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基本制度
基建工程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节约工程支出,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审计范围
凡由医院开支、应列入医院资产的下列工程项目,均属审计范围:
(一)新建、扩建、改造、大修工程项目;
(二)房屋、建筑物新建、改造工程;
(三)预算额在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
(四)其他审计的项目。
二、审计内容
(一)开工前审查的内容:
1、工程项目有无计划和审批手续;
2、施工、监理单位有无资质证书;
3、概(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资金来源是否足额,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5、有无招标文件、议标合同,标的确定是否合理、合法,议标合同是否符
合程序并经集体研究;
6、施工单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规性;
7、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预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其它须审查的内容。
(二)建设过程中审查的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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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对于隐蔽性工程,未及时通知审计科进行现场审查,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制度由医院审计科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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