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次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一、提高认识,搞好宣传,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是为了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也是贯策落实党中央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关爱民生的具体体现,它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促进社会和谐及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是政策优惠,参保居民能得到更多的实惠。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居民医保工作高度重视,为使居民参保得到更多的实惠,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重新调整。成人居民的筹资标准从330元/人/年,调整为350元/人/年,比去年提高了20元,个人缴费标准(270元/人/年)不变。在待遇标准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去年的3.5万元调整为4万元,提高了0.5万元。

财政部门增加对城镇居民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补助,由去年的165元/人/年,增加为195元/人/年。个人缴费由65元/人/年,降低为35元/人/年。新政策的调整,是政府为缓解居民看病贵、看病难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并随着统筹基金的结余情况,不断调整政策,建立奖励机制,使居民享受到更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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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涉及到区劳动保障局、各办事处、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各部门要团结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协同推进扩面工作,确保目标完成。

一是民政局、残联要协同办事处,做好困难群体的参保工作。困难群体是这次城镇居民参保的重点人群,也是最需要得到医疗保障的群体,我区现有低保人员28988人,重残人员1860人,这部分人员将作为重点扩面人群,占总任务的47.5%。民政局、残联一定要负责居民委做好辖区内这部分人员参保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要亲自登门办理参保手续,使这些人做到应保尽保,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到每个最需要关怀的人。力争参保率要达到100%。二是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做好本社区所辖居民基本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工作,对辖区内的居民要入户调查、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通过这次摸底,建立社区居民参保情况的长期档案,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使我们的工作能够做到有地放失,为以后城镇居民的参保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各办事处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城镇居民的参保工作当成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来抓,在现已开展的工作层面上,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宣传工作、动员工作、摸底工作、办理参保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好,不要流于形式,要真抓实干,这样才能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劳动保障局要全权负责协调、监督做好城镇居民参保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将各办事处居民参保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市主管部门反馈。

同志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希望大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满怀信心,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目标,推动我区医疗保险工作迈向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