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审计心得

经常有新人询问。往来科目如何审计。重点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企业一般如何通过往来科目进行账务上的不合规处理。

结合实践工作,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仅供各位同行探讨:

1、无法取得合法发票的往来单位,企业多头挂账,次年或再次年进行科目对冲或通过现金转销,逃避税法关于成本费用应有合法发票入账的规定

有些企业凭电汇单计入预付账款,收到货时未取得发票,只能计入应付账款。时隔2-3年,企业写个调账说明,便将往来单位科目合并,预付和应付同时下账,各往来科目余额为零。从会计上讲,有事实的业务发生,可以将此计入成本;但从形式上讲,没有合法的发票入账,违反税法规定。

2、往来科目审计的目的是确认其存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内控失灵,则完整性最容易受到影响

因为我们的审计客户有很多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股东直接作为管理者在企业重要部门负责管理,且多为一支笔处理。尤其是一些小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的定价通常老板一个人说了算,所以收入的确认很不规范,企业通常按发票金额确认收入。这种企业很少签订销售合同,或即使有也只是全年的柜架协议,具体每批发出商品的定价,则由老板说了算,财务人员只出具发票,然后依此入账。所以,计入应收账款的金额就会受到影响。

3、往来科目必须结合账龄分析才能更好地认定其余额的正确性及款项的性质和形成原因

这里说的账龄分析是指资产类往来科目按其借方累计发生额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的账龄划分,负债类往来科目按其贷方累计发生额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的账龄划分。比如,应收账款-李二2009年末余额100万,2009年借方累计发生额60万,2008年借方累计发生额100万,2007年借方发生额累计40万,则应收账款-李二100万的账龄应划分为:一年以内60万,1-2年40万。其他科目依此类推。

正确的划分往来单位款项账龄的意义:

一、账龄在1年以内的往来单位,其款项的性质、可收回性、余额的正确性可以很轻松的通过凭证抽查发现。如果是连续审计,则只需将一年以内往来科目的账龄划分准确就可以了。而且在发函时,1年以内的往来单位回函率一定最高。如果实际回函情况与估计值不同,则应追加审计程序。

二、账龄划分在1-2年或2-3年往来单位,要注意关注前期审计的相关说明,并要求企业说明近期未发生业务的原因。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发函或采用替代等实质性程序来确认其款项性质、收回或支付的可能性。

三、账龄划分为3年以上的往来单位,其可收回性或付款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一般在审计时会要求企业提供书面说明。3年以上的负债类科目,如果确实无法支付,则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笔者审计的一个奶粉生产企业,因三鹿奶粉事件受到产业链影响,应收账款收账率极低,欠款1400多万元且持续近5个月未付款,导致大部分奶户起诉至法院甚至上访至当地政府,最终企业被迫停产。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企业对3年以上的欠款在近期大部分结清,而且是通过现金方式结清,这种情况则属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所以,通过账龄划分,不但可以更好地掌握企业往来账款资金流向,还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业务发展水平。

4、往来科目审计中替代程序是很重要的了解业务轨迹和证实余额准确性的实质性程序,还可能发现企业多计成本少缴税金的疑点

现场审计中,一般情况下很难在结束现场时全部或大部分收到往来询证函回函,很多询证函回函由于时间关系直接或间接寄回会计师事务所,所以现场审计中替代程序必不可少。

笔者发现,有些企业,因为在季度末或年末预交所得税时,成本、费用相对较小,应纳税所得额较大,便采用签订一些技术改造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或者法律顾问合同等虚假合同,再按权责发生制将其成本、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增加负债,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这种往来单位,业务发生量较少,一般回函率较低,但是通过替代程序可以看到合同另一方,通过对合同内容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分析等,就可以很清楚地判定其往来挂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再有一种情况,企业付款时计入预付账款,货到时应当直接冲减预付,但是企业却计入应付账款,表面上看是多头挂账。但实际情况则是财务人员造假。第二年财务人员自制现金收款收据将预付账款结平;第三年自制支款单提走现金并将应付账款结平。这种情况的发生至少可以证实二点:

一、被审计单位有账外现金在体外循环;

二、财务人员在调账时挪用公款。我审计的一个单位就是这种情况,虽然挂账的单位一样,但两次付款单上的收款人签名不同,则可以证实其造假,且在我们的追问下,他也承认了此事。

还有一种情况,被审计单位更换了核算往来账的会计人员,原来的会计喜欢用往来单位的联系人挂账,新的会计喜欢用往来单位名称直接挂账,且新会计又疏于查阅以前的凭证,掌握其账款形成的原因,加之长期没有和往来单位核对余额。所以很有可能再发生业务时,同一家单位,余额表上会有两个往来客户名称。这种情况下,即使回函也不一定很快找到差异形成的原因,所以笔者认为,结合账龄分析,采用替代程序,查阅往来账凭证和其附件就可以直接找到原因。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在小型生产企业中,内控手续不完善的话也很有可能发生。笔者在对一家小型生产企业执行应付账款替代程序时,发现企业10月份到了一批货,财务按保管员收货单第二联暂估计入应付账款,11月份发票到了又按保管员收货单第三联同时增加了原材料和应付账款。同一批原材料入账2次。形成这种重复入账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单据使用不规范,人手少,缺乏相互牵制和监督,账务处理完成后没有人力也没有时间核对,容易造成企业的损失。

