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人员教育培训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统计队伍素质,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省、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于8-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年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保证培训工作的有序、全面展开,现就今年我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统计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使用杭州市统计干部培训中心统一编印的教材,并结合我市实际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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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次培训收取教材培训费185元。
六、工作要求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规定,统计专兼职人员每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实行登记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聘任的必要依据。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各单位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对开展继续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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