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南省许昌市国税局原局长姜国仕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最近,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河南省许昌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局)原局长姜国仕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河南省国税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姜国仕行政开除处分,河南省直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的指导下,河南省国税局、许昌市国税局对涉案的34名税务干部分别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姜国仕,男,1951年4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71年1月入伍,历任战士、班长、排长、连职秘书、副营职秘书、团政治部主任,副团长,1990—1—年12月转业,先后任河南省税务局主任科员、省国税局教育处副处长、处长、监察室主任,2000年11月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4月任河南省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姜国仕主要犯罪事实有:
(一)收受贿赂。姜国仕在担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职务晋升、职级调整、人员调动、转业安臵、办公楼装修和家属楼主体工程施工之际,先后收受国税系统工作人员贿赂66人次,工程建筑单位贿赂8人次,受贿人民币59.77万元、美元1.23万元、欧元500元。
(二)违反纪律接受礼金。在过春节和个人工作调动之际,先后接受其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礼金9人次,现金人民币3万元,被认定为不合法收入。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姜国仕案发后,检察机关从其家中的密码箱、保险柜内提取大量现金和银行存款,扣除其合法收入和司法部门认定的受贿、不合法收入之外,剩余款项人民币32.58万元、美金2.21万元,经查证无法落实,本人及家人亦无法说清其合法来源,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姜国仕案件涉及国税系统违纪人员34人。其中。河南省国税局干部2人,许昌市国税系统干部32人(许昌市国税局9个县级单位中局长8人,机关15个科室中科长、主任5人)。在34名涉案人员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13人,一般干部6人;涉及要求职务晋升的22人,职级调整的7人,工作—2—调整、人员调动、转业安臵等的5人。经许昌市国税局研究,河南省国税局审定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34名涉案违纪人员,分别给予13人行政降级、记大过、记过等行政处分,同时予以行政免职9人;给予7人下达免予行政处分决定,同时调整工作岗位4人;给予其他14人批评教育,责成本人写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的处理。
姜国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得无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挫伤了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咎由自取。各级税务系机关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一、要加强“三观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纵观案件始末,姜国仕及涉案人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下简称“三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心理失衡、行为失控,是案件发生的最根本原因。姜国仕出身在苏北一个偏僻的乡镇,从参军、入党、提干,到转业后进入税务系统成为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他的成长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他也曾经努力工作过。在他任许昌市国税局局长初期,对一些人送钱送物很看不惯,曾上缴过礼金并因拒收钱物与当事人闹得脸红耳赤。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道德防线逐渐瓦解,经不住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他认为:“钱是别人—3—给的,有些积蓄将来无论是养老或是治病,都很需要”。他经常讲,“廉政这事,隔墙撂砖头,砸着谁,谁倒霉”,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他由拒收到推推让让地收,直至来者不拒,以致搞钱权交易。极少数人为了达到被提拔重用的目的,投其所好,给其送钱,甚至帮助他人给其送钱;还有一部分人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随波逐流,对正常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产生了一些庸俗看法,错误地将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转嫁为对姜国仕个人的信任和感激,进而放弃原则给其送钱送物。姜国仕在狱中曾说:“我走到这一步,主要是思想出了问题,大家要汲取我的教训,珍惜自己的岗位,珍惜家庭,珍惜自由。我干了快一辈子,到头来啥也没有了……”。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姜国仕案件这一反面教材,在广大税务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加强“三观”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权力观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育,使每一个税务干部夯实思想政治基础,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自觉抵御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用制度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干部人事选拔、调整,应该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4—但姜国仕在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的3年多时间里,许昌市国税系统先后进行了9次科级干部人事调整,只有2次是通过公开竞争上岗选拔进行,且在公示期过后很长时间不宣布,其余7次都是委任,特别是2004年4月16日河南省国税局党组调整姜国仕到河南省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任主任(4月26日到任)并进行谈话后,4月22日姜国仕又提议召开许昌市国税局党组会议调整提拔了个别干部。姜国仕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在制度落实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一些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流于形式,执行不得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各级税务机关要狠抓制度落实,增强政策观念、纪律观念,树立以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理念,不断完善和落实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交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增强民主意识,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不能把个人摆在集体之上,把少数服从多数变成服从“一把手”,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班子成员之间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姜国仕案件”涉及到许昌市县、区国税局“一把手”8人、—5—机关科室科长5人,对“一把手”监督制约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是监督的力度不够。对监督领导干部的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存在着“个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个人填什么就是什么”的问题,上级缺乏认真审核检查,对姜国仕的所作所为没能及时地发现和掌握,一些带有倾向性的表现没能给予遏止。二是监督的深度不够。案发前,河南省国税局党组多次接到群众来信,对信中反映的一些线索也很重视,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与本人进行谈话,给予了正面教育和提醒,但工作的深入程度不够,没有引起有关部门和姜国仕的警觉。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和同志不敢监督。当姜国仕和少数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时,有些同志不敢坚持原则,发表不同意见;有的则惟命是听,听之任之;有的甚至讨好奉迎,推波助澜。四是监督机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程序中,对公示期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公示后多长时间内必须宣布办理任职手续没有具体规定,使违法违纪者有了可钻的空子。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着力对重要岗位、重要工作、重要环节实施重点监督,通过实施有效监督,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把权力的行使臵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切实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6—就实行到哪里,工作的触角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仅要注重对领导干部的使用、提拔,更要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管理,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监督制约新机制,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和过程监督。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树立“发现问题就是水平,解决问题就是能力,掩盖问题就是失职”的思想,坚决克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使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达到查处一案震动一片的效果。
四、要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毛泽东同志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实践证明,选好一个“一把手”,能带好一个班子,选好一个班子,能带活一支队伍。首先,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准“一把手”,配备好班子,着力提高和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增强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单位领导核心和行动表率;其次,必须要抓好基层队伍建设,坚持“两手抓”,进一步增强税务系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真正成为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懂政治、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敢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7—进一步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五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税务干部案件河南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05年7月12日封发校对:监察局电子发文联系电话:0106341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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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关于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
报
