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与分析
2005年以来,镇江丹阳市检察院共查处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国税系统3件3人,地税系统3件3人。现对该市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作出分析,并提出预防对策,以推动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是犯罪环节较集中。该市税务人员的职务犯罪集中发生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个环节。从我院查处的6起案件来看,有4起属于税务人员利用税款征收和稽查的权力大肆受贿,如国税局工会副主席钱祥坤受贿案。
二是犯罪主体较集中。从我院查处的6名税务人员来看,工会副主席2名,基层分局副分局长3名,稽查局副局长1名,均属掌管税收征管、稽查的一线业务干部或负责基建工作的领导干部,其中,年龄在40-50岁的有4人,占67%。
三是犯罪罪名较集中。我院查处的6名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全部是受贿案件,其中受贿5万元以上的4人,10万元以上的2人,涉案金额最高的是地税局工会副主席鲁金荣收受他人贿赂48次,总计8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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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税务人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税务人员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和廉洁奉公的意识;加强法纪教育,增强税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依法行政;加强警示教育,时时做到警钟长鸣,定期组织税务人员参观监狱或警示教育基地,或听取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以税务系统“反面”教材为警示,剖析犯罪分子的思想演变过程和思想根源,警示税务干部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针对税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和健全一系列配套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增强税务人员的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要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资金使用审批和公开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及相关配套办法。要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公正、透明。在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强化责任,以制度维护秩序,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三是要强化监督体制建设。要以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对各级领导和班子的民主评议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公开办税流程,公开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和程序,公开经费划拨审批和使用情况,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将所有纳税事项放在“阳光”下操作,真正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要强化打击查处力度。要紧紧抓住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这根主线,坚持以查处热点部门、热点岗位税务人员职务犯罪为重点,抓住典型,抓出成效,扩大宣传,形成打击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促使更多的税务人员不敢犯罪、不能犯罪、不愿犯罪。与此同时,要有选择地查处一些数额大、影响广的对税务人员行贿犯罪,从另一个侧面起到保护税务干部,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