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专项资金审计的方法

郭志(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

【时间:2010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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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大中小】

笔者多次参加了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总结归纳出了一些审计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一、预算测控法。是指从财政预算分配入手,通过详查预算分配方案,测算评估各种专项资金支出比例、结构、用途是否合法合理的方法。运用此种方法,对本级政府安排的专款,可以查清是否按政策足额预算,是否按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资金,有无用于其他方面或没有完成预算。对上级安排的专款,如支农扶贫资金等,可以查清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尤其是对社保基金审计较适用,如现行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预算安排的硬性比例,基层财政年初安排的指标弱化,执行预算时又存在随意性。运用上述方法既节约审计成本,又能弄清以下问题:一是财政部门年初向人大上报的社会保障预算支出比例、结构是否合理,资金的分配是否按现行的原则。二是执行预算时有无混淆中央专项补助指标与本级预算安排指标的问题,有无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改变用途或平衡预算三是财政决算时,有无截留社会保障支出指标,挂无项目、无部门的下年结转科目问题,上报的决算报表是否帐表一致、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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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效能监察法。是指对农村集体实施的单项工程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道路、桥梁工程,集中居民点的供水、排水、输电线工程、小区道路等工程的立项、设计许可及预算、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项目验收、财务结算实施监察的方法。一是检查立项程序的规范性。查每年末各乡镇是否根据本乡镇实际筛选单项工程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向县政府报送项目建议书,由其审批立项。二是检查设计许可及预算的规范性。查项目主管部门是否依据县政府主管领导的批示,下达项目设计许可计划,各乡镇政府是否根据设计许可计划分项目组织设计、预算。三是检查招标投标程序的规范性。查项目业主是否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执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严格按“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的原则定标。四是检查资金拨付程序的规范性。查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填报了《农村集体实施项目资金拨款审批表》,财政、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凭项目法人、质量监督、监理人员确认的建设进度,经财政、项目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分项目、分期转账拨付,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10%。五是检查项目验收程序的规范性。查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时,是否填写了《农村集体实施项目验收表》。六是检查财务结算的真实性、及时性。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是否根据项目验收报告(表),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决算报告,工程监理部门的监理意见书,审计部门的工程竣工审计结论,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七、分步检查法。是指根据“项目跟着规划走,计划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计划走”的项目管理要求,沿着“规划→计划→资金”运行轨迹分步检查的方法。一是检查规划依据的充分性,规划原则的科学性,规划内容的正确性,看是否充分考虑了工程长期安全运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检查资金计划。一方面核查计划的申报是否与规划相符,另一方面审查计划的下达是否存在随意性。如查找上级下达了计划本级未下达计划或未足额下达计划的原因,清理审计检查期间本级实际下达的计划。三是检查资金管理。以专项资金收支为切入点,检查财务管理是否实行了“三专”(配备专人、开设专户、建立专账),审查资金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资金流向为着重点,审查是否执行了直达拨款制,是否按项目、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拨款;以工程结算、财务决算为着力点,检查验收、结算程序的合法性及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四是检查资金效益。审查使用专项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检查专款是否专用,是否得到充分利用,其使用效益如何。审查使用专项资金产生的社会效益,调查相关部门、随机调查村干部、村民等,确定专款的社会效益。(郭志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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