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会议意见

一、有关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涉及的议题,由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全局或条线工作情况;分析审计工作形势,讲评阶段性工作成绩、提出当前主要工作措施;讨论并决定各科室请示局领导的重要事项等。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时间一般定在双周的星期一上午。

(二)、全局会议

全局会议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涉及的内容,邀请离退休人员参加。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

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总结经验、表扬先进;部署近阶段全面工作或条线重点工作,以及涉及各科室的综合性工作或需要各科室共同完成的重要任务;讨论通过需要全局会议决定的事项;通报当前形势等。

全局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适时组织召开。

(三)、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由涉及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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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长办公会议、全局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一般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二)、局长办公会议、全局会议和局务会议均作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内容的重要性,决定印发会议纪要或正式文件;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和需要传达的事项,以纪要或正式文件为准。

(三)、本局会议决定的事项,各科室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会议要求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