2011-01-1410:15:55作者:来源:自治区纪委浏览次数:1166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各市、县党委、纪委,自治区农垦工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巡视机构,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纪检组,各高等学校党委、纪委,自治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自治区各纪工委:
最近,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目前,高平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高平,女,汉族,1956年6月生,河北省大城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起任河池地区行署副专员、河池市副市长、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2009年11月任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9年12月任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查,高平在任自治区人防办副主任、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建设项目及审批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56.5万元,并违规投资61.25万元经商办企业。
高平作为一名厅级领导干部,身处重要而关键的岗位,本应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工作业绩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但她却沉迷于个人敛财,将自已的发财之路附着在党和人民赋予她的职权上,公然违反党纪国法,利用非常恶劣的手段收受巨额贿赂,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高平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高平家庭“正常的收入已经相当不错”,但其“对金钱的追求有过高的欲望”,不断膨胀的物欲摧毁了自我防线,其收受贿赂既有分17次收受同一人送的共计57.5万元,也有一次性收受他人现金120万元,以至于装在纸箱里的120万元现金高平自己一人不能一次搬到家中。这种肆无忌惮的贪婪物欲,究其根源在于个人对理想信念的迷失,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高平甚至认为:“我不主动索贿,但帮人家的忙,人家感恩送上红包,这样应该问题不大。”在这种错误意识引导下,高平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与他人进行权钱交易,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高平案件再次告诫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生活的点滴中加强党性修养,一定要深刻领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做一个清白的人,有素养的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高平也认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准则执行不力,对身边出现的反面教材以及教训吸取不足”。综观其违纪违法的历程,思想政治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的弱化以及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是其腐败堕落的重要根源。高平过去所在单位政治学习即廉政教育存在着理论学习多、结合实际少,空泛教育多、有针对性的教育少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世情、国情、社情的认识,严格遵纪守法,准确把握广西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另一方面,要真正爱护我们的干部。一些违纪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一经发现要及早提醒、制止。领导干部一旦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对个人、家庭和党的事业都是重大损失。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我们每个领导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组织都倾注了长期的关心和培养,个人也付出了巨大的辛勤和努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领导岗位,每个人都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努力和奋斗,十分不易,必须十分珍惜。同志们都应该从高平案件中得到警示、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已,用好手中的权力,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在重大利益面前经受住考验、抵制住诱惑,不能用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切实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常思监督之益,常怀法纪之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要因一时贪欲断送自己的政治前程、家庭幸福,更不要掉进深渊才想到悬崖勒马,身陷囹圄才明白廉洁的珍贵。各级党组织要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功能。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高平严重违纪违法,客观上还反映出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上存在薄弱环节。权力滥用、为所欲为,是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高平是自治区人防办的副职,但其却以分管的工程建设强调专业管理和分工负责为借口,拒绝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自治区人防办党组在这个问题上也未能坚持集体领导,未能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度,导致高平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独断专行,权力过分集中,其分管的工作群众无法过问。高平在推荐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公司时,主要考虑的是谁能实现她个人的意图,造成工程招标投标和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决策不透明。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缺失,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导致高平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一是要加强横向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职责分工相互制约,在同级组织及其领导干部间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二是要加强纵向监督,上级组织要对下级组织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对下级组织及其领导干部的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控;三是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扩展干群之间的配合与支持,形成威慑力,强化监控作用,减少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生存空间。
四、要加强治理力度,推进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纵观高平案件全案,其受贿问题主要是在任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职务期间,特别是2009年初至2010年7月这段时间发生的。由此可见,新形势和新情况的不断变化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治理力度,逐步推进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确保“工程上马,领导干部不落马”。一是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的运作程序,积极探索有效的招标投标方式,从技术上改进招标投标规则,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黑名单”制度,禁止有不遵纪守法、不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破坏工程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等不良记录的招标代理单位、施工企业进入工程建设市场。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12月24日
(桂纪通〔2010〕13号)
第三篇:开展以赵仕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开展以赵仕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
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开展以赵仕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赵仕永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加强学习。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又抽出一定的时间自学。重点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白恩培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地认识到赵仕永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赵仕永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贪图安逸、追求-1
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永葆公仆本色
一是带头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以身作则,首先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广大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是听其言,观其行的。如果说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群众是不会信任的,实际上会让其他党员干部和群众上行下效,带坏了党风,带坏了政风,带坏了一方社会风气。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要立志做大事,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公正严明,群众才能相信组织,好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才能树起来。所以,一定要严格对照检查自己,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
二是带头接受监督。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拥有一定的权力,求你办事的人也多,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无-3
抵制。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正工作作风,提高领导艺术,不断遵守廉洁自律的各种规章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坚持实践“三个代表”要求,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为宗旨,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出以公心,正确看待权力,做到眼光远大,心胸开阔,自觉奉献,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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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与熊俊相比,张文华的后悔似乎更令人深思。
在“工商苑”案中,张文华起了关键作用。案发前,他让汪华平在台前表演,自己则躲在幕后操纵,瞒天过海让一栋12层、4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建成并销售,可谓机关算尽。2011年3月,张文华在得知市纪委正在调查“工商苑”违法违规项目后,还指使汪华平损毁主要证据并怂恿其外逃,致使案件调查一度陷入被动局面,其肆无忌惮的行为令人震惊。案发后,他最后悔的竟然是自己不该在伪造的市工商局文件上模仿领导签字,否则就不会露出“狐狸尾巴”从而被办案人员抓住。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武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