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重点高中乱收费现象的几点审计思考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教育收费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现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通过近年来审计机关对重点高中收费政策执行审计情况来看,当前重点高中乱收费问题仍然是社会重点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从审计视角对重点高中乱收费问题的表现形式、成因进行分析,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审计建议,希望能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推进教育公平。
一、乱收费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违规招生,使乱收费成为“常态”。教育部2014年明确规定“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湖北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也要求“严格普通高中收费及财务管理,热门思想汇报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但是一些重点高中依然违反招生政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收取高额学费。如某重点高中2015年至2016年违反招生政策招收学生237人,收取费用947.1万元。
(二)违规补课,家委会成为“挡箭牌”。湖北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可根据需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补课外,其他所有年级一律禁止占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禁止以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组织的补课及收费,全省各类学校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高三年级教师因补课所需报酬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但是一些高中以家委会的名义收取补课费,不入学校财务账,账外发放教师补课补助。如某高中2015至2016年度以年级家委会名义收取学生补课费899.03万元,账外发放所有参与补课的教师补助。
(三)收取教辅资料费,坚持自愿成为“空话”。湖北省教育厅规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范文内容地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但是一些高中新学期开学就按照一定标准收取学生资料费,强制统一让学生购买或印刷资料发放。如某高中2015年至2016年无依据按照300至75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学生资料费651.55万元,财务挂往来账,除了购买、印刷资料外,还用于学校办公开支,“名义的没有退费”却成为“实质的乱收费”。
(四)合作办学,高收费成为“借口”。一些重点高中申报中外合作办学资格,每年取得100人左右的国际生学籍。但是学校不按照国际生规定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学,而是进校后全部分散到其他普通班上课。这样实际上变相对学生进行高收费。如某高中2015年至2016年按省教育厅批准的合作办学计划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183人,共收取费用658.8万元,但是学校未按协议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未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学,学生都编入普通班就读。
(五)巧立名目,服务性和代收费成为“花样”。一些高中除了正常的教材教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外,一些五花八门的服务性和代收费上演在学校的舞台,心得体会如:教室灯管费、空调电费、自行车停车费、学生饮水费、军训费、上机费等等,大到上千,小到几十,千奇百怪,应有尽有,本来属于学校应尽的义务,却转移到学生身上,从中获取违规收入,加重学生负担,损害学生的利益。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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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规范学校招生,堵上违规收费“后门”。教育局应科学测算、合理分配重点高中的招生计划,同时对招生计划严格管理,减少违规招生问题的发生。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执行的招生政策执行招生,合法合规合理的招收优质生源。不得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复读生、借读生,更不能收取择校费、复读费、借读费等。
(三)加大财政投入,工作总结促进教育资源分配“均衡”。要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一方面应增加对教育投入,另一方面要落实促进教育公平、平衡分配财力等社会资源的中长期规划或战略,促使全省高中学校能够均衡发展,缩小重点高中与一般高中的差距。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和教育公平化战略的实施,逐步解决高中教育不公平和供需失衡等社会性问题。
(四)加大查处力度,挥起治理乱收费“利剑”。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要依纪依规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实行公告制,对已经查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社会公告,从而达到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