5、往来函证,最直接的余额确认方式

函证是为了证明款项的存在和余额的正确性。实际工作中,很多财务人员往往容易忽视与对方企业的账目核对,函证结果对企业本身也是加强管理的工具。

在我们的往来账审计底稿中,询证函回函是很重要的审计证据。特别是占某个报表科目余额比重较大的往来单位,容易成为重要的关联方或重要客户进行往来交易的重要工具。所以,大额的往来款项,函证其余额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在具体工作中,如果企业有与往来单位的对账确认函,也可以视为回函确认往来余额。

应付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1.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法对应付账款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1)将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与期初余额进行比较,分析波动原因。

(2)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并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须支付,对确实无须支付的应付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关注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偿还,检查偿还记录,单据及披露情况。

(3)计算应付账款与存货的比率,应付账款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并与以前年度相关比率对比分析,评价应付账款整体的合理性。

(4)分析存货和营业成本等项目的增减变动判断应付账款增减变动的合理性。

2.函证应付账款

(1)一般情况下,并不必须函证应付账款,这是因为:

①函证不能保证查出未记录的应付账款

②注册会计师能够取得采购发票等外部凭证来证实应付账款的余额

(2)应付账款函证的情形:

如果①控制风险较高,②某应付账款明细账户金额较大或③被审计单位处于财务困难阶段,则应进行应付账款的函证。

(3)函证对象的选择:

在进行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选择①较大金额的债权人,②以及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供货人的债权人,作为函证对象。

(4)函证方式的选择:

函证最好采用积极函证方式,并具体说明应付金额。同应收账款的函证一样,注册会计师必须对函证的过程进行控制,要求债权人直接回函,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对未回函的,应考虑是否再次函证。

(5)应付账款函证的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存在未回函的重大项目,注册会计师应采用替代审计程序。比如,可以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同时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如合同、发票、验收单,核实应付账款的真实性。

3.检查应付账款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1)检查债务形成的相关原始凭证,如供应商发票、验收报告或入库单等,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确定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完整性;

(2)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关注其购货发票的日期,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合理;

(3)获取被审计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并将对账单和被审计单位财务记录之间的差异进行调节(如在途款项、在途货物、付款折扣、未记录的负债等),查找有无未入账的应付账款,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4)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项目,检查银行对账单及有关付款凭证(如银行划款通知、供应商收据等),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

(5)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日前后的存货入库资料(验收报告或入库单),检查是否有大额料到单未到的情况,确认相关负债是否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

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这些程序发现某些未入账的应付账款,应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入工作底稿,然后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是否需建议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应的调整。

4.针对已偿付的应付账款,追查至银行对账单、银行付款单据和其他原始凭证,检查其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日前真实偿付

5.针对异常或大额交易及重大调整事项(如大额的购货折扣或退回,会计处理异常的交易,未经授权的交易,或缺乏支持性凭证的交易等),检查相关原始凭证和会计记录,以分析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

6.检查应付账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一般来说,“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如果被审计单位为上市公司,则通常在其财务报表附注中应说明有无欠持有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账款;说明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未偿还的原因,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偿还。

第二篇:往来账款的审计(定稿)往来账款的审计技巧

2009-11-3017:19【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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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中,有些审计人员对往来账的审计重视不够。主要原因是往来账项的许多经济业务并不直接地表现为收入、成本、利润等敏感指标,而且往来账内容多、项目杂、发生频繁,取证困难,易造成有些审计人员往往采用偷懒的方法,或回避往来账的检查,或用小样本抽样的方法泛泛地审计往来账项。如何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对往来账项审计的效率,是完成审计工作的重要一环。因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审计体会,谈谈往来账的一些审计技巧和方法,以兹与同仁共勉。

从各往来账的各个二级科目名称上判断往来账科目核算的正确性,推断对往来账审计的重点领域。

根据往来账会计科目核算的性质,所有往来账的明细科目都有明确的核算对象,也就是说,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与其名称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核算对象应该有确指,否则就属于审计的重点领域。如: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其它”、“暂挂款”、“暂收(付)款”、“其它科目转来”、“欠款”、“特定款”等没有明确特指的对象;一级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若干同一单位或个人挂账;明细账的挂账科目性质与一级往来账的核算内容极不相符等。若被审单位往来账中出现以上这些经济事项,应该在审计时予以充分关注。

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借贷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的大额往来账项。

不同的往来账明细科目都有明确且唯一的经济对象,内容上反映与此对象之间经常性的、相对固定的经济活动。只发生了一笔或很少几笔业务后就长期挂账的客户,就可能存在信用危机,其在往来明细科目中的反映自然就应成为审计重点。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成本费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私分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体外循环等。

