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审计局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印发的《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州委办印发《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要求,按照《县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经县审计局领导班子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县审计局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分工及主要任务
第一责任人:县审计局局长
直接责任人:全县审计局副局长、支部书记
小组成员:县审计局办公室主任
县审计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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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将意识形态管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一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多元化党建活动,积极扩大党中央各项政策,精神对党员群众干部的正面影响。
将意识形态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将意识形态管理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领导述廉述职报告中,应针对领导个人以及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识形态情况着重予以体现,并进行问题探究,剖析和提出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