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灾资金审计问题研究
一、赈灾专项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在赈灾专项资金入力度不断加大,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审计真在专项资金的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赈灾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财政专户存在余额。赈灾专项资金是解决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的“救命钱”,作为赈灾专项资金和物资筹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赈灾专项资金发放上还存在着资金拨付不及时,救助金发放不及时,灾区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缓慢,资金开支范围、标准不够明确,资金结存大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有些地区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接受和发放手续不健全。如一些部门没有按规定向捐赠者开具捐赠款物专用发票;在接收和发放救灾物资时没有认真清点物资数量,至使发放的数量与受灾地区接收的数量不一致;在发放救灾资金及物资时,没有取得接收单位的验收回执单等,由此,导致了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丢失的情况。
3.有些地区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由于对规定认识不够,使得一些地区未按照规定将赈灾专项基金及物资纳入统账,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这样就造成了该地区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在接收、管理和发放等环节上出现差错,又无人负责。还有些地区由于接受物资的资产权属不清、缺少发票等原因,未将接收物资入账核算,使得部分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没有通过会计记账、算账,削弱了会计核算工作对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4.有些地区擅自改变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用途,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个别地区违反赈灾专项资金应列入专项账户,专款专用的规定,将财政拨入的捐赠资金以会务费的名义列支,用于赈灾专项先进个人和集体奖励;或将上级拨付以及自行接受的救灾捐赠资金下拨至基层单位用于工作经费。这样有可能造成赈灾专项资金的不足,也可能造成赈灾专项资金的突发性困境,给救灾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5.有些地区赈灾专项资金运行不够透明,救灾物资未按需要采购。一些地区的相关部门未及时将赈灾专项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造成了在发放、接收等环节透明度不够,以至于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了以权谋私、以次充好和重复采购等行为;另外,由于采购时间紧迫,有些部门在未进行市场调查或询价的情况下,就采购了大量救灾物资,这就使得采购救灾物资的价格明显偏高,造成了赈灾专项资金无谓的浪费。
二、完善赈灾专项资金审计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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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将赈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审查在赈灾专项资金运行中是否做到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不同部门操作,管钱和管账的部门是否互相分离,是否采取了收支两条线,从而促进赈灾专项资金的封闭运行;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审查有关部门是否按时向受灾地区支付了灾后重建、教育补助等款项,杜绝一切将赈灾专项资金擅自挪作他用的情况,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从而全面的把握资金流向,避免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降低资金滞留的风险,以最大限度地促进赈灾专项资金的有效运行。
(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增强赈灾专项资金监管透明度
为了增强赈灾专项资金监管的透明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自觉地将赈灾专项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监督部门也要将监督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开放式监督;再次,还可以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组成赈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挥其对赈灾专项资金的监督作用。增加透明度,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另外,针对赈灾专项物资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审计部门要审查政府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价格是否合理,以避免出现质次价高或价格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情况,从而促进赈灾专项资金经济有效的使用。综上,赈灾专项资金及物资来源广,渠道多,资金运作方式较为特殊,涉及全部受灾地区人民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审计目的,确保审计质量,这也是提高赈灾专项资金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