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并重,减轻对往来账项函证的期望值。

与其他会计科目审计手法不同,往来账科目的审计对符合性测试有较强的依赖性,即使是在实质性测试时也必须使用符合性测试。由于往来类科目的发生额大多与流动性最好的现金有关,经济活动中大量的资金收付过程大多是往来账项增减变动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好了往来账项也就管好了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因此,一个管理成熟的企业通常都会制定较为完善的资金审批制度和资金回笼制度,而这些制度就是对往来账内控审计的重要依据之一。与这些主要的资金管理制度相配套,还有一些辅助的资金管理制度,如差旅费报销制度、备用金使用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实物资产报废回收制度等,也都与往来科目的发生有直接的关系。在对相关的往来账项进行实质性审计时都应对照这些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往来账的发生符合相应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是往来账项形成合理的最起码要求。

有关审计教材十分强调对大额的、异常的往来账项进行函证的重要性,并将函证作为实质性测试的一种重要方法。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对往来账进行函证的审计结果很不理想。主要表现在:回函率极低(甚至为零);回函金额与被审计单位账面金额不一致并没有注明原因;可能通过现代化通讯工具与对方单位统一口径;提供虚假错误的地址;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必然使函证的作用大打折扣,而凸显采用其他替代方法对往来账目进行审计

的重要性。这些替代方法除了上述符合性测试外,还应做到:严格审核各种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管理特点证实往来账的真实性、合法性;通过前后期往来账金额的增减变动情况摸清往来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也就是说,审计往来账项时,要减少对函证的使用量和使用面并降低对它的期望,重点使用符合性测试及其他实质性测试程序,努力降低审计风险。

对母子公司、公司内部二级单位所发生的往来账项,要在余额与数额上高度关注。

这些往来账项就是我们常说的关联方交易。由于存在内部人控制及集团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这些关联交易很可能也较容易出现种种违纪违规问题。主要体现在:套取关联企业资金;人为调节利润幅度;随意拆借资金;变相侵吞企业资产等。这些情况会导致企业无原则使用资金,从而造成资产的损失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因此是往来账审计时的重点内容和高风险领域。

当这些内部往来账的余额不符时,就更加剧了上述风险的存在。笔者在审计一家大型企业的往来账时,发现母公司“其他应收款”账中一明细科目的余额与其投资的一小型全资子公司“其他应付款”账之间的明细科目余额不符。在对这一母子关系的往来账进行深入检查后,发现了一个游离于母子公司之外的、发生额达1300余万元的小金库,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各种名目从母公司套取的现金。可见,在较熟悉的环境中,更容易从事一些违法乱纪的活动,所以对关联公司的往来审计,不能因子公司已经被其他单位审计过或因为是内部单位就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对于有些往来账的明细科目可以采取适当的简化程序,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通常,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养老金、社会统筹补充养老金、社会统筹医疗保险金及有些不在“应交税金”科目中核算的税款、国家行政部门的罚没款等,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的税款保证金、税票押金、法院的质押款物及向土地部门的土地出让金等,这些款项都有其特定的用途,而且受有关权威部门的检查和认定。因此,对这类明细科目在实质性审计时,可适当简化。

2.挂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中的明细科目,大多是企业的主要供销对象。若企业与这些主要对象的往来账项,发生均匀、经常、大量,账面记录清晰,且持续时间较长、余额滚存结转,则也可以适当简化有关实质性审计程序。因为这类交易属良性往来,信用有保证,不过,关联交易除外。

3.对于挂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的临时性暂收暂付款,因其金额小,发生笔数少,且挂账对象明确,可适当简化有关实质性审计程序。但是,明细科目若挂有外单位人名时,仍应进行重点审计。

4.“预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等科目的发生额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明细科目有结转关系的,说明相关经济业务的发生有较强的说服力,可将其并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对应科目中进行审计,无须再对这些科目进行重点检查

关注内容不太正常的往来明细科目。

往来账的会计核算,一般都有一些固定的规律性内容。如。

(1)主要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通常在应收应付账款和预收预付账款中进行核算,反映的内容具有金额大、发生频繁、手续多、外部单位提供原始单据的特点;

(2)零星的暂收暂付款通常在其他应收应付款中进行核算,反映的内容具有金额小、内容单

一、孤立发生情况多、手续少、内部单位提供原始单据的特点;

(3)应收应付账款和预收预付账款科目的业务性质对原始凭证的要求极为严格,即涉及到企业内部的有关规定,又要符合外部各个部门的硬性要求,如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等,而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的内容主要与内部的管理制度有关;

(4)通常债权性质的往来账科目余额在借方而债务性质的往来账科目余额在贷方。各往来科目的有关账面内容若出现与上述常规作法相悖的情况,在对其审计时应适当予以关注。

第三篇:往来账款审计之我见(胡蓉)往来账款审计之我见

嘉禾县审计局——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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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

现代内部控制理论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的指示得以执行的程序、制度,还包括对整个控制活动的监督。而内部监督过程中,内部审计发挥着主要职能。目前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由于其定位、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等原因的限制还不能充分发挥其内部监督作用,特别是目前企业的内部审计中将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与监督作为经常性项目的很少,这就无法保证内部控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因此企业应加大内审的力度,审计机构的设置应保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内审的重点应转向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监督,这样才能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