3)医务人员应掌握的基础内容;如,心肺复苏及常用急救知识等;
4)与本专业相关的应急预案;
3、培训方式。制定科室培训考核计划,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三基”培训为全员培训,各级护士均应参加。
二、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医务人员。
2、合格标准。80分为合格分数线。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4.6安全通报及时下发至各部门单位,财务部依据安全通报中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4.7各部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情况记入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考核记录中,在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时实施。
4.8对错误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扩大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