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审计经验交流
近两年来,在对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水利道路等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时,发现其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规范。
一是挤占挪用资金现象时有发生。资金主管部门利用其管理资金调度、拨付的便利条件,以“前期工作费”、“业务费”、“培训费”等名义将资金拨给本部门用于经费开支,或将一些与资金相关的检查、接待等直接在资金中列支。有的资金主管部门将资金拨给建设单位后,又以上交“管理费的名义将部分资金收回,实际是变相挪用资金。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是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工程概算。审计发现,违规调整项目计划,更改建设内容,随意变更工程概算等问题比较严重。部分资金拨到用款单位后,就和其他资金及机关经费混在一起,未能按原计划使用,而是用在其他某些项目上,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资金的问题。
四是可行性研究和前期规划工作流于形式。可行性研究本是保证项目建设效益的重要工作,但在某些项目建设中却流于形式,成了向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申请资金的一种工具,往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只注重说项目建成后将达到怎样好的效益,而“可行性”则成了次要的,这就必然影响到资金的使用效益。如某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说,项目建成后受益面积7000亩,但实际建成后仅达到5000亩。
五是配套资金不到位。从审计的几项资金看,均不同程度存在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不到到位的问题,导致项目概算不足、资金规模留有缺口、项目建设工期拖长,形成“胡子工程”。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