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政策
1、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精神科疾病病种:精神分裂症、恐怖症(严重)、强迫症(严重)、躁狂症、抑郁症(严重)、疑病症(严重)、更年期精神病、癔症、分裂样精神病、情感性精神病、严重应激障碍和适应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2、2015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3、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筹资标准为150元/人。
4、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需向医疗机构出示居民卡和本人身份证,以便医疗机构核实患者身份及参保信息。
6、异地医保就医手续。异地医保报销比例。答。本人身份证、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当地医疗机构备案);城镇职工报销80%左右,城乡居民45%左右。
7、2015年,我市居民基本医保在市内三级、二级、一级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
8、磁共振检查、直线加速器放疗需参保患者个人部分自付。
9、2015年,我市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医疗待遇:一个保险年度内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
10.严格执行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履行自费药品、项目告知制度,若临床必须应用自费药品或项目,需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自费项目协议书》。
11.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中,针对特殊疾病适合提高基金支付比例,血友病报销比例65%,常规血液透析报销比例50%,腹膜透析、血液滤过报销比例50%。
12.参保居民自费部分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一级医院不超过22%、二级医院不超过25%、三级医院不超过28%。
13.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的,经调查,无第三方责任的,统筹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
14.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足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者,需个人补交当年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报销费,且参保缴费日起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15.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的,经调查,无第三方责任的,统筹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纳入基本医疗报销。
16.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符合报销政策者,统筹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17.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住院医疗费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2万元。
18.腋臭手术治疗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可支
付范围。
19.监护病房费、目录外药品、义齿修复、试管婴儿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险可支付范围。
20.股骨头坏死人工关节置换术和冠心病支架置入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范围。
21.门诊慢性病申请方式和范围。
申请方式
根据患者所属医保区域,携带近三年门诊病历原件、近期住院的出院记录或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人社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进行审批。人社部门根据申请者所申请的病种,定期组织医疗专家组进行评审。
门诊慢性病病种。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帕金森综合征;扩张型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脑血管病;结核病(在治疗疗程内);重症肌无力;冠心病;重性精神疾病。
22.住院参保患者身份核实出现不一致,存在冒名顶替嫌疑时,应采取何种措施。
23.住院证各项内容要填写齐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证简要病历必须书写详细、全面。
24.患者住院期间本着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杜绝无指征用药、乱用抗生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搭车药等违规行为发生,对于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的,需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签订《自费项目协议书》方可使用。
25.患者住院期间,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要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型后缓释型的原则使用药品。
26.医患沟通要求告知患者和家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如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及住院须知等。
27.住院患者检查、治疗要及时、合理,检查结果3天内必须粘贴到病历,康复理疗、行为治疗等治疗项目必须当天记账,当天做完。
28.病房每天必须向在院患者提供一日清单,出院时住院处提供费用汇总清单。
第二篇: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政策
1、什么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性地由国家、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须的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有四类。一是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二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三是少年儿童;四是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用于为其父母、夫妻、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参保给予缴费补助。
第三篇: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1、什么是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2、基本医疗保险基中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可以用来做什么。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3、参保人员哪些情形引起伤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范围。
(一)、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
(二)、交通、医疗事故;
(三)、整形、整容;
(四)、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批准在非指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六)、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伤、病、残的。
4、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具体使用范围有哪些。
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具体可用于:
(一)、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
(二)、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5、怎样正确使用医保卡。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二)、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制卡银行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制卡银行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三)、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制卡银行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该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四)、个人在刷卡消费后,应及时核对消费项目及金额,确认无误后请在消费单据上签名,并保留底单。
(五)、医保卡安全。参保职工拿到医保卡后尽快修改密码,可拨打制卡行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制卡银行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该行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银行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
6、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在为持卡参保人提供服务时要注意些什么。
(一)、必须按规定核验医保卡,防止冒卡行为的发生;
(二)、不得押卡结算;
(三)、不得为参保人伪造处方、医疗费用单据、医疗文书等凭证。
(四)、不得将非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药品等套用医保编码纳入医保刷卡结算。
监督投诉电话:市级12333,区级64566370,64566378
第四篇: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农村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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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发达地区实行灵活多样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中等发达地区,可以在发展和完善现行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改革产权结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工作规范、目标考核、以奖代拨、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等手段,不同程度地引进市场机制,实行灵活多样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卫生机构设置不必与行政体制相对应,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结合乡镇撤并和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撤并重复设置的卫生院,重新调整中心卫生院的布局。目前,已有不少地区着手调整和改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如山西河曲县建起的“山区流动医院”,河南省武陟县实行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改革,辽宁省海城市乡镇卫生院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等),虽然形式各异,但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欠发达地区重点实行医疗救助制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是抓好卫生扶贫工作和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计划,以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我国实施的扶贫计划,侧重于经济上的扶贫。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贫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医疗救助计划是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障又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应当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借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确定实施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这样既可以真正使贫困者得到救助,又方便可行,减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