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兰在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7月9日)
宋兰
同志们: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的纳税服务工作,分析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受总局党组委托,我讲四点意见。
一、探索创新,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努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纳税服务理念逐步深化。1997年实施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明确了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中的基础作用,纳税服务工作开始受到重视。2001年施行的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的纳税服务意识日益增强。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在严格执法和强化管理中优化服务,在优化服务中严格执法和强化管理。更加尊重纳税人,注重畅通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纳税人的需求,听取纳税人的意见。逐步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公开、两个减负等相关制度,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在探索创新的实践中,进一步确立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牢固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努力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纳税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积极拓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纳税服务领域及内容。连续18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依托网络、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法宣传。对重要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实行规范性文件与宣传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提高税法宣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针对性。通过设立纳税咨询窗口、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组织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纳税咨询辅导。有的地方通过建立“纳税人学校”,对各类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式”、“一站式”办理。有的地方还开设“流动办税服务车”,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为边远地区和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供办税援助。加强国税、地税局合作,改革管理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简并报表资料,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等突出问题。依法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加强监管,发挥其在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监督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以信息化为依托,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服务载体的作用,建立贴近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推进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建设,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标识,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和便利纳税人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规范窗口设置,有效缓解办税排队拥挤问题。探索开展同城通办以及推广自助办税装置,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厅功能。大力推行多种申报纳税和缴款方式,不断完善网络办税服务。2008年,国税、地税系统电子申报户数分别达到928.6万户和576.9万户,通过电子方式申报的税额占申报纳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6.9%和47.6%。推广使用以12366为统一号码的纳税服务热线,完善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功能。截至目前,全国共有66个省(市)税务机关在所辖地区或所辖部分地区开通使用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网站建设,推行网上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税法咨询等涉税事项。定期整理和分析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等受理的税收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四)纳税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各级税务机关注重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成立纳税服务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纳税服务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纳税服务工作合力。以全员培训为目标,加大纳税服务培训力度,对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咨询服务人员实施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能力。强化纳税服务理念教育,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地方党委和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促进纳税服务。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密切了税收征纳关系,提高了税法遵从度,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推动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政风行风建设。这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税务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广大纳税人和全国税务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近年来全国纳税服务工作情况,特别是去年底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以及对办税服务厅暗访和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抽查等结果来看,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服务理念方面,部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在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上的重要作用仍然认识不足,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仍未彻底转变,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的现象比较突出,税收执法不规范、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服务体制机制方面,纳税服务工作缺乏战略规划,亟待统筹研究、统一规范。纳税服务制度和组织保障体系不健全,部门之间以及国税、地税局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纳税服务全员参与、齐抓共建的局面尚未形成。在服务内容和手段方面,纳税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服务措施针对性不强,缺乏对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办税程序比较复杂,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过多,重复报送现象较为普遍。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税务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把纳税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特别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税务部门是政府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与经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税务部门的执法状况和服务水平,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
纳税服务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这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就是要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努力做到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这一主题集中反映了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表达了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纳税服务是贯彻落实这一主题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税务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就是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等措施,促使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法遵从。只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对于在税务部门提供优质服务之后仍然不遵从税法的纳税人,则要通过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强化税务稽查等执法手段,使纳税人认识到不遵从税法可能带来的责任风险,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因此,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是税务部门履行职责的核心业务。
纳税服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当今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税务机关都非常重视纳税服务工作。一是在服务理念上,普遍视纳税人为“顾客”,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旨在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二是在注重为每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还注重创新服务体制、机制和手段。三是通过完善立法和实施法律援助等措施,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四是重视发挥涉税中介机构的作用,引导涉税中介机构规范发展,既降低税收管理成本,又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五是高度重视强化纳税服务工作保障,设置专门机构,选配专业人员,安排专门经费预算。优化纳税服务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融洽征纳关系、完善税收管理的普遍选择和共同趋势。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纳税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牢牢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必须牢固确立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级税务机关要以牢固确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作为新形势下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准则。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核心要义,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纳税人不仅仅是依法纳税的义务主体,也是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对象。税务机关要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在依法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利的同时,注意保障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税务机关要坚持税法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规范执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以税谋私等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纳税人的需求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起点。纳税服务需求既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程序性需求,也包括税收政策、税收执法等权益性需求。对纳税人的各种合理需求要高度重视,不仅要努力满足其多层次的共性需求,也要创造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二是必须全面遵循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就是确定纳税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服务措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内容及程序满足纳税人的需求。要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变化,适时完善税制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纳税人合理需求的合法化。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尊重纳税人的合理意愿,深入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更多地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考虑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为纳税人提供能够体现实际价值的有效服务。以信息化为依托,就是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操作简便、内容丰富、功能完备的纳税服务。要坚持以业务为先导、大力推进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纳税服务和制度创新的支持作用。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就是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通过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最终实现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提高税收征收率,实现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三是必须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税务系统要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通过建立健全“收集纳税人需求、分析纳税人需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及时、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日益畅通,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全面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通过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使得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基本完善,岗位技能和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更加到位,组织决策、资源配置等工作机制更加协调顺畅,纳税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大幅提升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纳税人办税负担显著减轻。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等措施,明显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逐步完善以全国统一的税务网站群、纳税服务热线为核心内容的“一体化”纳税服务信息平台,基本建立健全以即时互动、功能多样、便捷高效为主要特征的“网上税务局”。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是检验纳税服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要通过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全面、扎实、有效地推进纳税服务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三、突出重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
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总局制定的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对今后三年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纳税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经过本次会议讨论后,将尽快修改下发。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税法宣传
税法宣传是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途径。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税法宣传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丰富宣传内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税收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突出税法宣传重点,拓展宣传内容。大力开展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的宣传,促进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广泛深入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税收筹集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引导形成全社会理解税收、关注税收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宏观调控税收政策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宣传。注重加强税收征管操作性措施等程序法的宣传,方便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开展分类宣传。要区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以及涉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不同组织,按照不同需求,突出重点,分别开展宣传。根据大、中、小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广泛开展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根据纳税人对税法宣传的不同需求,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订制服务。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坚持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探索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机制。坚持正反面典型宣传相结合,既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又对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进行曝光。进一步完善税法宣传“三同步”机制,根据税收文件的重要性、公众关注程度、政策和管理措施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对相关内容及出台背景进行解读宣传。坚持运用报刊、图书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注重利用互联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强化纳税咨询
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辅导是税务机关的职责。要完善纳税咨询的途径、内容和手段,及时、准确地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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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健全考评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将纳税服务作为考核税收年度工作、落实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完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税务机关各部门、各环节纳税服务的职责和标准,细化服务事项,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通过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纳税服务质量回访、外部监督员评价和定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真实了解纳税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逐步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按照内外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纳税服务绩效考核,严格奖惩,促进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四)建立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技能熟练的人员从事专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税收业务教育,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要将纳税服务纳入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大力抓好纳税服务专业培训和日常在岗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建立纳税服务人才库,培养适应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需要的业务骨干队伍。
同志们,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积极开拓进取,努力扎实工作,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为实现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